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解决绿色企业融资问题?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如何解决绿色企业融资问题?在国家大力提倡发展绿色经济的大背景下,绿色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对于它们中的大部分来说,资金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瓶颈。怎样获取源源不断的资金流成为了绿色企业经营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而现实情况是,绿色企业面临融资难的问题。那么如何解决绿色企业融资问题?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分析。
  一、如何解决绿色企业融资问题?
  1、深化服务,加大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政府有关部门应强化措施,改善融资环境,用创新的理念、思路、机制和方法,力助企业应对危机、破解难题,尽心尽职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加大对困难行业帮扶力度。针对当前行业运营困难的实际,对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目前经营困难的企业,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逐步扩大扶持中小企业、困难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等,并带动社会资金共同支持企业健康发展。2、深化政、银、企合作,加强区域金融风险防范。政府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均应高度关注企业资金链异常风险,强化监测预警,要突出加强对企业关联关系的监控,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同时,完善维护企业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和化解风险,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不搞“一刀切、急刹车”,不抽资、不压贷,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3、金融机构应积极拓展服务创新,帮助企业渡过资金难关。对创新能力强、效益好、有发展前景、暂时有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批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经营需求,降低贷款门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量身定做信贷产品,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积极采取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或存货抵质押方式,缓解企业贷款抵押不足的矛盾,防止困难企业发生资金链断裂风险。4、加快完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升担保机构对企业资金支持效果。要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多元投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创新发展模式,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扶持、大力引导、鼓励组建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培育和促进各类担保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大胆吸引外来资金发展担保机构,推动信用担保机构的多元化运作,加快推进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二、绿色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企业融资存在三大突出问题:1、造血功能显著下降,资金链断裂风险持续增大。调查中企业均反映,在当前低迷的外部市场环境下,企业盈利能力显著下滑,导致企业现金流更趋紧张,唯有通过增加经营负债来维持企业日常经营。2、部分行业贷款受限,行业经营举步维艰。受当前经济增速下行、产业结构调整、主要工业产品价格下跌、能源需求不振等因素影响,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被列为贷款重点受限行业,信贷规模压缩显著。3、因缺少有效抵押物难以获得贷款,企业错失发展良机。调查中了解到,目前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贷款品种单一,即使是部分技术先进、产品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因缺乏有效的抵押物,也无法获得流动资金贷款来扩大生产规模,导致错失发展良机。调查企业反映,当前社会上担保公司、贷款公司虽然多,但真正能支持和帮助企业的少。据对某地担保行业的调查了解到,当前融资担保机构普遍存在资本金有限、担保规模相对较小,以及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门槛高的问题,制约了对企业的资金支持效果。综上所述,绿色企业融资问题主要体现在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窄方面。解决这些突出问题,需要多方配合。政府要加大对绿色企业税收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支持,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完善融资渠道,针对绿色企业制订合理的融资方案。而企业自身也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企业信誉和实力,这样也更容易拿到贷款。
  
  
  


·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
      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 一、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 高新技术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没有限制的,但是如果想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业,就需要已经注册经营一年以上,所以说企业在刚注册的一年内都不能被称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每个公司的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就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组织机构和人员等由董事会、总经理等高管商议决定,股东会并不参与决策,只有当公司出现生死存亡或影响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股东会才会召开并进行决议,那么,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一、根据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的相关规定第一条 单独或...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一、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怎么申请呢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


·云南省小微企业融资的方法有哪些
      云南省小微企业融资的方法有哪些? 云南省的微小型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来说,由于信用度不高,故而呈现出融资难的特点,针对这种现象,不少人长期以来致力于寻找解决的办法,但是一直收效甚微。但所幸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能个解决云南省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方法。 一、云南省小微企业常见的融资方式有: (一)无形资产担保贷款 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能作为贷款质押物。 (二)自然人担保 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


·公司变更登记谁申请?
      公司变更登记谁申请? 一、公司变更登记由谁申请的依据 1、《公司法》 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


·公司有官司股东可申请解散吗
      可以。股东解散公司之诉必备的法定条件具有以下特殊性:原告应当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多个)股东,均可提起解散公司诉讼。1、法定解散是指公司解散事由的出现导致公司解散,比如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解散事由的出现、公司决议解散公司...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怎样
      确定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主要看该分公司有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合同?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合同? 一、分公司是否能签订合同? 我们认为,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 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民法典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


·诉前财产保全合伙企业财产需要提供担保吗?
      诉前财产保全合伙企业财产需要提供担保吗?诉前财产保全合伙企业财产也是需要提供担保的,就算当事人不主动提供,人民法院也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


·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年龄限制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年龄限制吗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年龄限制吗?事实上,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经依法登记都可以成为.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指的是年满18周岁的人。所以说有年龄限制,必须年满18周岁,但是法律是没有规定年龄的上限的。作为依法律规定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综合我国现行有关法定代表人任职的规定,其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有:1、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必须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法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