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救济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生活中,有很多的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不注意查询房屋的产权问题,也不注意房屋是否有抵押等这些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问题,结果导致自己购买的房屋被依法查封。那对于买方来说若其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救济呢?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救济
  如果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购房者没来得及产权变更登记,所购二手房就因房东涉诉而被查封。购房者应当向实施查封的法院咨询查封原因和查封金额,并可向法院提出查封异议。因为只要购房者善意购买、支付房款并入驻该房屋的,法院不得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及证明文件,否则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当然,如果开发商的相关债务金额不大的话,那么可以以未付的房款作为担保,让法院解封。如果开发商的相关债务金额巨大的话,那么购房者将不仅面临无法获得房屋的风险,只能够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更甚的是开发商债务危机,购房者钱款两空。因此,做出购买该类房屋的决定应当谨慎,并咨询有经验的律师以规避相应的风险。效果了可以继续接受治疗。
   二、买的房被查封了怎样解决
  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在另案中被人民法院依法保全查封,购房者对该房屋上的权利必然会受到影响。如果购房者对人民法院的司法查封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该审查购房者的权利是否应该受到保护。以下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1、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优先于保全查封,购房者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经购买了该房屋,应该优先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因房屋被保全查封而妨碍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的,购房者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该按照前述处理原则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对查封予以解除,异议不成立的,予以驳回。
  2、人民法院对房屋予以查封保全后,购房人与出卖人以查封房屋为标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由于司法查封的绝对效力,查封标的物在查封期间禁止处分和流通,双方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除买卖合同因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外,其行为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里要说的是,在涉及同一标的的房屋上并存工程款优先权、所有权、抵押权、被安置权等诸方面权利的处理中,迄今为止,在审判环节中尚没有有效的衔接和协调处理的手段和程序规定,对此问题的协调解决一般也都是执行过程中根据上述处理意见和原则妥善处理。不同的受案法院在审判、查封保全、强制执行中,对购房者所购房产采取相应措施时,应相互沟通,协调处理。案件可以移送管辖的应该及时移送;可以合并审理和并案执行的宜合并审理和并案执行;需要协调处理的,应积极与受案法院协商或者上报上级法院协调处理,已避免司法冲突,产生不良社会后果。
  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对房产证是否属于本人,是否有抵押等情况存在。如果您没有注意到这些,购买的二手房被依法查封了,也不要着急。可以先向律师咨询一下,如果问题比较严重,建议您请律师帮助您解决。
  
  
  


·离婚房屋贷款这种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房屋贷款这种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虽然说在争夺房产的时候,肯定原告,被告双方都需要聘请专业律师的,但是有一点不能否认的是,律师在代替当事人争取房产的时候,所作所为与全部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的。现在离婚的时候,房子贷款还没有偿还完毕,这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那么,离婚房屋贷款这种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房屋贷款这种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银行和债务人之间是建立在对资信状况特殊的信任基础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为婚姻关系而...


·在实务中,经常出现不是开发商违约,就是购房者违约的情况,购房
      在实务中,经常出现不是开发商违约,就是购房者违约的情况,购房者的购房之路可谓是艰难坎坷,所以您有必要了解购房违约金的有关法律知识。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就可以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和合同中的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那此时如何算购房中的违约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算购房中的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给付。违约金的客体通常是金钱,但...


·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有多少?
      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有多少? 房屋拆迁中最重要的就是拆迁补偿问题,有的人往往会有这样的疑惑,就是到底是直接补偿钱还是补偿房子划得来,我们觉得各有各得好处吧,主要还是看你自己,工作生活在无锡,需要对无锡市拆迁有所了解,下面我们跟你讲一讲有关无锡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内容。 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城市房屋拆 迁当事人提供可选择的拆迁安置补偿方式,根据有关法...


·按揭的房子也可以落户吗
      贷款买房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贷款买房后,房产证不会一直存放在银行,一般在办理完按揭手续后,银行工作人员在上面标注上抵押的标示然后就会还给贷款人。贷款人可以拿着房产证、入住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前往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如果户口是外地的,贷款人需要拿着户籍证明去办理准迁证,然后拿着准迁证到原来的户籍地申请转出户口,最后拿着户口本到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


·一房数卖惩罚性赔偿法条规定是什么
      一房数卖惩罚性赔偿法条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一房数卖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卖房者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二、发生一房二卖如何处理?(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


·房屋中的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房屋中的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随着经济的不断迅速的发展,人们对于生活也有了一定的改观,都希望自己可以有高品质的生活,有安定的生活,所以人民对于房子的需求,就变得更加的不可思议。说道房子又会联想到他项权证。那么房屋中的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一、 房屋中的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指在他项权利登...


·房屋被强拆要如何维权?
      合法房屋被强拆要如何维权?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


·一、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购买二手房是不可以全额贷款的
      购买二手房是不可以全额贷款的,需要自行支付首付,剩余的钱申请贷款。二手房按揭贷款,一般来说,有这几方面限制:产权证: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或立即可以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入住的商品房;房龄:不超过20年的普通住房和不超过15年的其他房产;贷款成数:普通住房最高8成,而其他房产最高6成;贷款期限:普通住房的房产已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其他房产的已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期限...


·婚后一方出资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
      一、婚后一方出资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的情形婚后一方以...


·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该做哪些事?
      一、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该做哪些事?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怎么办?虽然《限期拆除通知书》一般都规定在某日前自行拆除,否则便强制拆除,但其实不用过于紧张,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相对人有对该通知书或者决定书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收到通知书或决定书后两个月内,而行政诉讼是在收到通知书或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提起,所以在法律上房子至少可以保留六个月,而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六个月,收到一审判决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