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提交的证据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状,申请状应详细写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理由。申请理由中应说明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的具体情况。

    申请人递交诉前停止侵权申请状时,应同时提交下列证据:

    一、专利权人提交下列证据:

    1、证明其专利真实有效的文件,如专利证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专利年费缴纳凭证;

    2、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状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

    二、利害关系人提供的证据: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2、专利实施许可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专利权人的证明或者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明材料;

    3、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单独提出诉前停止侵权申请状,同时提交权利人放弃申请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还应提交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如被控侵权的产品或专利技术或者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


·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提交的证据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状,申请状应详细写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理由。申请理由中应说明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的具体情况。

    申请人递交诉前停止侵权申请状时,应同时提交下列证据:

    一、专利权人提交下列证据...


·侵犯专利权的处罚
      侵犯专利权,是指没有得到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擅自实施他人专利,应受到下列处罚:

    一、假冒他人专利的。

    1、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

    2、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给予下列处分:

  &nbs...


·专利权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保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有义务协助执行,但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按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协助执行。

    人民法院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协助执行事项是指:一、禁止转让;二、放弃专利权;三、办理专利权质押等事项,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时,应准确写明被保全的专利权的下列内容:一、专利号;二、专利名称;三、...


·中止诉讼与责令被告停止侵权
      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或者责令被告停止侵权的裁定应当慎之又慎,主要目的是减轻专利权人或者被告人因此而承担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责令被告停止有关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并提供了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一并作出有关裁定。...


·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之前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权利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创造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nbs...


·原告应出具检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该条明确规定专利权人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这是因为:

   &nb...


·申请诉前裁定可同时申请保全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的同时,可同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无效,法院是否应中止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原告就被告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提起诉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


·专利诉讼禁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这是根据世贸组织TRIPS协议的要求新增设的法律条款,属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获得的一项临时救济措施,在各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中都占有重要位置。这一制度在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律体系中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责令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文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    号:苏高法审委[2004]1号 发布日期:2004-2-2 执行日期:2004-2-2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准确适用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规范我省法院对申请责令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案件的审理,我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审判实践制定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责令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是指对专利权保全的具体时间。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仍需继续保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继续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对专利权保全的时间规定有以下两层含义:

    一、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计算的起始时间为国务院专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