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区董恂读书处劳动工伤律师
扬州江都区董恂读书处劳动工伤律师
  扬州江都区董恂读书处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扬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我现在要辞工伤残等级是9级能拿到多少钱的赔偿金
  我现在要辞工伤残等级是9级能拿到多少钱的赔偿金,公司答复我只给我赔偿15000

·刘律师你好!我在工地摔伤,怎样审请工伤认定。
  刘律师你好!我在工地摔伤,怎样审请工伤认定。

·工伤:一个脚五个脚趾没了算几级伤残
  在冀州市春风铸造厂子里,脚被机器压了,在石家庄省三院截去了五个脚趾,按国家条例厂子里应该怎么赔?

·怎么样才能评上工伤,没有公司资质老板顶着别的公司资质搞楼房建设怎么样才能评上工伤
  没有公司资质老板顶着别的公司资质搞楼房建设怎么样才能评上工伤人在他那工地死了是突发疾病死的在24小时之内是找他老板还是找他老板顶的公司没有签订合同

·请律师通过工伤签定能打赢吗?具体收费标准是多少能打赢。譬如是
  请律师通过工伤签定能打赢吗?具体收费标准是多少能打赢。譬如是十级工伤鉴定

·右手大母指前段被切工伤鉴定为几级
  右手大母指前段被切工伤鉴定为几级

·因工作中出意外致残,因我是农民工该如何索要工伤赔偿。
  我是在工地上开塔吊的,一次因中午吃饭不慎从塔吊上跌落致使腰椎压缩性骨折。致双下肢站不起来,大小便失禁。我在住院其间老板只付了医药费其它的什么都没有给。请问我这该如何向老板索要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公司不给赔偿怎么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公司不给赔偿怎么

·我是工伤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为什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沒有?合肥市一次性
  我是工伤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为什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沒有?请问合肥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谁支付

·劳动工伤,工伤后,工伤后,劳动仲裁结果不服。
  工伤后,劳动仲裁结果不服。

·早上上班时摔伤算工伤么?没到厂里
  早上上班时摔伤算工伤么?没到厂里

·右手四指截断工伤受理属于几级工受
  右手四指截断工伤受理属于几级工受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想报工伤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想报工伤怎么办

·你好,这边咨询工伤的赔偿问题,这边是需要收费咨询吗?
  你好,这边咨询工伤的赔偿问题,这边是需要收费咨询吗?

·工伤伤残赔偿,我9月份在工作时右手环指被压骨折
  我9月份在工作时右手环指被压骨折,现在不能弯曲,伸直,实际月薪1400,但签合同是900,请赔偿会按哪个标准?

·工伤事故赔偿案,公司承包后发生了工伤事故。家属起诉要求公司赔
  工伤事故赔偿案,公司承包后发生了工伤事故。家属起诉要求公司赔偿。是公司还是承包人陪?



·因为工伤造成左胸四根肋骨断裂,请问能评几级伤残?如果一次买断大概能理赔多少?
  求解答!!!!!!

·请问工伤是找哪个部门鉴定?没有劳动合同。谢谢!
  

·我是一名派遣员工,因三四前工作右边四根肋骨骨折,当时没有申报工伤只是调动了工作,可现在又要我去干
  我是一名派遣员工,因三四前工作右边四根肋骨骨折,当时没有申报工伤只是调动了工作,可现在又要我去干原来的工作我干不了这么办

·劳动合同,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对有后台的房地产老板是否会给以"照顾"呢?----我现
  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对有后台的房地产老板是否会给以"照顾"呢?----我现在心里很忙乱,该如何是好呢?胜诉的概率有多大,我无法预知。

·车祸保险理赔与工伤理赔有冲突吗?盐城保险工伤能不能双理赔
  车祸保险理赔与工伤理赔有冲突吗?盐城保险工伤能不能双理赔

·在工厂因工伤致死是怎么赔偿的?
  在工厂因工伤致死是怎么赔偿的?

·工伤,我小腿裸关节粉碎性骨折能评为几级工伤
  我小腿裸关节粉碎性骨折能评为几级工伤

·你好 我额头上被玻璃刺缝了7针算几级工伤
  你好我额头上被玻璃刺缝了7针算几级工伤

·我昨天工伤,右大拇指上半截前端有粉碎性骨折,还拔了指甲缝了五针可以算工伤san
  我昨天工伤,右大拇指上半截前端有粉碎性骨折,还拔了指甲缝了五针可以算工伤divclass="w990mamt20

·企业终止劳动合同,今天仲裁,企业请了律师,我感觉不是很好,想
  企业终止劳动合同,今天仲裁,企业请了律师,我感觉不是很好,想等仲裁结果出来就直接法院,有人愿意接手吗?

