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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影响因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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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损害鉴定影响因素有哪些?发生医疗损害就产生赔偿的问题,当然不能因为随便一点损伤就去申请赔偿,这是需要医疗损害鉴定的。实践中,医疗损害鉴定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医疗损害鉴定影响因素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损害鉴定影响因素有哪些?首先,是鉴定组织与鉴定人员的中立地位,这是一个国家的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所决定的。目前对医疗事故鉴定机制的种种诟病,主要源于鉴定组织及鉴定人员不能超然于医疗系统而存在,以及医疗系统对鉴定的垄断,因此才有所谓的“亲族鉴定”之说。在这种状况的笼罩下,患方有充分的理由怀疑鉴定的公正性与合理性,鉴定的公信力在群众中也就难以树立。尽管很多情形下法院依赖并采纳了鉴定,但这与鉴定公信力的塑造的关系不大,因公信力的受众是民众而非某国家机关。因此,欲确立、提升医疗事故鉴定的公信力,鉴定组织与组成人员中立与否起着关键的作用。其次,是鉴定意见的公正性。包括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两个要素:公开、阳光化的操作,以及赋予当事人充分的选择鉴定组织的权利,是鉴定意见程序上公正的保证;鉴定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是鉴定意见实体上公正的保证。就一份医疗事故鉴定意见而言,能否抱着尊重客观事实的态度,对诊疗过程进行详尽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以应有的医学水准对医疗行为进行充分的论证与评价,是影响鉴定公信力的又一重要因素。实践中,由于一些鉴定意见对诊疗事实经过轻描淡写,重结论轻论证,导致鉴定意见缺乏信任度。久之,鉴定公信力的缺位也就成为必然。最后,是鉴定人个人责任的明确。这种个人责任应包括两个方面,从诉讼规则言,其负有出庭接受质询的义务;从法律责任言,是对鉴定错误造成的后果的责任。然而,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样一种事实始终没有改变,即参与鉴定人员对鉴定结论集体负责,集体负责的结果就是无人负责,更别谈出庭接受质询。这种明显违背诉讼规则的做法,却长期得不到纠正。虽然立法者在主观上有保护鉴定人之初衷,但客观上对鉴定的公信力造成了伤害。医疗事故鉴定书作为证据的一个种类,不应享有超越其他形式证据的特权。鉴定人不依法出庭接受质询,是违反现行法定程序的行为。在注重程序公正的现代社会,这些做法显然与追求法治的目标不切合,应适时予以纠正。二、医疗损害鉴定的内容当事人有权对以下内容申请鉴定:(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在我国,医疗损害鉴定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如医疗损害鉴定模式化和行政化,很容易影响医疗损害的公信力。这些都需要及时解决,才能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您还可以去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这是很有必要的。
  
  
  


·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劳动者仍然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6到12个月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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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其实少不了要进行鉴定,除了可以据此确定医护人员、医疗机构的责任外,同时也是可以作为日后赔偿的依据。但实践中,并不是任何一个部门都是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那通常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


·工伤医疗康复待遇?
      工伤医疗康复待遇有哪些 工伤人员享受的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主要有: ①全额享受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医疗费用; ②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享受每人每天20元的伙食补助费;经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未住院期间的食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交通费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


·新生儿死亡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新生儿死亡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只有六十周岁以上的限定,故婴儿应按成人标准赔偿。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


·疫情期间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责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供了诊疗行为;二是患者受到了损害;三是医疗机构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四是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相关法律法规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深圳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机构收费标准
      深圳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机构收费标准 一、深圳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机构收费标准 从省物价局获悉,经抽样调查和测算,广东确定了新的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为:省级每例4000元,地市级每例3000元。 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是国家1992年批准收取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定。今年4月,国务院重新修订并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鉴定由原来省、市、县3级鉴定调整为省、市2级鉴定,并将鉴定工作改由医学会负责。由于医学会是社团组织,...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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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疗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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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是否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不一定。因为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在实践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2、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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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风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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