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商业秘密律师 扬州商业秘密律师18951945636 17761982628 
 扬州市律师导航 邗江区 广陵区 江都区 宝应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仪征 高邮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扬州商业秘密律师
扬州商业秘密律师
擅长领域
>> 
扬州商业秘密律师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

  扬州商业秘密律师解答商业秘密法律咨询,代理有关商业秘密事情,为您解决扬州商业秘密相关法律纠纷。


扬州商业秘密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商业秘密法律知识
 ·如何应对竞业限制纠纷?
 ·商业秘密泄露的主要途径
 ·商业秘密与专利的选择
 ·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类型
 ·商业秘密的概念
 · 商业秘密的实质性要件
 ·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的法律措施
 ·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
 ·商业秘密之权利人泄密
 ·商业秘密的类型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构成
    1、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主体较复杂,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非经营者,还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的雇员等。2、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明显的故意和过失,而且在通常情况下是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3、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法律...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行为均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


 ·商业秘密的类型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列举以及其他各国关于商业秘密的法律文件和各国学者的观点,一般可以将商业秘密划分为以下类型:...


 ·商业秘密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1)序文,包括合同名称、当事人名称、地址、签约时间、地点,合同生效日期等等;2)定义,对合同涉及的技术、法律、经济术语进行双方同意的统一解释;3)...


 · 商业秘密的实质性要件
    1.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这里应明确的是“公众”的所指范围是“社会公众”还是“相关行业的公众”?我们认为应采取后一种范围,即在该秘密信息对应的相关行业的公众内,不为秘密持有人以外的经营者、消费者所知...


 ·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的法律措施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在实际中...


 ·公司高层行政人员掌握的技术秘密归属
    公司高层行政人员如董事、经理、部门经理等掌握的公司的技术秘密、经营管理秘密都应该属于公司所有。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设计
        1、分类管理与分级管理并行        (1)、分类管理:可以借鉴政府部门文件的分类管理制度,按不同涉密重要等级将各类文件进行分类,对相关文件、...


 ·如何应对竞业限制纠纷?
    员工跳槽行为是企业商业秘密流失的主要渠道,人才流动中导致的商业秘密侵权现象十分突出,还有部分跳槽者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作为重新择业的筹码。  如何应对竞业限制纠纷  律师介绍,所谓竞业限制是指禁止特...


 ·商业秘密的概念
    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1、应建立和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建立,是制定有效保护措施的基本前提和指导。一般来说,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范围,保护的目的;2)商业秘密保护义...


 ·科技人员业余兼职的技术成果的归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科技人员在业余兼职活动中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属,按照其与聘用单位订立的技术合同的约定确认,但该约定损害他人技术权益的除外。对...


    一、证明商标的特点(一)证明商标首先是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标,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相比,又有许多不同点: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则表明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某一经营者;证明商标注册人必...

    一、监视居住到期要取保候审是否可行?监视居住期满后是可以改取保候审期的。以下意见和建议供参考:1、解除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说明行为暂时还不构成犯罪,但是警察不一定就必须结案,也可以继续进行侦查...

    一、处罚醉驾的标准是多少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

    伙同盗墓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我国法律仅规定对于从犯可以比照主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未确定具体的量刑标准。以下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发布的量刑标准,实践中可以参考与借鉴:对于共同犯罪,应当综合考虑...

    个人借款纠纷包括哪些,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一、个人借款纠纷包括哪些个人借款纠纷的还包括以下:1、约定的利息过高高额的利息是引诱出借人借款的主要原因。法律规定个人借款利息不得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

 ·公司法转让主要财产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转让主要财产问题有哪些?公司法是我国法律对企业和公司运转的法律规范,公司法中涉及的方面比较多,其中对主要财产转让事项也给出了相关的一些规定。公司转让主要财产要召开股东会议商议和通过,如果股东大部...

    随着社会的愈加开放,现代人在男女感情方面也不再那么保守,从过去的只有在结婚时能看到新郎新娘,演变为现在的只要感情够好两人就可以同居。但二人同居时若不慎怀孕,而二人随后又分手,那么这个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

    应该如何证明借条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是无效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

    一、醉驾检察院做笔录可以不说单位吗?醉驾检察院做笔录时不可以隐瞒单位的信息。第一、应该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最重要的是酒精浓度,不过这是死的,无法改变。量刑情节有自首、...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对于工程款是如何规定的?一、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对于工程款是如何规定的(一)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

    一、军人离婚小孩归谁抚养?人民法院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因此,人民法院审理军人离婚案件时...

