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经济时代的飞速发展,买房成为大多数家庭里的头等大事,那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随着经济时代的飞速发展,买房成为大多数家庭里的头等大事,那么了解房产最新政策就成了日常了。房价是受多种因素影响随时波动的,没有一成不变的房价,房价受政府出台的政策的影响最大。今天就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房产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
  
  目前来看,虽然“暴涨”尚未出现,但部分城市已经出现了回暖的态势。 可能有人要问了,那是不是表明抄底的时刻到了,接下来会不会出现一轮“暴涨”呢?
  
  近年来“去库存”一直写在监管机构及房企年度规划的重心。农业银行(2.98 -0.67%,买入)战略规划部宏观经济金融研究处处长付兵涛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的大拐点已经过去,不能指望房价还会有动辄50%的增长空间,但是发展前景还很大”。付兵涛认为,城镇化还远远没有完成,还有大量虽然已经进城但目前还住在地下室、棚户区、偏远城郊等人口的改善型住房需求。
  
  融创中国董事长孙宏斌也曾表明,房产市场再次“暴涨”出现的可能性比较低。
  
  当然,一些人也在担心,如果不出现大涨,反而是继续下滑,现在去买库存房,万一接到最后一棒怎么办?
  
  最近与一些朋友交流,发现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家在农村甚至三四线城市的人在大城市购房的意愿越来越强,即使家里的房子价格比大城市低很多、闲置率又很高。财经专栏作家向小田在节间发起的回乡草根调研也表明,核心城市就像黑洞一样吸引周围县域农村的人口。而在2012年全国人口出现拐点后,县域房地产马上触顶,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人口没有增量同时存量也在流失。他甚至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省域副中心以下的城市房地产基本上是没有希望的。”
  
  著名经济学家李迅雷也于近日撰文表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已持续了16年的繁荣,但也是从全面繁荣过渡到局部繁荣,从人口推动到资金推动,从大涨到小涨再到有涨有跌,今后必然会有滞涨和普跌的过程。“目前国内房地产行业的最大压力是库存过大,这主要还是集中在二、三、四线城市,同时还要避免房价出现大跌,因为房价大跌基本上就等同于金融危机”。
  
  有业内人士说,就像去年深圳房产市场逆势大涨一样,在未来的时间里,一二线城市的楼市行情与三四线城市或许将产生比较大的反差。“因为现在的房价不是单纯的成本考虑,还有其他的很多因素”。
  
  今年这轮楼市,已经是进入了下半年,然而,面对不放松的最严楼市调控政策,似乎在下半年依然看不到,楼市有任何的反弹现象发生!
  
  并且,从现在整个楼市发展趋势来看,降温已经是形成了主流,而且,这个主流趋势,将会持续到今年年底!如果,在此期间,楼市还出台新的调控政策,那么,这轮楼市,也就彻底的完蛋了!
  
  尤其是,近期楼市迎来的新花样,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将是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新方向。从广州和沈阳等地试水的“租购同权”,购租并举政策,开始真正落地。
  
  对此,来自链家研究院的院长杨现领表示,此次楼市出台的这个新政策,租售同权,就是楼市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方向,中国房地产市场由此将进入新房市场、二手房市场、租赁市场“三足鼎立”的阶段。
  
  在杨现领看来,租售同权的出台,是楼市在加快长效机制的建立,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楼市来说,也并不会出现频繁打压的现象,尤其是在近期内是肯定不会的,因为,要确保政策的稳定性。其中,就拿首套房首付等重要政策来说,依然会长期坚持下去,不会改变,而且,对于之前“一刀切”的做法,将逐渐的淘汰。
  
  此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表示,这次楼市出台的购租并举政策,尤其是在7月份,全国多地出台的33个政策中,就有9个政策直接或间接地涉及了租赁市场的内容。
  
  所以,在张大伟看来,此次楼市从购到租的转变,已经意味着调控政策思路,在发生巨大的改变,尤其是对住房供应体系进行了有效的“补短板”。随着购租并举政策不断的进行,以及之后的不断完善,对于建立多元化的住房供应体系,将会逐渐的完成。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楼市调控长效机制,实现居者有其屋,人人买得起房,也并非难事了!而对于房子来说,也会越来越贬值!
  
  通过上述内容的描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房产最新政策。但是有关房产的选择,不仅仅在于政策还有其他相关因素,比如地理位置、房子大小等等。我们在这里提醒您选择房产时要谨慎,且要果断,不要拖拖拉拉犹豫不决,时间也是金钱的一部分。
  
  


·买二手房要小心的陷阱有哪些
      买二手房要小心的陷阱有哪些 1、小心避税陷阱,一些中介公司或者卖方经常会给购房者提供一些“避税”方式,如真买卖假赠与、定金当租金再过户、先公证买卖再过户、先签订合同再过户等等。专业律师认为,所谓的“合理避税”在法律上没有很大的风险,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双方的交易行为其实是钻了一个法律的空子,但是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如果市场上的价格波动很大的话,必然有一方会因此受损。一旦出现有关法律纠纷,当事人双方就要承担补缴税款、罚款的惩罚,严重...


·加息后房产抵押贷款最新利率是多少
      房产证抵押贷款流程:1.备齐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账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六条最高额...


·那么什么是房屋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公证费具体是多少
      那么什么是房屋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公证费具体是多少的? 一、房产公证的定义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1、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50元,涉及财产的加倍收取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遗嘱、遗赠按标的额的2%,最低收取2...


·离婚要求分割房产管辖法院
      离婚要求分割房产管辖法院是哪里(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


·房产继承爷爷奶奶死亡证明没有怎么办?
      当时没有死亡证明:可以从村委会、派出所开出证明,派出所应当有户籍注销的记录。 或者直接起诉确权,然后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来办理过户等手续。(一)、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


·2018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2018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市____区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仟__佰___拾__元整(¥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


·一、二手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二手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卖方不办...


·一房多卖最终房产归属谁
      一房多卖最终房产归属谁《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子,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顺序处理:如果卖家给一方办理了过户,另一方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先办理过户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或者多方都没有...


·出现房主一房多卖判给谁
      一房多卖判给谁所有《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子,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顺序处理:如果卖家给一方办理了过户,另一方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先办理过户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或者多方都没有办理...


·买房前要准备什么?
      买房前要准备什么? 买房是大事,必须慎之又慎,因此买房前做好资金和心理上的准备是十分必要的。准备工作一般包括几个方面:买房目的,买房预算,买房时机,房地产知识。通常买房有两个目的:自住或投资。如果是买房自住的话,您要考虑的是地段、环境、交通、价格、房型面积、配套设施等多种因素;如果买房单单是为了投资,则除了以上这些因素之外,还要考虑房产能否升值以及投资回报的问题。 二、在买房子注意哪些因素 (一)买房前估算您的买房能力您在买房之前,需要...


·商品房五证齐全都包括了哪些
      公民在购房的时候不能只看商品房的情况,还需要对开发商的资质作出审查,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开发商卷钱跑路的情况。而此时就需要对开发商的五证作出审查,那么商品房五证齐全包括了哪些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五证齐全都包括了哪些 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所谓的“小产权房”因为是在集体土地上所建设,并未产生土地所有权性质的改变,因此不会有国有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