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汽车噪音不单只是对人造成影响,也是对环境的一种污染,所以国家制定了相关的噪音标准对车辆发出的噪音进行规范。客车噪声检测标准要根据机动车辆的相关噪音标准而定,一旦超过了规定的标准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接下来网为您介介绍汽车噪音检测的相关标准,请您往下阅读。
  
  
  机动车辆噪声标准
  
  (一)汽车噪声检验标准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客车车内噪声级、汽车驾驶员耳旁噪声级和机动车喇叭声级作了规定,《机动车辆允许噪声》和《机动车噪声测量方法》对车外最大噪声级及其测量方法作了规定。
  
  (1)车外最大允许噪声级汽车加速行驶时,车外最大允许噪声级应符合表4-11的规定。表中所列各类机动车辆的变型车或改装车(消防车除外)的加速行驶车外最大允许噪声级,应符合其基本型车辆的噪声规定。
  
  (2)车内最大允许噪声级客车车内最大允许噪声级不大于82dB。
  
  (3)汽车驾驶员耳旁噪声级耳旁噪声级应不大于90dB。
  
  (4)机动车喇叭声级喇叭声级在距车前2m、离地高1.2m处测量时,其值应为90~115dB。
  
  (二)汽车噪声的测量方法
  
  国家标准规定汽车噪声使用的测量仪器有精密声级计或普通声级计和发动机转速表,声级计误差不超过±2dB,并要求在测量前后,按规定进行校准。
  
  声级计的检查与校准
  
  (1)在未接通电源时,先检查并调整仪表指针的机械零点。可用零点调整螺钉使指针与零点重合。
  
  (2)检查电池容量。把声级计功能开关对准“电池”,此时电表指针应达到额定红线,否则读数不准,应更换电池。
  
  (3)打开电源开关,预热仪器10min。
  
  (4)校准仪器。每次测量前或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对仪器的电路和传声器进行校准。根据声级计上配有的电路校准“参考”位置,校验放大器的工作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用微调电位计进行调节。电路校准后,再用已知灵敏度的标准传声器对声级计上的传声器进行对比校准。常用的标准传声器有声级校准器和活塞式发声器,它们的内部都有一个可发出恒定频率、恒定声级的机械装置,因而很容易对比出被检传声器的灵敏度。声级校准器产生的声压级为94dB,频率为1000Hz;活塞式发声器产生的声压级为124dB,频率为250Hz。
  
  (5)将声级计的功能开关对准“线性”、“快”档。由于室内的环境噪声一般为40~60dB,声级计上应有相应的示值。当变换衰减器刻度盘的档位时,表头示值应相应变化10dB左右。
  
  (6)检查计权网络。按上述步骤,将“线性”位置依次转换为“C”、“B”、“A”。由于室内环境噪声多为低频成分,故经三档计权网络后的噪声级示值将低于线性值,而且应依次递减。
  
  (7)检查“快”、“慢”档。将衰减器刻度盘调到高分贝值处(例如90dB),通过操作人员发声,来观察“快”档时的指针能否跟上发音速度,“慢”档时的指针摆动是否明显迟缓。
  
  (8)在投入使用时,若不知道被测噪声级多大,必须把衰减器刻度盘预先放在最大衰减位置(即120dB),然后在实测中再逐步旋至被测声级所需要的衰减档。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不同的机动车辆都有不同的噪音划分标准,因此需要各类车辆司机在开车行驶时注意控制好音量,以免超出法律所规定的噪音标准而给司机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希望本文的解答能帮您解决问题,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可咨询我们的律师。
  
  
  
  
  


·重庆出售继承房屋如何交易
      重庆出售继承房屋如何交易 (一)办理遗产房屋继承公证 1、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2、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


·唐山补领机动车牌照具体流程有哪些
      唐山补领机动车牌照具体流程有哪些 我们知道,机动车牌丢失或者损毁,是要交一些资料去车管所进行补领、换领的。对于机动车牌的补换领的流程、费用和时间等方面,每个地区因为各地的发展不同也有所不同。那么,唐山补领机动车牌照具体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办理条件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二、所需申办材料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1份 ,出具单位:公安部门 ...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此时也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而在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也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认定材料,经过认定之后才能享受到相应的待遇。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需要怎样的材料。 一、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需要哪些材料 1、属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统计范围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具体的结论批复; 2、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应提交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拿回驾照吗?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勘查,以确认双6方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交警会将当事人的驾照暂时扣押。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拿回驾照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拿回驾照吗? 简易事故的出了责任认定书,双方签字后就可以拿回驾驶证行驶证了。 1、交警扣留肇事车辆,扣押行驶证、驾驶证是为了调查取证,待取证工作完成后,等交警出了责任认定书之后,届时会通知肇事者提车。 ...


·道路上电瓶车逆向行驶罚多少?
      有的人觉得,我又不开车,怎么么走,怎么骑都没有关系,因此很多的交通规则都不遵守,给道路的通畅性造成了很大的问题。道路上电瓶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处罚的力度要比机动车小很多,而且不涉及到扣分等情况。因此非机动车的管理问题,也成为下一步交警的管理重点之一。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遵守交通规则。有的人觉得,我又不开车,怎么么走,怎么骑都没有关系,因此很多的交通规则都不遵守,给道路的通畅性造成了很大的问题。道路上电瓶车逆向行驶罚多少?罚款20元。...


·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不超过医疗费的20%。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


·一、厂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是交警吗?
      一、厂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是交警吗? 厂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是交警,厂区内交通事故归警察管。 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具体需要交警部门做出责任认定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需要半个月左右,具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通出具交通责任书所需的时间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


·交通事故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而要是当事人不服的话,则允许申请进行复核。而这个复核也是有具体程序的。那到底交通事故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外交人员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与国内婚姻案件的程序差异
      外交人员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与国内婚姻案件的程序差异 在我们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主要是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但是,在进行诉讼离婚的时候,对于涉外离婚的方式和普通的国内的离婚案件,在处理流程方面是有很多的不同的。那么,外交人员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与国内婚姻案件的程序差异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我国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与法律适用 (一)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


·醉酒驾驶摩托车罚金收取多少?
      醉后驾驶摩托车罚款多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


·一、交通事故驾驶证未审会怎么处理赔偿?
      一、交通事故驾驶证未审会怎么处理赔偿??交通事故驾驶证未审,属于无有效驾驶证,所以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相关损失,由自己承担。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但未被注销前,按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赔偿。驾驶证被注销后,除了按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赔偿外,还需按无证驾驶进行罚款,可并处拘留。法律规定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不得驾驶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审验驾驶证,保险人不负赔偿肇事司机驾驶证未年审。因此,保险合同条款都有规定,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部门同意,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