    误工费是我们常听到的一个词,很多人都不了解误工费的赔偿规定及标准,其实法律中对误工费的发放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它是分情况考虑的,在工伤中的误工费,就是治疗修养期间的费用,要按照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公司赔...

    原来合同有效,不需要重签合同。公司收购有很多种方式,如果公司股东变化,但公司仍存在,公司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照原样履行就行,没有补偿。如果公司被收购后与另一家公司合并,劳动合同由合并后的公司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本罪是指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

 ·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一、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公司法》里面提到的特别决议--需要持股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的决议包括: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公司法...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什么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

    医疗过失行为有哪些?一、医疗过失行为有哪些1、医疗过失行为的构成要件就是衡量一个医疗行为是否是过失行为的标准。2、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三类: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有哪些必备条件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必备条件有违法事实确凿;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

    上海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应该注意什么下面就一些具体内容做一些总结:(一)违约责任要具体: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材料主要有哪些?一、起诉书1、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起诉书应为手写或打印,手写起诉书的,应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3、原告是个人的,应由本人...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

    女人怀孕属于正常现象,女生在哺乳期会产生很多的生理现象,因此有的单位会解除劳动关系,这让很多人都感到很不解。难道哺乳期可以直接解除关系吗?事实可以在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又有那些呢?哺乳期非法解除劳动...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是否需要告知被害人?检察院不需要告知被害人,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应当告知被害人。所以,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检察院不会通知受害人。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

    法律上死刑缓期都是两年吗不一定,缓刑是刑法的一种执行方式。一般刑期三年以下才适用缓刑,缓刑考验期一般和刑期相等或高于zd刑期,但最多不会超过5年。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1、罪犯应当...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一方债务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不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需要公平平等分割。如果是则由双方协议分割债务,协议不了的,诉讼离婚到法院,有法院来裁定;如果...

    在广大农村地区,男女在结婚之后多半都会选择外出打工,而在外面生活期间,可能接触新的人、事务,就会萌生离婚的念头。但此时双方都身在外地,肯定就没办法协议离婚了。此时当事人该如何起诉离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

    1、行政处罚: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

    民法典第17条内容是什么?可以说《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发布是我国的法律体系完善化的重要一步。因此,社会上众多人士都对该法表示赞同。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民法典》也做出了相应改进。那么,有关...

    一、养老保险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兹证明同志,男(女),身份证号为:,于年月日订立(续订)以下第项劳动合同: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


商业秘密法律咨询
·南京快递老板失踪,卷走货款100万
·几年前我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定金合同,交了定金,说年底一起签合
·债务债权,我老公喜欢*博
·交通遇上这样的事咋办
·你好,我老婆被逮捕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班长,但是让同学打饭,要钱,要求买烟,还拒绝别人与和他发生矛盾的人拒绝怎么办?
·我是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可是医院那边出院小结写的是摔伤,而交警大队已经出了交通
·离职后公司没有发工资,应该咋san
·项目一直未启动保证金也没退
·带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厂租用协议
·他们拿着收据说是有他的一部分对吗
·房屋债权。,律师您好,律师您好,我姥姥家本有房屋一处,因欠债就
·朋友叫我去砸店我没砸,请问我会有事?
·订婚退婚财礼有问题
·夫妻离婚小女孩给了男方能要回来吗
·20岁结婚可不可以?,想早点结婚不知道可以不?
·银行是否有权将担保人的存款作为债权人的债务
·我借给了同000多元他说用一阵给我,月份借的,到现在才给200,聊天都是微信说的,这个
·交通逃逸事故要拘留和吊销驾照吗。如果我与当事人协商好了,交警
·我驾驶面包车正常行使,对方醉酒步行横穿马路,并拦车,导致我方
·我支付宝信用记录有个江苏高院未履行更新时间是20
·去年的事,我弟弟拉个罐车去泗河处理废弃水当场被抓,拘留了一晚

商业秘密相关知识
商业秘密常识 | 商业秘密权利归属 | 商业秘密使用许可 | 商业秘密侵权与保护 |
首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加盟 | 联系我们
www.yz64.net
Copyright © 2022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51945636 1776198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