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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解释共犯是怎样的,有哪些条件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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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是法制社会,一个人犯罪就要受到处罚,更何况是多个人犯罪,多个人犯罪相当于结伙作案,法律上称之为共犯,共犯就会涉及到主次的问题。共犯一般存在于团体之中,组织并实施犯罪行为。在刑事诉讼法中,共犯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那么,刑事诉讼法解释共犯是怎样的?请看下文。
  
  一、共犯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 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事前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的犯罪分子通谋的,以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抢夺罪的共犯论处。
  
  第二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第四条 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
  
  (一) 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 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
  
  (三) 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
  
  (四)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
  
  (五)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
  
  (六) 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第五条“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二、共犯的相关法规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即使是共犯,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共犯会指挥犯罪活动,还会诱导同伴,并帮助其他的犯罪分子,容易给社会造成不安和动荡。就好比如埋藏了一颗定时炸弹,爆炸的威力是相当猛烈的。我国公安已经加大了对共犯的查处,我们也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沦为不法分子煽动利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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