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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破产清算后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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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非破产清算后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被其它公司收购后,会对公司进行解散,开展非破产清算。和破产清算不同,非破产清算是在公司资可抵债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组全面接管公司,对公司财产进行全面核算后,会按照一定顺序分配。那么公司非破产清算后赔偿顺序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给您分析分析。
  
  一、公司非破产清算后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财产在优先清偿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公司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公司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公司非破产清算的步骤是怎样的?
  
  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知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6)终结清算工作。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度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由此可见,尽管在公司非破产清算下,债权人利益是可以得到有效保护的,但是财产清偿还是有一定顺序。公司非破产清算后赔偿按照职工的工资报酬、公司拖欠税款和普通债权是顺序进行。清算组将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注销手续了。至此,清算过程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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