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吗,能否变更抚养权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若有未成年子女,那么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做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当然,确定了子女抚养权的,日后是否还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吗?
  
  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二、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抚养?
  
  虽然在法律上是可以变更子女抚养的,但是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要符合以下的规定: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②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③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法律允许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这是对子女利益的保护。当然,一般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做出了什么有损子女利益的事情,此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要是双方无法协商变更抚养权的话,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没办结婚证怎么要求抚养费
      没办结婚证怎么要求抚养费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


·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一、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只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抚养协议不仅是对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抚养的权利。因此,抚养协议如果侵犯了未成年子女受抚养权,父母希望借此协议来逃避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则该抚养协议无效。 二、夫妻一方终生放弃抚养权有效吗 夫妻一方终生放弃抚养权是无效的,最多只能作为...


·夫妻之间有哪些义务,相关内容有哪些
      男女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就是法律上面认可的合法夫妻,而此时也会在彼此之间成立夫妻关系。同时,也意味着当事人之间会有一些义务,那么您知道法律规定的夫妻之间有哪些义务呢?下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之间有哪些义务 1、同居义务 同居义务是指男女双方基于配偶身份都负有同对方共同生活的义务,夫妻性生活是同居义务的重要内容。此外,还包括相互协力义务、共同寝食义务,这两种义务要求夫妻相互支持对方的意愿和活动,共同料理家...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
      离婚夫妻在确定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之后,紧接着就是应当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数额了。而这个抚养费一般也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实际支付的,那此时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呢?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


·如果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出轨对离婚财产的分割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


·争取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的情况,此时就会对抚养权进行争夺。严重的时候,甚至还会闹上法院。这个时候争夺抚养权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了,那么夫妻离婚后争取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争取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


·一、起诉离婚和财产分割有关系吗?
      一、起诉离婚和财产分割有关系吗? 起诉离婚和财产分割是离婚行为活动中的两个不同阶段,之前没有必然的联系,一般只有在起诉离婚成功以后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离婚如何给双胞胎孩子抚养费法律怎样规定
      离婚是夫妻双方结束相互法律关系的事件,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充分阐述自己的理由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案件中也是占有很大的比重的,在法律中对离婚案中抚养权涉及的孩子抚养问题也是夫妻双方都要考虑的最重要的问题。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抚养费,那么离婚如何给双胞胎孩子抚养费呢?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法律做了相应的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


·一、深圳暂缓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深圳暂缓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实行调查、审查和征收三分离制度,调查取证和征收应有不同工作人员负责,审查采用集体讨论形式。 二、征收程序 (一)立案调查。 1、人口计生部门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应当予以立案,并填写《立案审批表》。《立案审批表》由领导签署同意立案意见后即为立案。 2、立案后,立案部门应当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3、立案部门应当指定至少两名具...


·结婚是男女之间合法的婚姻关系确立的法定程序
      结婚是男女之间合法的婚姻关系确立的法定程序。要是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具有婚姻效力,就必须要进行结婚登记。提及到结婚登记,在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中作出了详细规定。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必须提前准备好相应的结婚材料,方便进行结婚登记的进行,我国关于结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我国结婚登记中的所需材料,具体材料如下。男女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必须基于男女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满足男方22周岁和女生年满20周岁的结婚年龄条件,同时双方均无配偶,包括未婚...


·结婚一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能退吗
      一、结婚一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能退吗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百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度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知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道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彩礼由谁来返还实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