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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房主一房多卖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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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多卖判给谁所有《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子,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顺序处理:如果卖家给一方办理了过户,另一方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先办理过户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或者多方都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都没有办理过户,也都没有办理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都没有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并且都没有实际占有使用房子的,房子归已经先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方所有。在司法实践中,一房多卖,房子的归属顺序大致为: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优先于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办理预告登记优先于已经交房的,已经交房的优先于已经申请过户的,已经申请过户的优先于已经网签或者预售备案的,已经网签或者预售备案优先于已经支付房款的,已经支付房款的优先于在先签订合同的。二、遇到“一房多卖”后如何维权?有何法律依据?我国早已为限制“一房多卖”这个行为,制定了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出现一房数卖的情况,受损的往往是买方。毕竟房屋只有一处,存在多个购买者的时候,最终也只能由一个购买者实际获得房屋所有权。那是不是其他的购房者就只能吃哑巴亏呢?其他购买者此时可以追究卖方的法律责任,要求解除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同时退还自己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因此遭受的损失也可以要求作出赔偿。
  
  
  


·集资房转让协议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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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退房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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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屋租赁合同附随义务可以添加吗?可以添加;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在我国,有人认为,附随义务是依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于契约及法律所定内容以外,尚负有的义务。有人认为附随义务是为使债权能圆满实现,或保护债权人其他法益,债务人除给付义务之外,还应负的义务。该义务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债之关系的发展依,事态情况而发生的义务。还有的认为附随义务是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


·疫情影响房贷延期时间是多久?
      疫情影响房贷延期时间是多久?受疫情影响房贷延迟还款的时间应当根据不同的银行制订的规定来认定,一般可以约定在疫情结束后还款处理,另外银行还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来认定是否可以享受到延期还款政策。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求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


·房屋两证合一是什么 如何理解两证合一
      一、什么是房屋两证合一 “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指原来使用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即:不动产登记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等8 种证书。 二、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需要更换吗? 虽然二证合一了,但是您也不用特地去换不动...


·一、房屋买卖违约如何赔偿?
      一、房屋买卖违约如何赔偿?房屋买卖违约赔偿: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按违约金收取,当事人约定定金的按定金收取,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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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怎样的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其实都有可能出现终止的情况。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也不例外。当然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造成终止的情形不同,那么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会终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会终止 对于租赁合同中止的情形,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租赁合同中止情形具体规定如下: 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一、农村房屋财产分配问题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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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房产遗嘱不公平怎么办?
      只要老人的遗嘱为合法的,遗嘱就为有效。既使不公平的话那么也需要结合遗嘱的内容来进行处理,老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


·乙方将 年 月 日购买的 房屋退还给甲方。
      乙方将 年 月 日购买的 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 元退还给乙方。 五、违约金:违约方需支付违约 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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