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房产也是属于离婚财产中的一部分,并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对离婚房产的分割是离婚夫妻双方都比较在意的。到底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相关法律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5、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二、婚后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5、新婚姻法,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实践中,离婚房产的情况多种多样,因此在具体进行分割的时候,可能需要当事人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分析。对于其他情况,我们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果没有符合您的情况的,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细节?
      一、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细节有哪些 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合同要注明租房用途。 4、合同要写明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7、住...


·城市自建房拆迁规定是什么?
      一、城市自建房拆迁规定是什么?城市自建房拆迁规定是按照当地的一个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当地所制定的拆迁管理政策来进行一个补偿,通常情况下必须要有本地的常住的户口本,而且是单独立户的,普通的住宅的话,可能会进行一个比较少的补偿。根据北京市房屋拆迁政策规定,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可以参照前条规定的程序向拆迁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1、单独立户;2、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拆迁范围内无正式住房;3、本人及其...


·一、法定继承中,房屋遗产的继承人有哪些?
      一、法定继承中,房屋遗产的继承人有哪些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5、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如何处理房屋质量纠纷?
      如何处理房屋质量纠纷? 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发生? 一、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现在新房交房后,都有一段时间是给户主们验房,当我们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产生纠纷的时候,一般有三种纠纷处理方法,分别是找开发商协商、向有关部门投诉、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纠纷处理方法介绍如下: 1、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


·一、房屋租赁纠纷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房屋租赁纠纷起诉期限是多久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几种特殊的情况,时效仅仅为1年。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拒付房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出租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时效为1年。所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因承租人拒付、延付租金而引起的诉讼,出租人一定要牢牢记住诉讼时效为1年,起诉超过1年的,...


·一、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购买商品房要注意的事项: 近年来,房地产项目不合法的投诉是一大热点,核实开发商...


·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为保护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2、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绝大多数开发商的投资并不完全是自有资金,为筹集建设资金,开发商往往会设定土...


·什么是房屋转租合同模板
      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在城市里生活会受到很大经济压力,因此租房是一种很好的选择。通常有些人把房屋转租合同称之为租房协议书,其实这两者没有什么区别。那么什么是房屋转租合同模板?接下来,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房屋转租合同模板 (_____)房租赁合字号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哪些?
      一、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哪些? 1、开发商没有拿到土地使用证或者没有缴清土地出让金 没有违约金;还有一种是购房者退房,开发商再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2、开发商已经破产或者被取消资质 开发商破产,项目就会烂尾,如果找不到新的开发商接盘开发,房产证也很难下来。 3、项目仍然处于抵押状态 这种情况属于在建工程抵押,一般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开发商没有及时还清抵押贷款,抵押就不能解除,购房者即使签了合同也无法备案,不但贷款下不来,办理房...


·信用卡逾期一次影响房贷吗
      信用卡逾期一次影响房贷吗?这就要看逾期的时间和逾期金额。一般来说,逾期还款超过90天,银行就会认定持卡人或借款人,是恶意逾期还款,很有可能会被拒贷。如果逾期发生在2年前且已经还清,对申请贷款的影响就不太大。不过有银行要求会严格些,只要逾期了,有没有给出足够的理由,有可能会被提高贷款利率或贷款首付。另外,银行对信用卡用户开通了容时还款功能,容时还款指的是持卡人在最迟还款日后三天之内的还款,都可以算作按时还款,个人征信记录中不会记录逾期。若...


·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
      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我国公民在初次购房的时候,购房之前一定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首先对我国市场上的房产就应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因为不同的房产性质在购买的时候对产权正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就拿我国的房改房来说,我国市场上其实房改房的数量也不在少数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 一、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 房改房是属于带有补贴性质的福利房,而商品房就是按照市场规律定价的商品,可以随意流通。房改房与商品房的最大区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