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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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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我国刑法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是同样的量刑,依据主观恶性不同应当受到不同惩罚的理论以及罪刑相适应原则,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应当和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相同,刑法犯罪构成的理论认为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这在刑法理论界已经没有什么争议,依照逻辑推理,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也应当是过失。

  
      第二,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判断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还是过失,应当以行为人对其实施的行为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为标准,而不是以行为人对行为本身的心理态度为标准。例如交通肇事罪,行为人对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本身是明知的、故意的,但是对于违反交通运输法规行为造成的结果却是过失的,因此我国刑法在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理论上,认定其主观方面是过失。在滥用职权罪中,行为人对于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也是故意的,但是对于重大损失的发生,却是其不希望看到的,其对于结果的发生也是过失,和交通肇事罪相比滥用职权罪也应当是过失犯罪。

  
      第三、滥用职权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为造成的结果是否达到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的“重大损失”,即(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2)造成直接损失20万元以上;(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也就是说,滥用职权罪的危害结果是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根据我国刑法总则第十五条以及刑法分则条文的有关规定,过失犯罪均以发生特定的危害结果为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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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专利公报
      1.企业可以委托代理机构或有关人员,定期查看专利公报,一旦发现有与本企业相似的外观设计被授权,即可采取主动行动,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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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第一,我国刑法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是同样的量刑,依据主观恶性不同应当受到不同惩罚...


·携带凶器的犯罪情形
          携带是持有的一种表现形式,指“随身带着”,即将某种物品带在身上或者置于身边附近,置于现实的支配之下,可以随时供自己使用。就携带凶器盗窃而言,要求行为人在盗窃时将凶器带在身上或者置于身边附近,具有随时将凶器加以使用的特点。 实践中,携带凶器表现为手持凶器、怀中藏着凶器、背包中藏着凶器等。对于凶器置于身边附近的情况,关键在于盗窃时能否对其加以有效支配、使用。对于将凶器放在车内,下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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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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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问题需先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方可提起诉讼,但不是任何对仲裁都能提起诉讼,有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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