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设计合同签订流程中注意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设计合同签订流程中注意什么在对房屋进行设计装修的时候我们通常会和设计师签订合同,那么设计合同签订流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其实,无论是签订任何一种合同的时候我们都需要严谨认真对待,因为这关系着我们的切身利益。下面就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相关知识吧。1、弄清设计收费的计算方式设计师收费都是按面积计算的,方式可以分以下几种: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目前市场上,通常按使用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得比较多,这样的收费方式对于那些得房率低的装修者而言,比较合理些。装修者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应该针对这一项注明一下,因为这几个计算方式,看似只差几个字,但如果计算起设计费用来,可能会相差上千元。 设计费支出的时间和金额 在合同中,装修者应该和设计师约定好设计费用的支付方式,设计费用是分四次支付的。第一笔设计费用在签订合同后,测量房子前就要支付了,一般是设计总价的20-25%或者是1000元左右的预付款。第二笔费用在初步的方案确定后支付,费用是设计总价的50%。第三笔费用在设计阶段图纸确认后支付,费用是设计总价的20%。最后,在确认完全套设计图纸后,装修者要将剩余的设计费用都付清。 出示效果图的制作费用 有些不正规的设计合同里,会针对居室的效果图另外要求,如果装修者想让设计师出效果图,必须以一张几百元的费用来支付,这主要是因为设计师的收费已经较低了,如果再送效果图,设计师的整个成本就高了。其实,通常在设计总价利润还不错的情况下,设计师都会根据设计构思送业主1—2张的主要区域的效果图。装修者应该在签订合同前和设计师协商好,然后再签字。2、设计平面图纸的具体内容在合同中,要注明设计师所制作的图纸内容。因为,有些设计合同在图纸的要求上比较模糊。一般一套完整的图纸有原始测量图、墙体改建图、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电气施工图、水管走向图、现场制作家具尺寸图、立面图、以及各个接点图剖面图等。如果不在合同里面注释仔细,很容易让一些设计师有了偷工减料的机会,图纸不全就会影响到今后的施工质量。3、制作图纸的期限规定当设计师测量房子后,就要做初步的设计方案,确认完初步的设计方案后,就要制作第二阶段的设计图纸,最后就是制作全套的设计图纸以及主要装饰材料的清单。在这3个阶段中,装修者和设计师要商量确定一个提交图纸的期限,通常公寓房的图纸制作大致在7天左右,别墅等大面积的住宅,期限的要求可以适当延长些。有了期限的要求,对设计师就起到了一个约束的作用,装修者保障自己利益的依据。4、设计师提供服务的内容规定设计师的服务从开始设计——施工——家具软装,直到业主入住前都要有的。通常情况下,开工前设计师要做设计交底工作一次,施工阶段,设计师应该保证有两至三次的现场图纸交底和现场指导施工,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是一次。但是,有时设计费的多少决定了设计师服务的项目,因此装修者如果要确保自己利益,就必须在合同中注明相关服务内容的要求。综上所述,设计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对收费方式的明确,这一点很重要,具体方式有根据面积计算的,还要对平面图纸的内容做出分析,以及规定制作图纸所需的时间,还有是对设计师提供服务内容的规定。
  
  
  


·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的区别有吗?
      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的区别有吗? 一、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的区别有吗? 合同有效与合同生效是有很大区别的; 合同有效是合同不违反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可以发生效力。与之相对应的概念是可撤销的合同、无效的合同(违反法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有效是谈论合同生效的大前提。 合同生效是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中《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的变更有约定和法定两种情形,具体法律规定及相关解释如下: 一、合同的约定变更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经过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合同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依此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对于居间合同来说,居间人在其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居间人为买卖双方提供所需的信息,只要买卖双方合同成立后,居间人就能获得合同约定的报酬。那么居间合同收费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以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为例,为您介绍居间合同收费标准相关内容。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国家对此没有明确性规定。居间费用由居间人和委托人协商约定,无特别限制。 1、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典》(...


·国际贸易合同的意义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意义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意义: 1、国际贸易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这种合同不仅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利益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因此国际贸易合同具有重大的意义。 2、国际贸易合同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联系双方的纽带,对双方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否则就是违反合同,即违约。当违约造成损失或损害时,受损害方可...


·货运合同纠纷起诉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
      货运合同纠纷起诉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1、首先了解相关起诉的法律知识。一是通过一定的信息渠道,最好是向专业律师咨询,明确所遇到的问题通过诉讼能否解决,如果能通过诉讼解决,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证据材料,自己或委托律师起诉或申请仲裁,在诉讼前应基本收集齐全证据材料,写好起诉书,准备证据清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


·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种类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种类是什么?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种类,主要是指经济合同。并不能认为凡是利用、合同(如行政合同、赠与合同、劳务合同等)进行诈骗的都构成合同诈骗罪。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其标准应当根据合同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性质并结合立法目的加以界定。合同诈骗罪规定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中。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国家合同管理制度,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因而合同诈骗...


·花种子购销合同怎么写
      花种子购销合同怎么写 花种子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见附表 1)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产品。 3、交货方法,乙方送货包括安装 。 4、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根据甲方要求 20 个工作日交货。 5、产品货款的结算及验收:合同签订甲方预付总货款的...


·合同诈骗未遂怎么处理?
      您对诈骗罪应该都很熟悉,对于诈骗行为我们应该严厉打击,目前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的案件增多,有些案件还比较复杂,增加了公安机关的侦查难度,而合同诈骗的行为也是比较多的,但是要和民事欺诈区别开来,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合同诈骗未遂怎么处理,有什么相关的规定。 一、合同诈骗未遂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合同在生活中越来越常出现,不过犯罪人员利用合同诈骗的手段也越来越多,我们知道,合同一旦签订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合同诈骗行为中合同效力存在三种不同观点:观点一认为,合同有效;观点二认为,合同无效;观点三认为,系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观点一:,其...


·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
      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 商铺转让一般是指业主将商铺的使用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转让必须以合同的方式进行。很多情况下商铺的转让合同会发生纠纷,业主与第三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 商铺的转让合同,常见的事项除了主体之外,主要是:承租的地点、面积、租金、租金递增的比例及时间点、租赁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合同解除权、...


·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多少
      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多少? 一、格式合同违约金大概是多少? 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违约金的上限,没有最高限额,但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妥的,违约金过低,弥补不了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违约金过高,既不严肃也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利益损失,主要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百分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