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工伤律师 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工伤律师电话18261971312 18168563608 
 扬州市律师导航 邗江区 广陵区 江都区 宝应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仪征 高邮
律师在线
>> 
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工伤律师
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工伤律师
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工伤律师标签
>> 
  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律师,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纠纷律师,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工伤律师,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仲裁律师,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争议律师,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法律师,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工伤赔偿律师,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保障律师,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工伤保险律师,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合同律师,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法咨询律师,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工伤鉴定律师,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工伤认定律师,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扬州邗江区杨寿镇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双桥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方巷镇劳动工伤律师 徐园劳动工伤律师 冶春园劳动工伤律师 崔致远纪念馆劳动工伤律师 蒋王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工伤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邗江区> 邗江区杨寿镇附近的劳动工伤律师
 

扬州邗江区杨寿镇附近的劳动工伤律师


  扬州邗江区杨寿镇附近的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邗江区杨寿镇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邗江区杨寿镇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九级伤残,50岁工龄5公司要和我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多少?
  工伤九级伤残,50岁工龄5公司要和我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多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能划等号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能划等号吗,我爸爸在单位上班时,左手食指压断了两节,单位没有上工伤保险,只上了人寿的意外险,去了医科大学做了鉴定,结果是按交通事故做的鉴定,等级10级,这样合理么,是不是应该按工伤鉴定标准鉴定,这种情况应该是工伤几级,单位应该怎样

·请问工地工伤怎么避免受害人狮子大开口?
  请问工地工伤怎么避免受害人狮子大开口?

·鉴定。为9级工伤,能赔付多少钱
  鉴定。为9级工伤,能赔付多少钱

·工伤赔付,我单位一聘用人员
  我单位一聘用人员,下班途中遇车祸,认定为X(拾)级伤残,单位如何赔付

·工伤鉴定赔偿
  工伤鉴定赔偿

·工伤理赔,1、工伤鉴定一般多久能够审批完成、审批完成之后公司是否应当立即对鉴定结
  1、工伤鉴定一般多久能够审批完成、审批完成之后公司是否应当立即对鉴定结果给予赔偿?2、如果公司发生工伤事件公司应该在员工受伤期间付清营养费还是要等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再和工伤赔偿一起赔付?3、假如够不上工伤等级那么受害人所能得到的赔偿有哪些?

·委托授权劳动争议仲裁,委托授权劳动争议仲裁的委托书只签字不行吗?还必须要按手印吗
  委托授权劳动争议仲裁的委托书只签字不行吗?还必须要按手印吗??

·公司不按照规定给上保险,签合同,如何申请仲裁
  公司不按照规定给上保险,签合同,如何申请仲裁

·工伤赔偿,我在工作中被开水烫伤
  我在工作中被开水烫伤,面积有半个手掌大,现在在家休息两个星期,药费单位全包,半月工资也包了,请问还有啥赔偿吗

·下班后加班,天色已黑在回家途中骑摩托车摔跤,算工伤吗?
  工厂大干期间,下班后留在工厂加班一个小时后回家,天已经黑了在回家途中骑摩托车摔跤,算不算工伤?

·我们可以拿多少钱,我哥哥在西藏工伤八及
  我哥哥在西藏工伤八及。是眼睛。我们可以拿多少钱

·下班途中受伤原因不明属于工伤吗?
  下班途中受伤原因不明属于工伤吗?

·您好,律师在么?工伤申报是不是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
  您好,律师在么?工伤申报是不是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

·工伤证是工伤认证的结果吗?
  我的工伤证是2011年1月10日签发的,可以用于2011年1月1日的工伤保险条例吗?工伤事故发生在2008年5月4日,工伤证是工伤认证的结果吗?

·工伤后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我10级工伤好了后
  我10级工伤好了后,家里有事,也不想在做了。*有就业赔偿没给,我提前解除合同但单位不批怎么办,这样也是合法的吗?就一定要等到合同到期才可以离职吗?

·现在眼睛伤有一个月了,还没有在劳动局认定工伤怕不san
  现在眼睛伤有一个月了,还没有在劳动局认定工伤怕不divclass="w990mamt20

·农民工发生工伤怎样赔付,木工在支模时
  木工在支模时,掉下将右脚膝盖(粉碎性骨折),医生建议休息,现在工人要求赔付。问赔付的内容是什么?

·工伤期间不该发工资吗?,各位律师:   你们好!&
  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今6月份上班受伤,一直到现在公司都没发工资给我,第一个月我打电话问公司,公司答复说要我把医疗的一些单据寄到公司后才给我发基本工资,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他们这种做法合理吗

·外地的仲裁申请执行,要如何办理
  外地的仲裁申请执行,要如何办理

·电瓶车单车事故算工伤吗?
  电瓶车单车事故算工伤吗?

·你好!我外甥在企业上班未签劳动合同,工伤了现在已出院
  你好!我外甥在企业上班  未签劳动合同,工伤了  现在已出院,但未痊愈,医生说有可能 会有二次手术。 目前有三个手指功能未恢复。赔偿问题协商不成,企业让走司法程序。请问现在需要准备什么?

