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协议如果反悔了应该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当代这个社会,房子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视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的时候也需要进行财产的分割,在分割的时候会涉及到的主要财产也就是房产了,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协议如果反悔了应该怎么办?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协议反悔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上述两条规定可知,双方离婚时就房产问题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后一方反悔,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其一,在双方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否则,超过一年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其二,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所谓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所谓胁迫,是指一方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除了这两种情形外,对于一方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另一方也可以以签订协议时对方乘人之危为由提出变更或撤销的请求。
  
  二、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离婚房产的分割是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的。其次,如果夫妻关于房产进行了分配,也就是双方进行了约定后,一旦反悔的,当事人是可以将双方就房产分割产生的纠纷诉诸法院的,法院会作出合理的判决。
  
  
  
  


·企业承租厂房遇拆迁“合同终止”,补偿管谁要?
      一、企业承租厂房遇拆迁“合同终止”,补偿管谁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承租的厂房要拆迁的,拆迁补偿费用应该由拆迁人承担,承租人可以获得拆迁安置费用、搬迁费用、停产停产停业损失等的补偿。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若双方约定了“如遇到拆迁无条件终止合同,而对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的条款时,不必认为拆迁利益就此与自己无关。因为租赁合同双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任意约定其合同条款。若双方约定了上述内容也仅仅代表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不需...


·一、房子出租人有哪些?
      一、房子出租人有哪些义务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


·一、二手房买卖有什么流程?
      一、二手房买卖有什么流程? 二手房买卖流程有: 1、签订买卖合同; 2、准备首付款,冻结; 3、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向银行申请贷款,等银行审批; 5、网签; 6、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 7、缴税领证; 8、银行解冻购房款; 9、抵押登记; 10、物业交接,水电过户; 11、办理土地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如果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售房者全数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所以要确定好协议的效力。比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购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这样的协议就属于无效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售房者就需要返还定金。2、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比如,如果售房者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3、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


·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什么风险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要卖方及时的腾房给买方,同时还要协助买方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这也是卖方的义务。那要是二手房交易卖方逾期迁出有什么风险呢?二手房逾期迁出纠纷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什么风险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房屋的过户问题,很多房主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后迟迟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迁出,这样的情况表面上看着是没有给购房者带来经济损失,但是售房者是需要承担一些违约责任的。一...


·新婚姻法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我国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所以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对婚姻中财产的相关规定作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其中房产就是比较作出了详细说明的一部分,那么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一)房产证上如果有夫妻双方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


·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买房子注意事项(准备阶段) (1)确定买房目标: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 (2)学习买房常识:房屋因为涉及金额巨大,购房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因此学习买房常识是必须的。 (3)积累买房首付款 (4)筛选买房范围: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购房量力而行。新开盘的小户型的优势是户型更合理、居住舒适性较高、未来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 (5)节省出行时间成本:购房前还应考虑出行的时间...


·被中介误导签订了购房合同有效吗
      被中介误导签订了购房合同无效的法定理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除了会签订书面的租赁合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除了会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之外,同时还会办理房屋租赁证,其实这主要就是为了加强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那实践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房屋租赁证,租赁双方提供的证件: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


·哪些情形会导致房子无法过户
      房子属于不动产,在我国对于不动产采取的时登记主义,只有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是属于自己的。但有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房子无法过户的情形,那到底哪些情形会导致房子无法过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会导致房子无法过户 房屋交易不仅流程多,暗含的陷阱也多,会导致房子无法过户的原因也多,提醒广大购房者需要注意以下12种会限制房子正常过户的情形: 1、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2、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3、业主离婚未办理析产登...


·门面房订了五年合同房东毁约如何起诉
      门面房订了五年合同房东毁约如何起诉 一、门面房订了五年合同房东毁约如何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门面房合同毁约的违约金标准怎么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