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才能够解决债务纠纷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如何才能够解决债务纠纷债务纠纷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所发生的纠纷,债务纠纷的发生多数是由于债务人没有及时向债权人归还债款所引起的,而此时如果不能及时进行解决的话,则很容易给当事人利益造成更多的损害。对于债权人来讲,这样的情况下如何才能解决债务纠纷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才能解决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特殊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判决。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特殊途径是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依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协商、调解、仲裁、判决的方式。1、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2、调解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3、仲裁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判决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二、债务纠纷诉讼应该如何进行
  1、诉前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同时,应在律师的协助下,取得充分的证据,包括债务人的准确资料。2、诉讼保全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3、诉讼成本法律诉讼的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两部分。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若完全胜诉,则由被告承担;若败诉,则由原告承担;若各有胜负,则分别由双方分担。律师费是交给律师的费用。律师费一般由本方承担,但也有部分案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4、判决的执行判决执行难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人民法院的很多判决都不能得到及时的执行,很多判决甚至被束之高阁。主要原因包括执行力度不够、公民和企业对法院判决淡漠、地方保护主义、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资产、债务人在境外等。如果债务人无视法院判决,仍然不付款,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保证判决能够得到强制执行,债权人最好能事先了解债务人在何地拥有动产或不动产。一般类型的民事纠纷,都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程序来解决,而债务纠纷同样如此。债务纠纷的解决与否关系着债权人是否能够实现债权的问题。因此,作为债权人,如果您有遇到债务纠纷,要及时向办法解决,不能一拖再拖。必要的时候要收集好证据,及时起诉。关于如何才能解决债务纠纷的问题,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的地方,也是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企业法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法人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企业法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法人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法人代表的个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有区别的,你不能混同。不过假如这个人在公司里有股份的话,你可以要求执行公司股份用于偿还债务。 1、因经营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8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


·夫妻在离婚后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后赌债务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离婚时都不负有偿还义务。而且据你的情况,你的夫(妻)在外欠有赌债,肯定不是为你们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你没有偿还义务,况且赌债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就更不用偿还了,如果追债,你可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二、离婚对夫妻债务如何承...


·离婚后债务协议有效吗
      离婚后债务协议有效吗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不仅涉及到家庭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还涉及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债务的问题。通常离婚后双方会写一份债务协议,那么离婚后债务协议有效吗?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离婚后债务协议有效吗 我国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


·公司给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可以吗?
      公司给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可以吗?可以,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事项的表决,且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才行。《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限额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


·欠款不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欠款不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不仅可以要求其偿还本金,还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延期履行的利息。下面,我们下文整理了关于欠款不还的相关法律规定,供您阅读。 欠款不还的法律规定 ?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


·拖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如果是欠银行贷款不还,仅是民事纠纷,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如果银行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当事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公司法人变更前的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前的债务由谁承担?公司法人有着独立的民事能力和行为,公司债务一般是公司法人独立承担,其他股东按照协议出资。一旦法人发生变更,债务的承担者也会发生转变。很多人想知道公司法人变更前的债务由谁承担?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公司债务的承担问题: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


·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合同的双方,在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必须要了解的是双方的违约责任,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去维护自身的合同权益。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


·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的权利
      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的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产生纠纷的原因有很多,通过债务产生纠纷占得比重很大,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一些权利,以保障债权人的财产不受到侵犯,债权人能够有什么权利?为您解答。 一、债权人的概念 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


·借款算行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借款算行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借款算行贿的法律规定是如果借款的行为他是为了达到某种非法的目的,而且向国家工作人员来进行行贿的话,就可以按照行贿罪来进行处理。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是指行贿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借民间借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其特点是,表现为公开性、长效性。公开性,表现为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不再以秘密形式交付收受财物,往往开门见山,公开交易。长效性,表现为行...


·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吗
      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吗 一、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因此,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债务人的遗产足够偿还,债款仍然可以要回来的。 二、 欠款人死亡了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