·知询涟水承包地纠纷,对仲裁存在异议。
  知询涟水承包地纠纷,对仲裁存在异议。

·工伤认定中止期间能否劳动仲裁工资,加班工资,补偿金
  工伤认定中止期间能否劳动仲裁工资,加班工资,补偿金

·退休人员在第二职业卸货发生意外,厂里不算工伤
  我是退休工人,退休后又在另一个厂上班。卸货时货物从卡车上滑到我大腿上,造成大腿淤青,大腿内壁红肿。明天没有治疗,继续上班。半月后,上班时大腿**的,导致大腿,小腿,小腹全部肿胀,无法行走。住院治疗,因为有医保,医药费报了大部分,现在的厂里,不承担责任,不报销医

·刘律师你好!我在工地摔伤,怎样审请工伤认定。
  刘律师你好!我在工地摔伤,怎样审请工伤认定。

·工伤 伤残 上班工作 受伤
  因上班 工作 中    铁渣  飞入眼睛  导致当时失明   医疗过后    右眼没有视力

·工伤问题,人在荷兰,左手食指第二关节在工作中被砸成骨裂
  左手食指第二关节在工作中被砸成骨裂,只是裂缝,还有表皮破裂,这算工伤吗,能评到几级,有多少赔偿,*烦及时回答

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052597110
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能报工伤吗?
      职工要是在上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了车祸的话,经过认定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那要是车祸责任对半的话,此时还能报工伤吗?不少人都有这方面的疑虑,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下吧。一、车祸责任对半能报工伤吗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是: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包含两个条件,上下班路线和上下班时间。不一定是必经路线


  • ·如何提起不服工伤认定书诉讼?
      如何提起不服工伤认定书诉讼?对工伤认定书上的结果不服的,可以进行诉讼。建议请律师协助诉讼。律师可协助工伤证据的收集。工伤相关证据除自身伤情、医疗相关证明外,工作环境和证人证言也是提取证据的重点。首先明确诉讼对象是谁,另外,因单位原因导致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有错误的情况,可将单位诉至法庭。一、对工伤认定不服如何起诉第一条


  • ·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当事人: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如下争议:(1)                      &n


  • ·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职工在岗位上受伤的,通常单位会帮助其办理工伤认定,一般来说,当地的社保局是负责开展认定的。有时候,职工发生工伤的时候,属于刚入职的期间,还没有来得及参加社会保险。那么,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如何确定?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如何确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在我市生产经营地


  • ·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注意什么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注意什么就劳动争议而言,大多数的人会先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此时为了能够获得有利的仲裁结果,就必须要了解清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注意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注意什么1、应写好申诉书。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


  • ·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
      对于一线工人来说,在生产车间从事劳动的时候,如果安全意识薄弱,操作不当,则容易导致工伤事故发生。手指骨折算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工伤,工人受伤后,在得到有效治疗后,应该提出工伤认定,然后提出赔偿申请。那么,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下面我们给您做个具体介绍。一、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


  •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通常来说,在员工遇到工伤的情况下,一般会引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其实对劳动者来说,如果想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的话,在遇到工伤以后一定要及时的去做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这是两个必不可少的步骤,这样才有利于自己的工伤赔偿。那么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有效期是多久呢?一、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


  • ·工伤职业病赔偿标准分为几级
      关于工伤职业病赔偿标准,其实大多时候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在具体治疗工伤、职业病上面,因为情况不同,花费也就不一样。针对劳动者职业病赔偿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级职业病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


  •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一、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


  • ·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来做
      在日常生活中,工作中受伤的事情时有发生,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有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采取工伤取证的方式来享受工伤待遇。那么如正确地去工伤认定劳动局取证呢?下面看看我们的总结吧。一、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来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


  •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办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办1.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办工伤鉴定结果下来后,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


  • ·十级骨折工伤可以赔多少?
      劳动者在工作中如果不幸出现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需要给于工伤赔偿。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节约成本,给工伤者赔偿的金额比较少,如果劳动者不清楚法定赔偿金额就容易被用人单位骗。你们,十级骨折工伤可以赔多少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十级骨折工伤可以赔多少1、工伤医疗待遇: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企业,属于


  • ·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都有哪些
      现如今,不管是办理什么事情,往往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才行,否则事情最终都是办不下来的。在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同时提交认定材料的。那到底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都有哪些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可以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属于独立的劳动,则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


  • ·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的条件有哪些随着劳动争议事件的不断增加,合法解决劳动争议,已经成为维护劳动关系中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条件之一。而在处理劳动争议这类案件时,首先在经过劳动仲裁部门处理后方可进行起诉。那么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作详细解答。一、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


  • ·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咋样的,赔偿咋样的
      眼睛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眼睛受伤的话会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所以如果在工作当中眼睛受伤的话,一般来说是可以被认定九级伤残的,当然不管是哪一个等级的伤残的认定都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而且不同的伤残等级对于不同的赔偿标准,那么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2018咋样的,赔偿咋样的?一、九级工伤鉴定标准1、癫痫轻度;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


  • ·劳动关系仲裁开几次庭?
      作为劳动者应该了解,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应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尽快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双方利益都有保障,同时它也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就会有无法获得赔偿的风险。双方如果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起争议,可以请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那劳动关系仲裁开几次庭?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05259711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工伤律师
    www.yz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261971312 18168563608 
    18052597110
    点击这里给扬州邗江区杨寿镇劳动工伤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