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以子女名义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近几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买房的人也是越来越多。有的父母买房是为了给自己孩子未来做准备,有的父母是看准房地产的发展趋势而预先做准备。总而言之,父母以孩子名义买房的原因各式各样,以孩子名义买房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且签订协议。那么以子女名义买房协议书怎么写?且看以下详细示例解答。
  
  以子女名义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关于以子女名义买房,法律并未限定购房者的年龄,所以可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只是在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应当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以未成年人名义买房的,除了按照正常的房屋交易登记程序提交资料外,还需要提交未成年购房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以及该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同时,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上要能明确记载监护人与该未成年人的父子或母子直接关系。备齐以上资料后,可去房管局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将该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的名下。
  
  以子女名义买房协议书
  
  甲方:___
  
  父亲身份证号码:___
  
  母亲身份证号码:___
  
  乙方:___
  
  儿子身份证号码:___
  
  甲乙双方系父母与儿子关系,甲方自愿出资购买位于的物业赠予乙方,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现达成本赠以供,共同遵守。
  
  1、甲方自愿出资元给乙方用于购买位于的物业并仅赠予乙方一人,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赠与。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办理购买上述物业,甲方在乙方购买过程中提供元给乙方作为支付楼价款之用,楼价余款则由乙方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
  
  3、签订本协议时,因乙方已婚,甲方的实际出资仅限于对乙方的赠与,并涉及乙方妻子,不属于乙方与其妻子的婚后共同财产。
  
  4、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共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___乙方:___
  
  时间:___时间:___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带好相关手续到相关部门办理。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签署购房协议,而必须由其监护的名义同时签署,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必须办理父母和子女关系公证。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
  
  
  


·一、财产分割后得到的房子需要过户吗?
      一、财产分割后得到的房子需要过户吗? 财产分割后得到的房子需要过户,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1、贷款还清,离婚房产过户: (1)过户资料 ①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②《离婚证》; ③双方《身份证》; ④原房屋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2)过户流程 双方共同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公证处办析产公证(有离婚判决书无需)→交易中心办转绘→房...


·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大多数人都知道要与卖房者签订合同,但是却不清楚如何签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因此往往因签订了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而导致纠纷。那么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1、非房屋产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 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不是房屋的产权人,而是出卖了他人的房屋,事后又不能得到房屋产权人的同意。有的父母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


·房屋所有权证明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所有权证明是指对房屋具有支配权利的一种证明。在实际生活,有许多场合都需要房屋所有人出示这个证明,以证明其对房屋的所有权并对房屋的具体信息作出说明。那房屋所有权证明范本是怎样的?它包括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屋所有权证明范本 房屋所有权证明书 兹证明坐落在 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发现房屋主体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拒收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而导致房屋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房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有关机构核验后属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可申请出卖方赔偿损失。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同约定一般在买卖双方签订的房...


·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生活中,您在外打拼漂泊,大都是出租房屋,然而近年来出租房屋不断发生安全隐患,骗租等等,那么在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需要了解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出租房屋应注意事项有哪些呢?1、出租房屋应注意事项一般要弄清楚房子的安全性,而且在选择租房的时候,房子周围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房子比较偏僻,交通不发达的话,那么在外出的时候是非常不方便的,另外对于一些上班族来说,在这方面是不安全的,为此我们...


·可以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退房吗
      房,那么此时可以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而要求开发商退房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 一、能否因房屋质量问题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业主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规定退房的条件比较严格,只有主体结构质...


·征收时住房和厂房补偿是一样的吗
      征收时住房和厂房补偿是一样的吗 国家为了进行公共管理、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公共设施,需要对于一些占用公共建设的房屋进行征收,有专门人员进行拆迁。“拆迁”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是一项难题,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可能会遇到各种阻拦。政府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安抚被拆迁群众,并发放合理的拆迁补偿款。很多人存在疑问,征收时住房和厂房补偿是一样的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 一、征收时住房和厂房补偿是一样的吗 目前我国是分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国...


·二手房买卖民间纠纷如何处理?
      二手房买卖民间纠纷如何处理?二手房合同纠纷作为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予以处理。1、协商处理。所谓协商处理,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或者没有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和增加。当事人按照协商后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协商处理,可以理解为把先前的二手房合同作废掉,然后经过协商后再签订新的合同。协商处理二手房纠纷的优点在于,减少了当事人的成本,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


·一、离婚房子归孩子但贷款另一方不支付是否会坐牢?
      一、离婚房子归孩子但贷款另一方不支付是否会坐牢? 欠款行为所承担的是民事责任,不涉及刑法,所以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是以下情况: 1、如果有能力而拒不归还的,可能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除非有证据证明,从一开始贷款人就伪造各种证明文书,从银行骗取款项,并用于个人挥霍,这种构成了诈骗罪。 二、贷款还不上会产生的后果 1、 贷款行会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


·租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租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8...


·如何防范无证二手房买卖风险
      在生活中,由于各种因素导致了有些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但即便是如此,这些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也常常会参与到房屋买卖活动中去。而作为购房者,您要做的就是注意防范风险。那么,购房者应该如何防范无证二手房买卖风险?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防范无证二手房买卖风险 在初步了解了无两证的二手房买卖的各种风险后,接下来必须考虑如何才能有效避免、最少是最大程度地降低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 实践中主要采取以下两种做法: 做法一,签订二手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