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公司法规定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利分配方式有什么
  
  现如今基本上大多数的公司都是有股东合伙开办的。所以说为了确保您在开办公司的时候,所有人的权益都能够得到保障。在公司法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各位股东来说,年底对公司的分红这一块是比较关注的。下面先留个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利分配方式有什么?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利分配方式有什么?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东分红权实现的条件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 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1)公司当年有利润;
  
  (2)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3)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1)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2)公司在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3)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1.公司在最近三年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2.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 现金分配方案 或2/3 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三、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公司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1、我国《公司法》第22条规定,如果有关股利分配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存在程序上的瑕疵,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确认该等决议无效。例如公司股东会违反章程的规定超额提取公积金,而不分配股利或者很少分配股利时,公司小股东可申请法院对该决议予以撤销。
  
  2、股东可以行使退股权。《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也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股东会通过了股利分配方案,但公司董事会拒不执行的,股东可以直接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给付诉讼。因为一旦分配方案得以通过,便在股东和公司之间直接产生了具体的债权债务关系,股东对此当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你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上述的法律救济措施。
  
  以上就是针对,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利分配方式有什么的详细介绍。可以看出,股东在进行分红的时候,可以直接发放现金,也可以开发新股,增加持股量等等。总而言之,企业在年底进行利润分配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好各家股东的利润,不要因为利润分配发生什么样的纠纷,这样是不利于公司的发展的。
  
  


·企业在法律的范围内,满足了相应条件的话,那么就是可以进行裁员
      企业在法律的范围内,满足了相应条件的话,那么就是可以进行裁员。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时法律对企业裁员的人数作出了限制。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企业裁员的人数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企业裁员的人数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我需要签字吗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我需要签字吗 用人单位在单方面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法律并无强制规定双方当事人的签字顺序,如果劳动者不签字,即视为不同意解除合同,可以向法庭提出诉讼。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同时也有法定的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4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


·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是多少?
      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是多少?北京作为一个经济人口发达的大城市,其五险一金的比例一直人们所关注的话题。五险一金比例的变化与北京地区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每年也都在发生着新的变化,许多人不知道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是多少,今天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


·公司并购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公司并购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实际上公司在并购的过程当中,是风险性非常高的一种商业性的资产运作。如果公司并购的相关细节都能够处理好的话,那么对于公司来说,可以扩大公司的市场股份,相反,如果公司并购过程当中处理不好的话,也很容易给公司带来诸多的法律纠纷和经营困状。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公司并购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公司并购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一)并购的准备阶段 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并...


·违反独资公司法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独资公司法是为了规范企业的行为而制定的规范性法律。它的制定为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具有很大意义。作为上市公司,应该详细的了解独资公司法的有关内容,并且清楚独资公司法的法律责任,做到遵守法律规范,不违背法律规定。 独资公司法: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


·公司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在存续期间内,需要为设立者谋取经济利益,而通过与其他企业单位之间订立项目合同,可以Wie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所以几乎每天都有人在签订公司项目合作协议书,该协议需要按照公司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的格式进行拟定。 公司企业项目合作协议书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


·公司减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减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公司减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 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 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二、减资材料 公司减资所需资料清单: 1、公告45天以...


·公司法子公司的定义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子公司定义是什么?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


·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在哪里?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要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就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是在进行工商登记的时候,由于经营者的办理条件不同,领取的营业执照性质也不同。通常营业执照申请后,可能会影响日后和其他企业合作。那么怎么区分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私营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1、法律地位。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隹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最新的内容有些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最新的内容有些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第一条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第二条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


·上市公司原始股东占比会变化吗?
      上市公司原始股东占比会变化吗?上市公司原始股东占比有可以会变化,大股东股份变动有几种情况:增持、减持、收购其他股东股份、增发等等,对于上述股东转让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处理。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股权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