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为诉讼离婚就是在打离婚官司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因为诉讼离婚就是在打离婚官司,而其中原告一方就有一个举证责任,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那么即使调解无效,法院也是不会准许夫妻离婚的。不过一般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1、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3、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要是诉讼过程中,原告一方无法提供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此时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除非在调解的时候能够调解离婚,不然法官作出判决一般都是不准许离婚的。而在收集证据上面,要是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不妨委托本站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
  
  


·再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再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再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再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意之后,到当地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来进行办理。离婚后,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将未成年人子女改随继父姓的,缺乏法律依据,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改姓的一方将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 在实际生活中,子女随父姓或随母姓由夫妻双方协商,子女有表达能力的应尊重子女的意见。 因此,一...


·离婚时男方答应给补偿金拒绝怎么办
      离婚时男方答应给补偿金拒绝怎么办离婚协议男方拒绝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迫使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离婚时适用经济补偿制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作出过各自归有的约定,即婚后财产采取分别财产制度。如果双方对此期问的财产未作约定,适用法定的共同财产制,或虽然约定。但非约定各自所有的,不适用此项制度。2、请求离婚补偿的一方应是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所谓付出义务较多是指在家务劳动中付出了较多...


·婚姻法离婚探视权范围的规定有哪些?
      若夫妻存续期间生育了小孩的,在离婚时,需要就孩子的抚养前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经协议或裁决,一方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享有孩子的探视权,婚姻法离婚探视权范围的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1、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


·女方有家庭暴力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女方有家庭暴力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已经生育了子女的,在离婚时势必要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子女的抚养权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商议,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法院作出裁决。那对于已经确定抚养权的情况,女方有家庭暴力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女方有家庭暴力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女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男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


·彩礼的返还数额该怎么确定
      结婚由男方家给付给女方家的财物被称为结婚彩礼,现如今在很多地区结婚都流行这样的习俗,当然从法律上面讲,并没有要求结婚必须要给付彩礼。而现实中,要是最终男女没有结婚或者很快又离婚的,往往会就彩礼产生纠纷。此时要是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话,这个彩礼的返还数额该怎么确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彩礼的返还数额该怎么确定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


·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尤其是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解除了夫妻关系的不能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而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不过很多人对抚养费标准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带来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的内容,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一、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许多离婚案件都是由于某一方婚内出轨导致的。在离婚后要分割财产,但对于出轨的情况,在分割财产时有另外一套标准,无过错方享有较大比例的财产甚至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那么出轨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首先一方出轨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得到大部分财产,甚至出现让对方“净身出户”的情况。法院在判决时会依据双方的诉求进行审理,没有一个完全固定的计算标准,但会照顾无过错方。 一、出轨一方起诉离...


·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不管当事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此时除了要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条件之外,同时在具体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还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才行。那其中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


·彩礼在离婚时是共同财产吗?
      彩礼在离婚时是共同财产吗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


·一、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吗?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是可以的,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是民事纠纷;胜诉后会判决义务人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对方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还继续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则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


·夫妻离婚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夫妻离婚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合理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的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离婚时,应作为夫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