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专用权是否可以质押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按照质押物的不同种类,可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及权利质押。商标专用权的质押属于权利质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商标局制定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对商标专用权质押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一)质押申请

    出质人和债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质押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

    1、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及质权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3、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4、质押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6、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质押的原因和目的;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申请人提交的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对符合申请要求的,登记机关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二)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商标局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对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予登记。

    (三)质押登记的撤销、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1、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

    2、发现有不予登记的原因的;

    3、质押合同无效的。

    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其他原因发生质押权利转移的,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重新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或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商标上标志TM与圆圈R的关系
          很多产品商标上标注TM或者圆圈R,TM是什么意思?TM或者圆圈R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南京律师热线(025-84110110)的值班律师解释说,TM是TRADEMARK的缩写,美国的商标通常加注TM,并不一定是指已注册商标。而R是REGISTER的缩写,用在商标上是指注册商标的意思。
    在中国,商标上的TM也有其特殊含义,它与R不同,TM表示的是该商标已经向国...


·法律对商标印制的规定
       对于“商标印制”,《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是这样定义的:“本办法中的‘商标印制’是指印刷、制作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等商标标识的行为。”由此可见,商标印制的范围是很广的,可以说除在商品上直接使用商标以外,几乎所有制作带有商标的物品的行为都属于“商标印制”的范畴。

    根据《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商标印制管理的基本框架是,商标印制...


·对未注册商标法律有哪些禁止规定
      按照《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使用末注册商标主要应遵循如下规定:

    一.不得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规定。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的范围: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


·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地位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从此条法律规定看,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保护的直接对象是注册商标,所有法律条款的设定,都是围绕注册商标的保护来进行,未注册商标显然是不受商标法律保护的。但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不等于对使用未注册商标行为放任自流。反之,为了更好地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和维护商标使用的秩序,需要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加以规范。所以,《商标法》第四十八条专门对使用未注册...


·互联网上商标和域名的保护
      除了可以将商标用于自己的网站上,商标权人在互联网环境下还可以采用一些提升其商标知名度的新方法。例如,商标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商标以超链接的形式在其它网站上作广告。   网上搜索是互联网提供的一种强大的信息查询功能。 搜索关键词和搜索结果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所以,许多商标所有人会买下与其商标有关的搜索关键词,从而使自己的产品信息能够出现在搜索结果的列表中。   另外, 网站经营者在元标记中插入常见或知名的字句,可以帮助搜索引擎“扫...


·新商标法与旧细则的适用问题
      新《商标法》颁布施行后,目前与之配套的《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修改工作正在加紧地进行。为了使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有效地保护商标权益人的利益,国家工商总局经过研究,就新《商标法》与现存未修改前的《细则》如何配合使用问题下发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若干意见》。意见内容如下:

    一.在国务院完成对《细则》的修改工作以前,应继续执行现在《细则》,但其中与新...


·商标和商号的关系
      

    商标与商号作为企业向社会和消费者展示自身信息最重要的区别标志和商业信誉的载体,是企业的核心灵魂。因此,商标、商号问题上的主观恶意冒用或被动侵权层出不穷。而企业能做的就是增加对商标、商号的认知程度,已主动保护的方式来避免我国商标、商号立法上的漏洞,尽量减少损失。

  商号,厂商名称的一部分,是企业最显著的名字,是工业产权的一部分。商号也是自己营业与他人营业相区分的标志。好的商号在...


·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界定“类似商品”
       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商品,其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场所等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如果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标易引起消费的误认误购,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企业生产的商品,判为类似商品。例如,大衣、浴衣、内衣裤、茄克等,他们的名称不同,但他们在用途、功能、销售渠道及所用原料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程度的共同性质,如果使用相同、近似商标,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企业生产的商品。因此,上述商品判为类似商品。

  &...


·审理商标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简介
      为了正确审理商标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于2002年10月12日第124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法律上规范了案件审理的具体做法和要求,对一些易于产生歧义的规定下了明确的定义或范围,使当事人正确处理商标民事纠纷有了标准。

  ...


·商标专用权是否可以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按照质押物的不同种类,可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及权利质押。商标专用权的质押属于权利质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其...


·商标权是否可以作为投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标权作价投资金额应少于总投资额的 2O%。商标权投资入股有两种情形:

    第一,将商标权的使用权投资人股的,这种投资实际是以商标使用费形式参与入股企业经营活动的,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应当与被投资企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第二,将商标权作价投资入股,这种投资实际上是将商标权的使用权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