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方工程包括哪些内容?土方工程的特点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土方工程包括哪些内容?土方工程的特点有哪些?一、土方工程的内容
  1、场地平整其中包括确定场地设计标高,计算挖、填土方量,合理地进行土方调配等。
  2、开挖沟槽、基坑、竖井、隧道、修筑路基、堤坝,其中包括施工排水、降水,土壁边坡和支护结构等。
  3、土方回填与压实其中包括土料选择,填土压实的方法及密实度检验等。
  此外,在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完成场地清理,地面水的排除和测量放线工作;在施工中,则应及时采取有关技术措施,预防产生流砂、管涌和塌方现象,确保施工安全。
  二、土方工程的特点
  1、 工程量大
  地形是骨架,没有一定的工程规模,就显不出它的主导地位。上海植物园,园址是龙华苗圃,地面很低,平均标高只有3.8~4.0m,地下水位较高,0.8M左右,为满足不同植物生态习性的要求,需要创造不同植物生长要求的地形空间,就要进行挖湖堆山,地形处理,创造植物旱生、湿生、水生的生态环境。由于工程量大这个特点就决定了土方工程的第二个特点。
  2.工期长
  又如上海植物园,从74年开始到83年,正式开放一共十年时间,其土方工程一项占了六年。
  3、投资大
  工程量大,工期长这二个特点,势必导致投资的巨大,仍以上海植物园为例,从建园到开放共进行了77项工程一共投资1085万元,其中土方工程占了3447万超过1/3,接近1/2。
  4、 影响面广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我们前面已经讲过,地形(山、水、平地)是整个园林的骨架,也是其他工程的基础(园路、建筑、绿化),地形处理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其他工程的实施使用,直接影响到整个园林的景观,而且地形一经定局,再要改变则牵涉面广,困难大。
  关于土方工程的内容我们就先介绍到这里,我想您对土方工程包括哪些内容都有一定的了解了。也可以看出,土方工程是一项大工程也是不容忽视的一步,只有做好了土方工程,才能建的了质量过硬的高楼。如果您还想了解


·工程款打到私人账户犯法吗
      是犯法的。工程款打到私人账户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效力,并且违反了《支付结算办法》。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第六十七条:未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个人持票人,可以向选择的任何一家银行机构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并填明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由其本人向银行提交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银行审核无误后,将其身份证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烟台工伤鉴定费用需要多少
      在工伤的情况下,员工是否要做工伤鉴定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的。不过肯定做工伤鉴定的话,更有利于员工的工伤赔偿。但是,鉴定部门也不是白白的为职工进行工伤鉴定的,是需要收费的,肯定申请人需要先向鉴定机构缴纳以后才会进行鉴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烟台工伤鉴定费用需要多少? 一、烟台工伤鉴定费用需要多少? 鉴定费用一般是250元。 二、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


·银行如何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反洗钱工作?
      近年来,在金融犯罪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日益猖獗,不少人深陷其中,造成了严重资金损失。而这类犯罪形式也是不法分子洗钱的渠道之一,不少非法集资案件都会牵扯出洗钱犯罪活动。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要加强管理,提高打击非法集资力度,那么银行如何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反洗钱工作?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如何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反洗钱工作? 1、进一步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2、充分发挥总部作用,深入贯彻法人监管和风险为本要求;3、配合做好反洗钱监管和资...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随时走人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随时走人吗?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4、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你已经不属于该单位的人,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单位不办理...


·怀孕期间绩效工资可以发放吗?
      怀孕期间绩效工资可以发放吗?一般不发放,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即可,不享受单位的工资绩效。根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分析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分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无限期的,也可以是固定合同,还可以是临时合同,但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与劳动合同是有很大的区别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怎么处理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怎么处理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二、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通常上,老板跟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付...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咋办
      聘请农民工干活,支付劳动报酬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总有一些无良用人单位和“黑心”老板,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甚至拒不支付工人工资。这样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被告人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8年上半年至29年1月期间,任某以个人名义从某公司承包了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某在建小区的部分楼层墙体的粉刷工程,并自行招用农民工干活。在施工期间,任某仅支付了农民工部分生活费...


·裁员补偿工资如何计算?
      裁员补偿工资如何计算?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3、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4、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


·劳动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订立吗?
      劳动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订立吗? 电话里劳动合同一般都是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应该在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口头约定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一、因工作致髌骨骨折工伤如何理赔?
      一、因工作致髌骨骨折工伤如何理赔? 1、发生工伤后,应先向当地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内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的,劳动者或劳动者亲属、工会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至一年内自行申请。 2、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劳动能力鉴定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