·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对伤者做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不对伤者做出工伤认定申请。伤者要在什么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才不回对自己不利。。用人单位是必须给伤者做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吗?或用人单位不做工伤认定申请是属于违法行为吗?

·工伤鉴定,我*人因加班疲劳
  我*人因加班疲劳,在出厂门口十米的地方骑电动车摔到,膝盖骨折当时同事都在场,也急时的通知了领导,前途是加班没有加班费的,请问这样能算工伤吗?希望回答谢谢

扬州江都区董恂读书处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951945636
扬州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员工工伤认定要社保吗?
      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如果发生工伤事故,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该员工的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都会由工伤保险部门进行赔偿。获得赔偿的前提是该员工所受到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但有一些用人单位并未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那员工工伤认定要社保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员工工伤认定要社保吗?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


  • ·劳动仲裁程序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


  • ·山西工伤鉴定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
      面对工作期间受伤的情况,您也许不清楚工伤鉴定标准,再有甚者对于是否该工伤鉴定都不清楚,那么对于山西工伤鉴定标准2018年如何规定这个问题我相信您也是一头雾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解决此类事件,下面我将详细为您解释清楚,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山西工伤鉴定标准2018年如何规定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


  • ·工伤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3、必要时,拟定函件(附《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


  • ·《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所受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尚未完成的,在该条例施行后重新启动的工伤认定程序中,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我国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并没有将见义勇为遭受的伤害作为工伤对待。因此,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之前,也就是在2004年1月1日以前,如果职工在出差的途中见义勇为而遭受了伤害,职工是无法申请工伤的。在此情况下,职工只能向直接的侵权者即造成其伤害的人请求赔偿。但是如果直接侵权人逃匿或没有支付能力,职工可能就得不到


  • ·工伤认定成功以后何时做工伤鉴定?
      在生活中,如果在工作时间受伤了,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这其中也包涵了很多步骤,在经过工伤认定之后,还要再做工伤鉴定,若是鉴定结果达到一定级别,之后还可以有伤残待遇。那么工伤认定成功以后何时做工伤鉴定呢?让我们来给您解答一下吧。一、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


  • ·上班第一天就辞职,办了离职手续回家途中车祸死亡还算工伤吗?
      虽事发当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工伤保险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用人单位分担工伤风险为主要价值取向。工伤认定案件涉及对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等各方利益的权衡,行政审判既要进行合法性审查,也要


  •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以后,在向当地的社保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的时候,社保局也是有工伤认定申请书提交的时间规定的。如果超出了时间,那么社保局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所以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相关的材料提交到社保局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工伤认定】《工伤保险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请求撤销该赔偿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否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在意外工伤以后,整套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跟精力的。所以有一部分员工在做完工伤认定以后,由于也不太了解工伤赔偿的事项,不做工伤鉴定就直接和用人单位商谈工伤赔偿的相关事宜。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建议


  • ·一、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还需要注意的是:“醉酒或者吸毒”和“自残或者自杀”,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


  • ·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劳动仲裁要走如下受理程序: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复印件的应带原


  • ·退休返聘人员工作期间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意见: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


  •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怎么走
      一般来说,在生活当中如果遇到了工伤这样的事情,解决工伤问题的过程当中,无非就是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这三个最重要的步骤。这是员工维权过程当中必不可少的,很多人对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赔偿的事情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怎么走的问题。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怎么走?1、是看鉴定的级


  • ·六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在六安市工业企业工作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后,应该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的话,职工可以自行申请。职工本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首先得知道向谁提出申请才行,那么六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六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在工伤和职业病鉴定过程中,“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劳动


  • ·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是,是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自己主张的事实最终得不到证明时,承担不利于诉讼结果的责任。具体说,就是要求负有证明责任的主体,对现有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经过逻辑推理,最后认定事实是否真实而作出结论。举证责任则是强


  •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劳动者,若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一定要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而此时也要注意申请认定的期限问题。通常超过了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此时认定部门往往就是不予受理。那究竟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


  • ·自愿放弃工伤鉴定协议书是怎样的?
      职员在工作中受伤后,若职员与用人单位就各项工伤赔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后,即不再需要做工伤鉴定。在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之前,为了避免纠纷,一般会要求职员书写自愿放弃工伤鉴定协议书,但是不少职员不知道该协议书怎么写,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一、自愿放弃工伤鉴定协议书范本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     


  •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收购的行为。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扬州江都区董恂读书处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扬州江都区董恂读书处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951945636

    扬州江都区董恂读书处专业律师

    www.yz64.net
    Copyright ©2022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