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IT行业劳动合同范本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IT行业劳动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 (以下称“甲方”)
  
  劳动者: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甲方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二)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教育程度(学历)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现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本合同是确立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成立的法定依据
  
  (一) 乙方声明在订立本合同时,已经对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等有了充分了解。
  
  (二) 乙方保证订立本合后承认和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三)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修改的,按修改后的制度执行。
  
  第二条 合同类型与合同期限
  
  (一) 本合同期限类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二)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重新订立有关聘用合同,或者未延长续签(变更)本合同的期限的,本合同即对双方不再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在 部门从事 岗位工作,基本工作内容为: .具体可参见相应岗位的《岗位职责说明书》。
  
  (二)乙方工作地点: 完成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同意工作地点相应调整。
  
  (三)合同期,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业绩、考核结果,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和相对应的工资级别,乙方自愿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四)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兼任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的其他工作。
  
  (五)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从事工作所产生的职务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等的一切权利由甲方享有。
  
  (六)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和指派,擅自以甲方的名义办理的有关事宜,非经甲方追认,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平均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安排员工加班,乙方如需加班应严格按照《加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依据加班申请依法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未经甲方批准的超出工作时间之外的行为,不属于加班行为,乙方无权要求加班费。
  
  (三)乙方因自身原因早到晚走的,以及自身工作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安排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而自行加班的,属于个人自愿行为,不属于公司规定的加班。
  
  (四)涉及法定休假日调休事宜,按照甲方《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以享有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第五条 劳动报酬(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工资)
  
  (一)甲方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试用期期间月工资为元,正式录用后月工资为 元。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执行,甲方在每次薪酬变动时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惩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三)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工作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管理制度的。
  
  3、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需扣除工作报酬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
  
  第七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八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业务技术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合同及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并可依据具体情况、悔过程度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各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并可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随时解除或变更。
  
  (二)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
  
  甲、乙双方再次确认:如下所涉内容均系用人单位的重大“规章制度”,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即构成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除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无权获得任何经济补偿金之外,乙方并需另行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并未终止与其他雇主订立的所有劳动合同以及其他聘用合同;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雇主。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用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3)乙方未能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应对所有与甲方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客户、产品、销售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总经理批准不得将甲方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电子资料)带离工作场所、不得擅自传播和拷贝甲方的有关资料。当乙方离开公司时,应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文件、物品。乙方应当应甲方要求,适时的与甲方签订信息所有权协议或保密信息协议,进一步完善对甲方商业秘密的管理。
  
  (4)乙方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的规定。乙方在此承诺:本合同签订前,已经熟读员工手册内容,并且员工手册如有更新,乙方自愿完全遵守。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此处“及时”指的是:在乙方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遇乙方违反劳动合同、劳动纪律,或遇不可抗力、节假日顺延支付等情况,不视为“未及时”;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期限延续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乙方被开除、除名、辞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5、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6、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7、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和可能有继续履行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7天的;
  
  8、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甲方《员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 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七)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或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并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的规章制度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考勤与休假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加班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说明书、培训服务协议、保密和禁业限制协议等。
  
  (二)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页的“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三)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该地址为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交付邮递即视为送达。
  
  地址:
  
  (四)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it劳动合同范本整理在上面,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你不能什么都不懂,这样很容易就变成了令人宰割的羔羊,很容易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所以我们还是要建议您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工伤可以自己去工伤鉴定吗
      工伤可以自己去工伤鉴定吗 一、工伤可以自己去工伤鉴定吗 工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公司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赔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


·企业工伤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工伤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一、企业工伤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


·没买社保可以鉴定工伤吗
      没买社保可以鉴定工伤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后,仍旧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做工伤鉴定。不过,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你的鉴定申请。所以,需要先申...


·怀孕期间请假国家规定扣除工资吗
      怀孕期间请假国家规定扣除工资吗?怀孕期间请假单位不得扣除工资,但是员工在怀孕期间未为单位提供劳动,员工请假是按照正常员工请假,单位是不需要为员工支付请假期间的工资的。但是单位不得以此扣除员工以往工资。依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六条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


·疫情在家隔离期间发工资吗?
      在家隔离期间发工资吗?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如劳动者未感染、不属于疑似感染或密切接触者、且根据当地管理措施不属于需要隔离观察的,但其自我要求在上班前自我在家隔离的,在该自行要求隔离期间,建议用人单位可以年假的方式处理,也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工资待...


·工伤认定带评定需要多长时间了
      工伤认定带评定需要多长时间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二、什么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 法律规定,合同终止了,符合条件的雇员还享有合同终止补偿金。 (一)享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条件 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雇主没有与该雇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雇员有权得到该合同终止补偿金(第1242—8条)。如果在合同期满后,雇主又合法地与同一个雇员订立了另一个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该雇员也仍然有权得到合同终止补偿金。例如,在替代雇员情形下,雇主可以反复让同一个雇员替代多...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罪有哪些规定?
      前几年,一到年底就时常可以在媒体上看到农民工讨薪的报道,这些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建筑、机械、施工等行业的一般体力劳动,辛苦了一年,本想拿钱回家过个好年,但一旦遇到不良企业或商家就变成了泡影,那么,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罪有哪些规定呢?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构成犯罪吗?一般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是不会被判刑的。这属于劳动纠纷,最多也就是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但要是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


·一、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


·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的详细内容?
      在劳动者从事相关劳动获取回报前,都需要签订一定的劳动合同,用来约定劳动者和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以防在发生相关矛盾时能够借助法律途径加以解决。那么,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的详细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 ? 劳动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因此,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处于关键位置,其决定着劳动者是否能够享受劳动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根...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 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你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写几个月都没有关系,如果不往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