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浙江电信诈骗量刑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浙江电信诈骗量刑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电信网络诈骗这种新型诈骗方式蔓延速度很快,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浙江省也破获了不少这样的案件,给人民群众挽回了损失。电信诈骗属于诈骗犯罪的一种,各个省市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订处罚标准。那么,浙江电信诈骗量刑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浙江电信诈骗量刑是怎样的?
  
  1、电信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刑期;
  
  2、电信诈骗数额达到3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电信诈骗数额达到50万,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二、电信诈骗加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如下: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三、电信诈骗的特点有哪些?
  
  1、犯罪活动的蔓延性比较大,发展很迅速。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地毯式地给群众发布虚假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布范围很广,侵害面很大,所以造成损失的面也很广。
  
  2、团伙作案,反侦查能力非常强。犯罪团伙一般采取远程的、非接触式的诈骗,犯罪团伙内部组织很严密,他们采取企业化的运作,分工很细,有专人负责购买手机,有的专门负责开银行帐户,有的负责拨打电话,有的负责转账。分工很细,下一道工序不知道上一道工序的情况。这也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带来很大的困难。
  
  3、跨国跨境犯罪比较突出。有的不法分子在境内发布虚假信息骗境外的人,也有的常在境外发布短信到国内骗中国老百姓。还有境内外勾结连锁作案,隐蔽性很强,打击难度也很大。
  
  综上所述,根据刑法及浙江省关于电信诈骗相关司法解释,浙江电信诈骗量刑起点在三千元,超过这个数额的,公安机关就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在具体量刑上面,要根据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情节做出判断,目前电信诈骗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因为诈骗活动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要加重处罚。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2)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


·滥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量刑标准从来都是刑事犯罪比较重要的内容,毕竟关系到该如何出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问题,当然也就是大众重点关注的内容。那么对于滥发林木罪来讲,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滥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滥发林木罪的犯罪构成 (...


·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怎么判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如何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1、对于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无法律...


·无证驾驶撞人重伤怎么判刑?法律如何规定?
      无证驾驶撞人重伤怎么判刑?法律如何规定?想要驾驶机动车辆,咱们都知道必须要取得驾驶证,这样一来不仅是因为对于驾驶技术有了充分的了解,而且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也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往往有一些人并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从而造成了交通事故,从而造成了无法挽救的损失。那么你知道无证驾驶撞人重伤怎么判刑?法律如何规定?的我们将就上述问题仔细作出分析。 一、什么是无证驾驶?无证驾驶的类型有哪些?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


·盗墓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盗墓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挖掘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或古代墓地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罚款;情节比较轻微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罚款;有以下这些情形之一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并且还会罚款或没收个人财产:1.古文化遗址和古墓群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盗掘古文化遗址的文物、墓群的主要成员;3.多次挖掘古文化遗址或墓葬;4...


·对拘役缓刑限制自由吗?
      对拘役缓刑限制自由吗?有人身自由,不过要受到相应的限制,也就是根据刑法第75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缓刑条件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诈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


·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有的时候法官在对犯罪分子做最后的处罚时,可能会宣告免于刑事处罚。那究竟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呢?而法律规定的哪些情况下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呢?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什么叫免于刑事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法处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免于刑事处罚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产生比较严重的危害的犯罪行为,如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工具,被胁迫参与犯罪,正当防卫过当或者...


·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现在各大银行普遍推出了信用卡业务,而信用卡在公民之间也非常普及,很多人购买商品都是通过刷信用卡来支付的。不过,如果公民恶意透支信用卡则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具体来说,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


·最新武器装备肇事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武器装备肇事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最新武器装备肇事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武器装备肇事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依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行为人没有使用武器装备的任务,却违反规定,擅自动用装备而发生责任事故的;平时经...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最轻怎么判?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最轻怎么判?《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向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集团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或者因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造成严重后果的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及公安、国家安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