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挂名空壳公司法人有何风险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挂名空壳公司法人有何风险一、挂名空壳公司法人有何风险(一)、在民事、经济上:1、担任有两名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与自己不发生关系,仅以公司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此时风险很小。2、担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就要以自己的全部个人财产对外承担还款责任。此时的风险是比较大的。3、担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原则上也仅以公司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无法分清公司和股东个人的财产时,股东有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在刑事上:如果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出现经济犯罪,比如公司出现诈骗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此时,作为法人代表如果对此情况明知,就有可能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二、公司法人的概念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公司法》等。三、《民法典》关于法人的规定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四、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司法人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以上就是挂名空壳公司法人有何风险的相关内容,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为空壳公司做法人代表的风险是非常大的,并且是在完全不了解该公司的情况下。行为人并不知道公司是否在外欠了债,或者做了哪些违法犯罪的行为。倘若上述行为,该公司都存在,那么法人代表就要承担该行为的全部责任。因此,我们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因为小利益而陷入迷途。
  
  
  


·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流程以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挂牌公司增资流程 挂牌公司进行定向增资,其工作流程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流程 (1)挂牌公司委托推荐机构会员作为定向增资财务顾问,聘请经上海股交中心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为其定向增资提供有关专业服务; (2)挂牌公司确定定向增资对象,财务顾问指导挂牌公司制定定向增资方案(草案); (3)财务顾问向上海股交中心报送预审材料; (4)挂牌公司召开董事会批准定向增资方案,关联董事应在投票时回...


·理财公司离职多久不承担责任
      要看离职员工是否参与,如果参与了,无论是否离职,都需要承担责任。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设立公司流程是什么?
      设立公司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设立公司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1、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⑴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⑵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公司章程; ⑷...


·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什么?
      在公司经营活动中,股权转让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都是在股东之间进行转让,也可以转让给第三人。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有专门的条款,其中有针对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份有限公司方面的。那么,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什么?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


·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相信您都知道,注册设立公司是比较麻烦的,涉及到的材料很多,而申请人在提供了相应材料,并且按照规定办理了公司注册手续后,就想知道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1、工商局核名称 (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2、银行开设临时存款结算帐户办理入资并到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一般5个工作日)3、到工商局约号办理营业执照 (7-10个工作日)4、到质量...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注册资本多少?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注册资本多少? 一、申请设立期货公司注册资本多少? 1.最低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 这只是期货公司成立的资金标准而已,其他方面如管理、人员、场地、设施.都有较为严格的要求。 2.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业务结算资格,注册金要不得低于5000万人民币。 3.如果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亿元,开个期货经纪公司要三千万 另开营业部的话 还要在中国证监会交一千万 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


·企业拆迁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补偿?
      企业拆迁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补偿? 房产、建筑物及土地的补偿 房产、建筑物的补偿企业的经营性用房主要有工业厂房和仓库,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的补偿面积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企业房屋及建筑物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及建筑物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而且企业拆迁也涉及到房产的所有权问题,企业拆迁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


·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以前主要是减资、合并的情形可以回购,现在,回购的条件增加了,特别是股权奖励回购,这为公司实行期股期权...


·分公司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的 一、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代理机构是经营或者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新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应该具备四个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的办公场所; 2、有3万元以上的必要资金和办公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等; 3、有独立的账号,机构内部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3名以上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并且专职、兼职代理人的比例不得超过1:3. ...


·辞职公司要求违约金吗?
      辞职公司要求违约金吗? 一、辞职公司要求违约金吗? 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法律只是限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而用人单位向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