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中对结婚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我国《婚姻法》中对男女申请结婚时需要满足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如果申请结婚的男女中有一人不满足,那此时就无法顺利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到底法律中对结婚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我国现行婚姻法对结婚条件的规定,包括了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两个方面。
  一、结婚的必备要件
  结婚的必备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结婚时必须具备的条件。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其要件有二,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在法定条件下,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均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二)、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的结婚年龄。也就是说人们达到法定年龄才能结婚,未达到法定婚龄就结婚是违法的。而到了法定婚龄是否结婚,则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虽然法定婚龄只是最低的结婚年龄,不是必须结婚的年龄,但只要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也符合其他结婚的条件,当他们申请结婚登记时,就应当予登记。(三)、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亦称“单偶婚”、“个体婚”。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即要求男女双方结婚时都没有配偶。无配偶包括三种情况:未婚、丧偶和离婚。只有双方都是无配偶的人,才能结婚,否则构成重婚。
  二、结婚的禁止要件
  结婚的禁止要件,是指人们在结婚时必须排除的条件,是婚姻的障碍。我国现行婚姻法从三个方面对此作了规定。(一)、禁止重婚重婚是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我国法律要求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已有配偶的男女在配偶死亡或双方离婚前都不得再行结婚。已有配偶又再行与其他异性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行为是重婚行为。所以,我国法律禁止重婚要求申请结婚的男女必须没有存续着的婚姻关系。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家庭法的行为,而且也是违反刑法的行为。禁止重婚也是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通例。(二)、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禁婚亲是指禁止结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其立法依据主要有两点:一是基于优生学上的要求。二是基于伦理道德的要求。一定范围的亲属关系结婚,尤其是近亲间的通婚,往往被认为有悖婚姻伦理,难以被人们所接受。有的国家禁止一定范围的姻亲结婚,主要就是伦理观念的作用,与优生没有关系。(三)、禁止结婚的疾病。法律禁止特定疾病的患者结婚,是保护结婚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也是许多国家立法的通例。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结婚是男女双方一辈子的事,国家对于结婚的条件要求也是严格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往往在自己是否符合结婚条件问题上有所疑问,此时建议可以先阅读一下上文的内容,审查自身是否满足结婚的条件,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结婚登记,双方缔结婚姻关系。
  
  
  


·曾今多么美好的组建了家庭
      曾今多么美好的组建了家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最后还是选择了离婚,毕竟曾今一起相爱过并且走进了婚姻,在能私下解决离婚财产分配等就私下解决,没有必要闹的那么大,如果真的是因很严重的问题引起,那么我们该走法律程序的还是走;那么离婚财产另案处理二审的依据是什么呢?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


·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二、虚报结婚年龄什么后果(一)一般规定: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不可...


·简易离婚协议书范本
      对于离婚夫妻来讲,要是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话,这就需要双方就离婚的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然后签订书面的协议,这也就是离婚协议书。那这个离婚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简易离婚协议书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决定子女的抚养问题,明确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探望权的行使方式等,有可能的话建议同时约定违约责任; 3、...


·银川抚养费判决会给多少?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支付抚养费人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法院判决实践中考虑到以后的不确...


·起诉离婚有援助律师吗,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
      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我国法律是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现在社会因为很多原因,夫妻双方会选择离婚。一般离婚在协议不下的情况下,就会采取向法院诉讼,一般诉讼都是需要请律师的,很多人对于律师的费用,往往望而却步。那么,起诉离婚有援助律师吗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起诉离婚有援助律师吗 如果是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离婚的,是可以去法律援助中心的,这个会进行办理,只要提出证据来主张时家暴或虐待或遗弃的原因。 起...


·因家庭暴力申请离婚是否可以
      因家庭暴力申请离婚是否可以家庭暴力在很多家庭都是存在的,只不过有的施暴者日后改好了,那夫妻还能继续生活在一起。但有的却越演越烈,给受害人的人身造成了更多的损害。在法律上,一方是否可以因家庭暴力申请离婚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因家庭暴力申请离婚是否可以 以婚姻关系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而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应举证证明:1、婚姻关系当事人实施了家庭暴力事实存在;2、施暴行为人具有过错;3、申请人是解除婚姻关系的适格申请人。...


·婚姻法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中包括了禁止结婚的条件,而这其中要求男女不能属于近亲结婚,并同时对近亲结婚的范围作出了规定。那到底《民法典》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民法典》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


·离婚了不叫见孩子抚养费怎样给
      现如今,虽然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可是各地的离婚率反而却高居不下。离婚以后,双方家庭比较关注的就是孩子的问题。一般来说,不管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另一方都是有权利进行探视,并且要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当然生活中您遇到的问题可能会比较多,比如遇到离婚了不叫见孩子,那么离婚了不叫见孩子抚养费怎样给呢? 离婚了不叫见孩子抚养费怎样给?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


·一、离婚财产一并判决规定依据什么原则?
      一、离婚财产一并判决规定依据什么原则?离婚财产一并判决规定依据的原则是:1、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财产权利平等是男女平等的一项重要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离婚时享有平等的财产分割权。对共同债务,则有平等的清偿义务。不能将财产只判给一方,而不分给有过错的另一方;不允许以多占有财产作为离婚的交换条件;更不允许...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重要吗?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重要吗?子女的抚养权重不重要,是由父母决定的,如果双方都想争夺抚养要的,抚养权就显得很重要,如果不想抚养孩子的,抚养权就不重要。《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


·起诉离婚男方打女方什么时候会判
      一、起诉离婚男方打女方什么时候会判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