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鹤壁保安公司改制方案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很多城市,保安公司都是国家出资设立的,属于垄断性行业,鹤壁市也有这样的公司,负责押运现金、贵金属等。保安公司发展暴露了很多问题,经济效益差,办事效率低下。为此,对这类企业进行改制有一定必要,那么,鹤壁保安公司改制方案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鹤壁保安公司改制方案是怎样的?
  1、整体改制方案:是指被改组企业不作资产调整,将其全部资产,包括所有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产都投入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以之为股本,再发行股票增资投股(即上市)。这样,在办理完有关工商登记手续后,原企业随之不复存在。但是整体改制方案的适用范围较窄,一般是新建企业或者社会负担较小的少数企业,这些企业一般条件较好,包袱不重,资产相关性也较大,非经营性资产所占比例较少或绝对值较小(而且往往有一定的盈利能力)。2、控股分立方案:是指被改组企业将原资产进行分割重组,把其中一部分资产及其相关的负债和权益投入拟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余资产保留在原企业内。这是目前我国最常见的改制重组方案。一般是被改组企业将一部分经营性的优良资产投入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控股地位,再使之上市。原企业仍保留原有地位。当然,有时也采取设立成两个新法人,注销原企业的法人地位的方案。
  二、保安公司在发展中暴露了哪些问题?
  1、忽视了利用市场配置保安资源的作用,加剧了蓬勃发展的保安服务市场需求与管理工作的矛盾,使得脱离监管的保安服务性质组织大量出现,扰乱了保安服务市场。不少地方公安机关把保安公司作为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一般由局领导直接管理,主管业务部门难以实施监管。同时,由于行政的干预,许多时候往往是市场前景十分看好的业务,在他们的研究中搁浅,最终导致流产,使企业丧失了占领市场的良好机遇。2、公安机关每年收取的大量上交款,未考虑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后备资金,一些地方把保安公司作为增加经费、改善福利的渠道,“招之即来”,违反规定从保安公司调用资金,出现“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现象,使企业不能产生有效的资金积累,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保安队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保安服务公司的发展。3、许多企业经营用房、车辆设备仍是公安机关的,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一旦彻底明晰,房产的增值又将被公安机关收走,不利于保安服务公司的发展壮大。4、目前保安公司的法人代表仍是公安机关的在职民警,民警的相关工资福利还在公安机关领取,一方面不利于企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核算,另一方面,有关人事权和经济利益完全掌握在公安机关,极大地束缚了保安公司班子的开拓创新。综上所述,对保安公司改制,应该在政府主导下进行。鹤壁保安公司改制可以采取整体改制的办法,将企业的股权进行转让,通过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改制,保安公司可以脱离公安机关的直接管理,实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样,也可以减轻公安机关的负担。
  
  
  


·企业融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融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资金不足可能会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所以充足的资金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到融资,融资可以使企业的资本得到增加,从而有更多的资本扩大经营范围,但企业融资过程中会有一些问题需要管理者注意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企业融资注意事项具体内容。 一、企业融资的要素: 1、成本——为什么融资?融资总收益、总成本是多少?只有当总收益大于总成本时,才去融资。融资成本从小到大顺序为...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 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2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应在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缴纳全部股款或者依法办理其抵作股款的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


·一人公司和单位犯罪如何区别?
      一人公司和单位犯罪如何区别? 对于单位犯罪的构成,一般有公司或者企业,犯罪主体是一个单位,且支配犯罪意识。对于出资只有单一股东的一人公司来说,它构成犯罪的条件是否跟单位犯罪一样?我们如何区分一人公司和单位犯罪?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来看下面文章的详细介绍吧。 一、是否具有独立的财产利益 公司法人的本质特征在于股东的有限责任,如果法律要求一人公司的股东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就意味着否定了公司的独立人格。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财产不能持续地...


·合伙企业合伙人数为多少
      合伙企业合伙人数为多少1、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2、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3、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自然人一样,也有独立的人格,有时候,公司股东会利用自己的权利,以公司法人的名义搞非法集资,这样使受害人的财产发生损失。签于此,我国通过立法形式对公司法人人格进行否认。那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


·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
      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 一、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 中国没有一部统一的并购交易法,对国企并购、外资并购、上市公司并购等不同主体实行不同的法律规定,《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在各自领域内发挥作用。但是并购交易本身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企业并购中对于法律风险的防范应注意: (一)、收购前的审慎调查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也是并购成功的重要条件。进行收购前的审慎调查是为了解被收购方及目标企业的相关情况,...


·分公司负责人能对外签署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公司偷税漏税有证据吗?
      公司偷税漏税有证据吗?公司偷税漏税的证据: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原件复印件均可。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去当地的国税或者地税局去举报,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


·公司辞退孕妇的经济补偿金如何算
      公司辞退孕妇的经济补偿金如何算1、孕期被解雇,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如果孕期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
      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相对于国企而言,民营企业发展经常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这个和外部环境和企业自身原因有关。民营企业只有资金链完好,才能获得健康持久的发展。那么,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 1、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增强自身实力企业自身建设包括企业管理制度建设、企业财务制度建设、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其中最关键的是企业财务制度建设,是...


·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指的是为正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而依法进行的一系列筹建准备行为。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那该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人首先要做的是与前述的发起设立的程序中前两步相同的步骤,有所区别的是,在发起设立中,发起人要认购全部的股份,而在募集设立中,发起人只认购全部拟股份中的一部分,我国公司法规定认购数额应不少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