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相对于国企而言,民营企业发展经常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这个和外部环境和企业自身原因有关。民营企业只有资金链完好,才能获得健康持久的发展。那么,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
  1、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增强自身实力企业自身建设包括企业管理制度建设、企业财务制度建设、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其中最关键的是企业财务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建设的中心环节。民营企业要从自身出发,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转变思想认识、更新经营管理理念、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将财务管理放在企业管理的中心位置上,进而从经营预算成本管理和货币资金流量管理及全面资产管理等方面入手,发现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不足,以此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质量。建立健全现行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加强领导阶层的管理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企业资产价值,改变企业形象,才能更好地吸引融资。2、建立民营金融机构,鼓励引导民间资本集中起来用于企业融资在此先解释此处所说的民营金融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区别:与传统金融机构不同,民营金融机构应该把放款主体确定为民营企业,相比之下更偏向于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且并不完全以盈利为目的,而是带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开展业务。以民营企业为服务主体,拓宽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使企业可以得到更多的融资,同时要出台相对应的政策鼓励引导民间零散资金向民营金融机构集中以形成较大资金,用于民营企业甚至是大企业的融资。3、政府应该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以及政策落实程度政府应该深刻认识到民营企业现阶段以及未来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所能发挥的重大重要,在给予民营企业财政政策支持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民营企业对资金的需要。在由政府公开招标以及政府采购方面,在质量能得到保证的前提条件下,可以尽量多考虑一下采用民营企业所提供的商品和劳务,这样有利于缩小民营企业与大企业之间融资的差距,有利于民营企业在竞争之中取得优势地位,扩大企业规模和企业资产。另一方面应加大相关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和财政支持。4、加强规范民间融资管理针对近年来民营企业对民间融资需求不断上升的情况,体现了民间融资越来越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完善法律法规,将当前活跃的民间融资行为规范化,对民间融资行为加强监管,对于民间资本借贷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要及时处理,通过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使民间资本尽快走上科学透明的发展道路,为民营企业的融资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
  1、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融资困境被公认为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之一,良好的管理结构在一个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制定一套完整良好的管理制度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而目前我国部分民营企业存在管理混乱的情况,我们只有找到问题的所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银行与民营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分析信息不对称指的是在市场活动中,交易双方所掌握的信息量不同,掌握信息就多的一方在交易活动中处于有利位置,掌握信息量少的一方在交易活动中处于不利位置。在企业需求融资的过程中,企业拥有者往往不会主动将企业所有的信息公布给提供贷款的机构,或者只提供对自己企业贷款有利的情况,而故意隐瞒或淡化对企业贷款不利的情况。3、民间融资不规范由于大企业在国家金融机构融资方面比民营企业拥有更多的优势,因此民间融资的主要对象是民营企业。民间融资在民营企业融资中占有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目前民间融资的体系制度并不健全,民间金融也并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综上所述,受内外环境影响,民营企业融资面临种种困难。为了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政府应当加大政策支持,包括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等。作为金融机构,也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植力度。而企业本身,要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和信誉,只有这样,才能比较容易的拿到银行贷款。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 近些年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公司解散后未进行清算,债权人起诉股东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司解散是保护股东权益的手段,引起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解散后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是手段,公司解散后未进行清算怎么办?看完下文您就明白了。 一、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 公司解散的方式可以分为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具体的引发公司解散的原因从大的方向可以分为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具体详述如下: (一)任意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


·私营企业贪污受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私营企业贪污受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


·中标单位用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中标单位用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中标单位可以用分公司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


·分公司签署合同法律风险会有吗
      分公司签署合同法律风险有吗合同是双方签订,风险怎么样都会有的,不可能有百分百的安全。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通则》第六...


·企业被强制拆迁,如何依法维权
      企业被强制拆迁,如何依法维权企业遭受到强拆的时候,企业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企业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强拆方对企业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


·非法集资公司主管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巨额的利益诱惑下,非法集资虽然国家屡禁,但仍然不止。所以说,我国法律对其的判刑标准也会随之变化。那么,非法集资公司主管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集资公司主管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


·企业收购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收购的流程是什么?无论公司大小,都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它任何企业不得强行干涉其经营管理或产权的变更。企业转让,必须由本公司全体股东(有限公司)讨论通过才可以。 企业并购的程序和流程大致如下:基础工作阶段: 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 2、确定并购目标企业 3、搜集信息,初步沟通,了解目标企业意向 4、谈判确定基本原则,签订意向协议 5、递交立项报告 6、上报公司 7、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待得到同意的批复后进入第二阶段具体并购业务流程阶段: 1...


·上市公司增资需要多少钱?
      上市公司增资需要多少钱? 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科学的管理能促进公司快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则可能被市场淘汰。公司可以在经营时根据自身的发展来决定是否增资。公司在增资时需要确定价格。那么上市公司增资需要多少钱呢?有那些法律条文规定。下面的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市公司增资价格如何确定 上市公司和发行对象协商来确定增资的价格 1、邀请出资,改变...


·本人不是股东想个人放弃公司法人代表如何做?
      本人不是股东想个人放弃公司法人代表如何做?这就要看你们公司章程中这么定义终止公司法人的条款了。一般公司法人是有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需要超过66%(股份比例,或投票权比例)的股东赞成,才能更换法人。如果你不是股东,你只有通过股东会议,影响股东的决定,才能终止公司法人,或更换公司法人。一般没有终止公司法人的说法,因为公司必须有一个法人代表。如果公司与你关联不多,你又没有影响股东决定的能力,你要更换公司法人代表,将是很困难的。核心的关键,还是看...


·3万注册资本公司是什么类型?
      3万注册资本公司是什么类型? 一、3万注册资本公司是什么类型? 无禁止性规定。 《公司法》(新修订)取消了按公司经营方式区分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1.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 2.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 3.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万元; 4.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 最低注册资本批零3万元。 下列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均超过三万: 1.工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必须是...


·监理公司分公司可以签监理合同吗
      监理公司分公司可以签监理合同吗?是可以的,但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