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的公司类型里面,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基本的两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里面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就是上市公司。像投资者购买股票,就是购买的上市公司股份,这是其融资的手段之一。我国公司法对上市公司也进行了说明。那么,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简单了解下。
  
  一、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1、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4、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5、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上市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并且每年要召开一次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进行重大资产出售时,需要经过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上市公司要严格执行信息披露政策,像重大事项变更的话,都要对外公布,不得隐瞒,造假等。
  
  


·外贸公司怎么注册,外贸公司注册流程
      外贸公司怎么注册,外贸公司注册流程随着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联系越来越密切,联系方式也多种多样。其中,外贸公司在加强国家与国家的经济文化交流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那么,外贸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呢?现在,由为您解答。 一、外贸公司含义 外贸公司(Foreign Trading Company)是指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贸易公司,它的业务往来重点在国外,通过市场的调研,把国外商品进口到国内来销售,或者收购国内商品销售到国外,从中赚取差价。 外...


·2023企业商业秘密有哪些
      企业商业秘密有哪些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制作方法和计算机程序等信息。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2、经营信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法、经验和策略。例如...


·公司吊销后偷税漏税还需要处罚吗?
      公司吊销后偷税漏税还需要处罚吗?公司吊销后,偷税漏税肯定是需要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


·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
      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 在当今这个社会,存在着很多的上市公司,对于人们来说上市这两字应该不是很陌生,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上市公司也需要进行融资,很多人对于上市公司融资并不是很了解。那么,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公司上市如何进行融资 融资一般是经过证监会批准,通过券商融资。券商负责发行新股,新股的申购的资金即为融资的资金。...


·公司法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组织机构体现的是公司的内部架构,包括权责设定、部门设置、职责分配和运行机制等,可以说一个公司的组织机构设定决定了这个公司的团结力、凝聚力、战斗力和运转效率,是其内部管理、控制和能力挖掘的关键所在,那么,公司法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 股东是公司财产的所有者,虽然他们不直接参与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每个股东都有表达其意见的权利。股东大会就是由公司全体股...


·公司法规定的三分之二指的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的三分之二指的是什么 日常在创办企业的过程当中,公司想要更加正规的发展,肯定在行驶任何决策的时候,不能只听一个人的意见。必须要尊重其他股东的想法,所以我国公司法当中特规定了2/3的相关条款,很多一部分人对于公司法规定的2/3是什么并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规定的三分之二指的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规定的三分之二指的是什么? 三分之二是指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小微企业融资定义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许多人不甘于为他人打工,而是创办了自己的企业,那么不管是规模多大的企业,都会经过融资这一途径来发展企业,那么小微企业融资定义是什么?通俗来说,就是小微企业要扩大经营的规模而进行融资,同时融资也可以用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资金支持。 一、小微企业融资定义 渠道定义 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


·小微企业融资费用高的原因是什么?
      小微企业融资费用高的原因是什么?小微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在活跃经济,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资金实力不足,经常要进行融资。相对大型国企而言,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比较高,费用也多,这不利于其健康发展。那么,小微企业融资费用高的原因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小微企业融资费用高的原因是什么? 企业的融资成本不仅是利率,也包括许多不清楚、不规范的“人为服务收费”,在银行官网,也难以查到收费的金...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是如何缴纳的?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是如何缴纳的?随着国家对外商投资的进一步开放,中外投资者纷纷调整其在外商投资领域的投资策略,以便谋求新的发展机会。因此,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也日益变得普遍。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过程中,有一些税务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投资者的重视,即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如何缴纳的问题,下文便是详细的介绍。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是如何缴纳的?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种主要有三种: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


·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我国法律对于公司在注册资本上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增加资本是可以的,但是一旦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就必须要个按照应有的程序。那么,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以下吧!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法定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 首先,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定减资方案。根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然后,由股东会来...


·与担保公司签空白协议是否有效?
      与担保公司签空白协议是否有效?与担保公司签空白协议可能有效可能无效。根据《劳动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是合同当中尚未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而一方当事人就先行签署,而后才在其已经签署的合同上面把合同内容添加上去,那么这时所添加上去的合同内容,有可能是双方当事人事前已经进行约定的,也有可能是一方当事人单独的意思表示,这些都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