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违约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是为了防止出现违约的情况,但是在实践中还是经常出现违约的情况,不管是买房的还是卖房都出现过,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违约怎么办?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违约怎么办?
  
  买方违约,卖房的一方不需要退还定金;卖方违约,则需要偿还双倍定金。
  
  (二)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范本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定金的数额
  
  定金的数额属于合同意思自治的范畴,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同时,由于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即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实际交付定金才能成立的合同。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定金合同虽然不是房屋买卖最重要的,但是不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交了定金表示着这房屋已经不能在进行买卖,第一个买房的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如还有疑问,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生活中人们在签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往往不留心就会掉入各种“陷
      生活中人们在签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往往不留心就会掉入各种“陷进”中,产生各种纠纷,使自己遭受到损失,这时就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本文中为您介绍签订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房屋居间协议有哪些陷阱 居间协议设定买卖义务居间协议约定的是委托人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对委托人设定必须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房屋买卖双方是否签订买卖合同,取决于双方能否对买卖条件达成意向一致,但现实中,一些中介公司以格式条款在居间协议中约定签...


·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登记申请书;(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


·怎么买卖遗产房屋
      怎么买卖遗产房屋一、怎么买卖遗产房屋 (一)办理遗产房屋继承公证 1、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2、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


·租房的中介费要怎么计算
      如今,不少人租房其实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这样可以较快的获得更多优质的租房资源,能够节省自己的时间,同时有房产中介居中承担居间责任,相对也是比较好的。但此时需要实际支付中介费,那么租房的中介费要怎么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租房的中介费要怎么计算 租房中介费是指房屋中介机构介绍求租者与房东取得联系后,最后得以成交,求租者和房东的某一方或双方按一定的比例所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佣金。 租房中介费收取多少依各地惯例而定,收取...


·最新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
      租房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而实践中,租房不仅仅会发生在个人之间,还有可能发生在个人与公司之间,那么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个人与公司租房协议 甲方(出租方):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性别:_____ 地址:____邮码:______电话: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


·有房贷如果房主死亡怎么办
      有房贷如果房主死亡怎么办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如果房屋贷款人有遗产继承人,那他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其贷款债务。贷款人的遗产应当被用来偿还其生前债务和应缴纳款。对于超出其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


·金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金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近几年金坛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金坛在建工程的数量也不断增多。同时,不可避免的拆迁补偿案件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对广大拆迁户而言,了解金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很有必要的。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金坛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


·租房在哪些情形下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
      租房在哪些情形下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二)对于承...


·在我国房屋完税证明是谁的名
      在我国房屋完税证明是谁的名我国公民在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者是二手房交易的过程当中都要交房产税。由于现在房产的价值导致只要涉及到房产的相关税费发票,或者说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很多人都是非常的草木皆兵的。即使在交完税以后,甚至有人都特别的关注,在我国房屋完税证明是谁的名? 一、在我国房屋完税证明是谁的名? 写合同上的名字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开出的,证明纳税人已交纳税费的完税凭证。因我国的税收体制原因分为国税完税凭证和地税完税凭证,都用于证...


·2023关于房产分割是怎样办理的?
      2023关于房产分割是怎样办理的?   一、2020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


·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都是有权利要求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但由于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想要终止合同需要满足的情形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