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所谓安置房,是那些开发商由于城市规划或者进行土地开发等缘由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所谓安置房,是那些开发商由于城市规划或者进行土地开发等缘由进行土地房屋拆迁,安置给原有户主的居住房屋。所以,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的出售价格较低,所以还是会有人进行购买。在购买安置房之前,要了解安置房购买的条件与法规,准备好要求的相应的材料,了解安置房的购买流程。以下是安置房交易流程。
  
  
  一、购买安置房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购买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者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如果是受委托购买的话,需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选房《公证委托书》原件或律师见证的《律师见证书》等。
  
  二、购买安置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核实身份
  
  安置房对购买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购买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选房顺序号单》原件;购房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委托人,则需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委托书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选房顺序号单》的原件;购买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合法继承人,需要出示被继承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经公证的继承财产的相关证明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选房顺序号单》原件。
  
  2、选房确认
  
  工作人员会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现场进行选房,购买者按应享受的面积,选取安置房后,就可以在《房号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3、公证公示
  
  选房过程将由公证处派员进行公证,相关工作人员会对选房全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并且还会将选房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对选房过程进行监督和公开报道。
  
  4、结算领房
  
  购买者凭《房号确认单》、《选房确认审批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10日内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并领取《领房单》,凭《领房单》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领取安置房钥匙。如果发现安置房内部装修及水电设施等存在问题,可在7日内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反映和处理。
  
  以上是我们整理的安置房交易流程,希望对打算购买安置房的市民有所帮助。购买安置房时要注意,需要问清出售方所出售的安置房是否有销售许可证以及产权证等,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在购房时,也要保证整个过程的公开公正,办理相关手续,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部分?
      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部分? 国家在进行一些工程建设的时候,如大面积种植水稻。需要对一些土地进行开发,那么就需要对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那么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部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部分? 土地开发补偿费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对甲方进行该宗地开发建设所发生的前期费用、拆迁费用、工程费用、管理费用及资金利息等土地一级开发费用的补偿。 土地开发补偿费不包括(但...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怎么处理农村土地使用一般来说我们都会拥有土地的使用证明,但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遇到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的问题,这样的话一些特殊的情况我们就无法自己去处理,这样的话就可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困扰,那如果遇到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问题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问题如何处理?首先,应该咨询土地管理局,如果系统中也没有档案的话可以找土地使用证可以找寻相关部门办理,准备好材料进行申请办理即可,如果是土...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办营业执照吗,其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因此,这也就限制了农民的使用范围。如果农民想要使用土地,需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对此,很多人都会有一个疑问,如果农民想要申请个体工商户,那么究竟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办营业执照吗?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您可以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办营业执照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可以办营业执照的,但是还要到村委会盖上章才可以。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注册办理具体流程如...


·土地确权不是大规模土地调整,农村人没有土地该怎么办?
      土地确权不是大规模土地调整,农村人没有土地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合同权利和经营权的管理,而不是土地上的大规模调整。并不是说只要孩子出生就能马上得到这个权利,但是需要权利使用宅地申请,就会得到使用宅基地的权利。 一、在宅基地上,你应该知道: 土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享有按照国家或者农村集体组织的法律规定使用的住宅建筑的使用权,包括下列内容: l、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办理完整的申请手续,由...


·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方法有哪些?
      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方法有哪些?抵押贷款,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是一种常见的贷款的方式,我们在进行使用抵押贷款的时候,一般是可以使用房产证来进行贷款的。那么,我们在使用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来进行贷款的时候,都是有哪些方法和限制条件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方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


·土地使用证邻居签名相关的法律是哪年出台的?
      土地使用证是我国对土地权限移交给个人的一种权属证件的代表,农村的土地使用证代表着当事人有权利和义务对证件上的土地进行使用,一般自建住房为多。那土地使用证邻居签名相关的法律是哪年出台的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你在日常生活中对你有所帮助。2008年颁布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第二项有明确规定相邻地使用者签字条款: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沙坪坝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沙坪坝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农村征地的情况日益增多。特别是涉及到农村房屋的征地,房屋是农民的立身之本,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沙坪坝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沙坪坝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一、 土地补偿费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土地确权出现了错误本人不能到场怎么办找什么部门解决?
      土地确权出现了错误本人不能到场怎么办找什么部门解决? 按照正常的土地确权流程,土地确权时,村委会必须先和你或者你的家人取得联系,告知村里的土地确权事宜,以及需要你们参与的工作。   一般有以下3种情形:   1、你回到当地,参与土地确权,完成自家土地确权工作;   2、你无法赶回,写委托书找人代为确权;   3、你无法赶回,不委托他人确权,或者村委会没有办法和你取得联系,先暂时按照二轮土地承包合同里的面积和四至关系进行备注登记...


·自国家住建部提出租售同权的概念后,各地积极展开试点,其中广东
      自国家住建部提出租售同权的概念后,各地积极展开试点,其中广东可以说是走在了前列。为了鼓励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广东出台了相关政策,其中就提到了租售同权,这项政策对于在广东生活的外地人来说,影响比较大。那么,广东租售同权的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广东租售同权的政策是什么? 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


·离婚不在本地可以离吗?
      离婚不在本地可以离吗? 一、离婚不在本地可以离吗 离婚不在本地可以离,由于户口以及婚姻登记地是在外地,所以,即使能协商一致、没有任何子女抚养和财产争议问题,要想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要长途跋涉回当地办理,付出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影响了当事人的工作和事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
      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但地形多山地,真正能使用的农田和土地资源稀缺,再加上人口数量大,所以我国面临着很严峻的土地资源问题。为了更好地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利用起来,那些闲置和荒废的土地应该被重新开发,所以需要取得土地的使用资格。那么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条件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