南京江宁征地补偿标准中房屋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南京江宁征地补偿标准中房屋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南京市江宁区经济的迅速发展,该区的城市化建设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而在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与当地居民利益最为密切相关的应该就是政府征地问题了,尤其是在征地范围内还有房屋建设时您更是会格外关注,那么南京江宁征地补偿标准中房屋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款标准征收安置房安置价格低于4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0%确定;高于4000元(含4000元)低于5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2%确定;高于5000元(含5000元)低于6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4%确定;高于6000元(含6000元)每平方米86%确定。2、住宅房屋实行统拆自建的征收补偿款标准房屋结构为钢筋砼,砖混,砖木,木结构的建房补助款补偿标准为200元/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简易结构的建房补助款补偿标准为150元/平方米。
二、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房屋结构为钢筋砼,砖混,砖木,木结构,简易结构的,由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三、住宅房屋搬家费、自行过渡费和提前搬家奖励费补偿标准
1、搬家费补偿标准为20元/平方米,按被征收人的联合确认建筑面积计算,超过240平方米的,以24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2000元的补足至2000元。2、自行过渡费标准(1)江宁街道过渡费,按联合确认面积每月每平方米8元,不足800元的补足至800元。过渡期自被征收人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征收安置房为多层的,过渡期不超过24个月。征收安置房为小高层、高层和超高层的,过渡期不超过36个月。自逾期之日起,每月支付双倍的过渡费。(2)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的,一次性给予50元/平方米补偿,超过240平方米的,以240平方米计算,不足5000元的补足至5000元。
四、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拆移补偿费标准
电话310元/部;有线电视400元/户;宽带网500元/端口;空调200元/台;沼气设备400元/户;太阳能热水器2500元/台。管道煤气(天然气)拆除2800元/户,电增容超过8千瓦280元/千瓦(超过部分)其实政府征地进行城市化建设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长远利益,我们都应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而清楚了解征地赔偿标准,干脆利落的协助政府解决好征地补偿的相关问题,不仅是对我们切身利益的保障,更是对城市建设大力支持的表现。
·农村宅基地子女如何继承?
农村宅基地子女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子女是不可以继承的,“农村宅基地,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组织,只有具有本村户口的村民可以按规定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宅基地上盖房建屋。但是,宅基地不属于村民私有财产,它不能作为遗产被子女继承...
·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
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
一、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指界,确定征地的四至范围及果树等附着物的权属和类别。
二、用红塑料绳圈定果树等附着物的四至范围。
三、由征地人员按规定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鉴别。经鉴别不属于补偿范围或不符合补偿规定的,对相关附着物在现场和图上分别作出标记,同时现场告知权利人,并做好解释。
四、经鉴别属于应补偿范围的,按下列程序办理补偿登记:
(一)将果园位置标绘在地形图上,量算出图斑面积并编...
·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
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于个人原因或是其他原因,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不能随意转让,必须要符合规定。而且其中也存在一些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的情况,那么你知道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吗?有什么限制条件呢?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的条件:
?
?首先,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转让市场,但在进入前,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出让和划拨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出让和划拨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我国公民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不知道有没有注意其中有个细节问题,基本上在土地使用证当中都标注的有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目前我国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无非就是出让和划拨这两种形式,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形式获得的话,很多方面都受到限制。而且不少普通公民都并不了解土地使用出让和划拨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出让和划拨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
·福厦高铁石狮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福厦高铁石狮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
·购房用办土地使用证吗?
购房用办土地使用证吗?对于中国的老百姓而言,买房子是一件人生大事。人们买到房子后,应当及时办理房产证,这样就确定了房子的产权。而房子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开发商必须有土地使用权才能合法的建房。那么购房用办土地使用证吗?针对这个热点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购房用办土地使用证吗?
任何房屋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才能叫完全产权,所以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的才能房可以自由买卖,抵押,交换。很多城市已经所谓房地合一,也...
·能将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吗
能将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吗为了增加流动资金,在实际项目运行过程中会出现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的情况,若是像房地产开发企业先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了抵押权,并在土地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立登记,然后又将再建工程设定抵押权,那么房屋登记机构能否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能将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解释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重复抵押,是指债务人以同一抵押物分别向数个债权人为抵押行为,致使...
·土地租赁合同其实对产权方和承租方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一个依据。
土地租赁合同其实对产权方和承租方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一个依据。其实您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之前,如果不太确定合同应该怎么写的话,也可以事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以后再签订具体的合同。往往就是因为私自签订合同的时候不太注意一些问题,就引发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租赁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一、土地租赁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1、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
2、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
·户主死亡土地使用权有谁?
一、户主死亡土地使用权有谁?
户主去世的,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其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可以继承使用该承包地。如果子女户口已迁出,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户主去世后,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子女不能继承。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
·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区别是什么?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意思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
·买房的要办土地使用证吗?
对于没有购房经历的人而言,在买房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不少问题,比如在买房后,购房者就要办理几个证件,像房产证就是证明房子产权归属的,必须要尽快办理。现在商品房都是建在国有土地是的,那么买房的要办土地使用证吗?针对这个在购房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我们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买房的要办土地使用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