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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的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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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从作者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的,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和剥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以下人身权:

    一、作品的发表权。

    作者创作了作品,该作品是否发表,公诸于世,其决定权由作者-----著作权人决定。发表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著作权人实现著作权的财产权的基础,同时作品的发表,往往是出版、复制、摄制等著作权人行使发表权的结果。

    二、作者的署名权。

    作者的署名权是著作权人在发表的自己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作品时表明自己身份的权利,在作品上署名除表明是该作品的创作人外,还表明署名人因此而承担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作品的修改权。

    对作品的修改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进行修改、增删的权利,对作者创作的作品的修改权在保护期内归作者专有。

    四、保护作品的完整权。

    著作权人的作品一经发表,著作权人即享有创作的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其任意增删、改动、歪曲破坏作品的完整,都是著作权法所禁止的行为。


·谁来为背景音乐“买单”
      香港的娱乐业很发达,有着一大批多产的词曲作者,新歌新人层出不穷。许多内地歌迷耳熟能详的流行歌曲都是由香港音乐人创作演唱并传入内地的。与其发达的娱乐业相适应,香港有着一套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音乐版权在内的各种知识产权在这里得到充分的保护。让我们来看一看香港的音乐版权保护、管理和收费制度。

音乐版权(music copyright)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它是指基于作曲家、作词家的智力创作成果而依法产生的特殊...


·著作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具有作者资格的人该条规定:

    一、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二、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


·权利解读——修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了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修改权,即对著作权人创作的,已发表或者没有发表的作品享有修改的权利,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修改权不仅体现在对创作作品的立意、观念和文字上的修改,还体现在对已发表的作品的收回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诸方面。

    修改权产生于创作作品之时,灭失于著作权人死亡之时。著作权人生前未对继承人、受赠人或者第三人委托修改自己...


·著作权中的收益权指什么
       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收益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因使用、转让作品而取得收益的权利。著作权法第10条原规定了获得报酬权,现第2、3条款规定了获得报酬权,即收益权。

    我国著作权法亦规定了收益权,称之为获得报酬权。收益权是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重要内容,它使著作权人获取经济利益。例如,一首歌曲创作后,报纸登载要向作者付酬,广播电台、电视台用其制作节目还要向作者支付报酬,这样,作...


·邻接权——广播电视播放者权
      广播电视播放权,是指广播电视部门对其编制的广播电视节目,依法享有的许可或禁止他人进行营利性转播、录制、复制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

    二、将其播...


·外国人也享有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依法保护法律没有禁止出版发行、传播的作品,著作权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外国人的作品在不违反上述两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也享有著作权。

    一、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代笔作品,著作权归谁
      代笔作品,著作权到底归谁所有,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司法解释,该解释自2002年10月15日起执行。解释规定:

    (一)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

    (二)当事人同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


·著作权的保护期
      著作权,由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组成,著作权的保护期,是指依法律的规定著作权人对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由“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四种权利组成;

    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由“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


·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权由制片者享有。”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依法享有影视作品的整体著作权,但影视作品的制作,需要剧本、摄影、作词等相关的作者共同努力,从这一角度看,影视作品也具有共同创作作品的特征。因此,该条的第二项规定:“但编...


·权利解读——演绎权
      著作权中的演绎方法,主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编辑和摄制。作品经演绎后,产生演绎作品。著作权中的演绎权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编辑权和摄制权。

    (一)改编权

    改编权指改编作品的权利。改编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改变作品原来类型而改编作品,如将长篇著作缩写为简本。二是在不改变作品基本内容的情况下将...


·图书出版人与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
      图书出版,出版人应当与著作权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出版人出版图书的期限、数量、质量和应支付的报酬。《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

    出版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版图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图书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版,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承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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