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进行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汽车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进行的?您都知道是在我国进行汽车的买卖需要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但是实际上关于汽车买卖合同签订流程是比较复杂也是比较专业的,因此大多少清楚的了解一下汽车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进行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汽车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进行的?
  首选拟定合同,然后签订合同。警惕税费风险购二手车时,容易因旧车手续不完善引发各种交易后遗症。尤其是低价实用车型,在出售旧车后更容易引发路费纠纷、承担交通责任等后果。不少新旧车主缺乏应有的保险知识,许多车在过户后,却没有进行保险变更手续。而导致新的车主出险后引发费用纠纷。车辆在过户的时候会产生一定的手续费,一般情况下需要和经销商明确,这笔手续费该由谁去支付。另外车辆是否含保险,如果含保险是否帮消费者进行过户,这些我们需要在签署合同中明确,所以这也是保证消费者的一个权利。防止混淆款型配置车辆配置的高低,也是影响二手车收购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同配置之间的价差非常大。在订立合同时一定要注明,车型款式,加装的配置等。检查车型信息是否与事前约定的相符。我们在签署合同中进行文字说明,讲配置写进我们的合同中,以防止后期产生纠纷便于维权。
  二、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首先我们可以非常负责任的告诉您汽车买卖合同的签订前提是需要看好合同的内容,其次在签订之前还需要关注一些注意事项,最后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肯定事先已经拟订好一个合同的模板,具体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离婚财产车分割问题一般怎么解决?
      离婚财产车分割问题一般怎么解决?1、分割一方名下的车辆,应该以离婚时车辆的价值为准,而不是以当时购置价格为依据,折旧是家电及车辆、房屋装修等消耗品上的常见情形。如果双方能够协商的,可以通过向车辆中介市场打听二手车辆的市场价格,也可以用行业通用的成交均做参考。上面的内容都是双方可以协商的前提下自行进行计算车辆价值方式。2、如果在诉讼中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对车辆进行评估,由专门的评估机构作出评估,评估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左右,...


·轻微的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轻微的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轻微的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果构成犯罪,比如说造成的人员重伤或者是人员死亡的情况,将会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决。二、法律规定内容包括哪些?《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


·一、交通事故逃逸新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逃逸新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


·由于上学工作等原因,现在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二手房交易的时
      由于上学工作等原因,现在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也同时要面临一些验收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对二手房验房,其实与对商品房的验房是有很大不同的。那到底二手房验房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验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了解房屋历史: 首先要对自己买的房子做侧面了解,例如该住房是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哪些人住过,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通过衣着和生活规律判断周围人的社...


·发生事故后,车的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第一、购买划痕险有必要吗目前车险分为两个体系,分别是交强险和商业险,而前者是我国法律强制规定车主必须购买的车险,但是后者则是自由选择的,因而新车是否购买划痕险随着车主自我意识而定。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即需要在投保了...


·交通事故货损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每年交通事故造成的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案例不在少数,交通事故发生后,就会产生赔偿问题,申请赔偿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那么其货损理赔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精心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货损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在发生货运险事故之后,请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或准备材料: 第一步:保险(报案) 1、如发生交通事故,现场司机需先报交警,然后联系货主或货运部,告知出险情况(时间、地点、何种事故、大概损失情况); 2、由投保...


·无证驾驶造成损害交强险会赔偿吗
      无证驾驶造成损害交强险会赔偿吗 一、无证驾驶造成损害交强险会赔偿吗 首先,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双方车辆无交强险的损失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工作几年后买一辆小汽车的压力并不大。买了新车后,要记得上交强险,另外,车主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买些商业险。可是有的人忘记买交强险,就开车上路。那么,双方车辆无交强险的损失赔偿责任如何承担?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双方车辆无交强险的损失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


·交通肩胛骨骨折算几级伤残
      ?一、交通肩胛骨骨折算几级伤残?这个需要做过伤残鉴定以后才知道,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


·你知道公司交五险一金要先去准备什么吗?
      现在进入公司工作,单位都会为我们购买五险一金,这是为了保证我们以后退休能享有国家给予的相关权利,而只有在公司上班,我们才能买齐五险一金,五险一金里面的养老保险,就是为了保障我们以后退休了的生活,下面我来告诉您公司交五险一金要先去准备什么? 一、公司给新员工交五险一金是什么时候交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


·出租车合同没到期可以提前解除吗?
      出租车合同没到期可以提前解除吗?合同没到期是不可以提前解除的,需要协商来进行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单方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1、因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