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会尽量采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那么具体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调解?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6)确定赔偿方式。
  2、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其中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5)赔偿方式和期限;
  (6)调解终结日期。
   二、交通事故调解要注意什么
   1、调解的期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2、参加调解的人员: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3、不受理调解申请的情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4、调解终止的情形: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2)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5、涉外交通事故处理: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涉外交通事故的调解,可以采用单方调解方式进行。
  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当事人协议赔偿款项。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无论是交通事故调解还是诉讼,请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介入非常必要。律师可以帮助你计算赔偿数额,据理力争,从而有利于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汾阳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汾阳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伤残的等级从一级到十级的划分标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伤残划分依据: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


·一、上海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可以获得吗?
      一、上海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可以获得吗? 交通事故工伤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一)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


·一、交通事故驾驶证未审会怎么处理赔偿?
      一、交通事故驾驶证未审会怎么处理赔偿??交通事故驾驶证未审,属于无有效驾驶证,所以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相关损失,由自己承担。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但未被注销前,按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赔偿。驾驶证被注销后,除了按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赔偿外,还需按无证驾驶进行罚款,可并处拘留。法律规定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不得驾驶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审验驾驶证,保险人不负赔偿肇事司机驾驶证未年审。因此,保险合同条款都有规定,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部门同意,持...


·只买了交强险怎么报案
      打110报警电话。交强险的目的就是赔第三者,人伤死亡11万,医疗1万,财产2000。以上是交强险的总保额,具体赔多少还要看发票。对了,保险公司赔偿一定要有现场,就是说你在现场一定要报案,保险公司的查勘员会到现场查勘,如果你现场没报案,保险公司就不会赔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交通事故植物人赔偿案例是怎样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者被害成为植物人是十分惨的,在进行诉讼的时候,就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您知道哪些交通事故植物人赔偿案例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交通事故植物人赔偿案例2010年5月的一天傍晚,孙某回家路上被李某驾驶的货车撞伤后,紧急送到医院抢救,由于伤情严重,做了四次手术后孙某仍然神志不清、瘫痪在床,出院时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已经是植物人。飞来横祸,何处伸冤?孙某妻子找到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


·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有哪些区别
      有时我们在区分两种罪案时不由的会混淆两者的概念,把两者混为一谈,例如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但实际上每一种罪案都有其不同的定义。同时在其他方面多多少少也有一些差异,下面就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


·自从我国将醉驾入刑以后,目前我国各交警部门基本上对于醉驾的查
      自从我国将醉驾入刑以后,目前我国各交警部门基本上对于醉驾的查处是非常严厉的。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可能会针对有些车辆进行随机的抽查,抽查是否存在醉驾行为的时候,通常情况下有着专业的测量仪器,会让司机进行吹气。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醉驾吹气120验血能多少?一、醉驾吹气120验血能多少?120属于醉驾,20~79属于酒后,80(含)以上属于醉驾。会被判处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6个月。二、酒后驾驶有什么危害?1、触觉能力降低。由于酒精会对人...


·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买车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买车吗? 一、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买车吗? 公积金不能贷款买车,公积金是用来买房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


·天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内容
      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交通事故通常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就成了每个人的关注点,因为每个地方的相关政策不同,所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就不一样,关于天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进行了解。 一、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101元/年; (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230元/年; (三)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82元/年; (...


·开发商有延期交房的情况该怎么办
      开发商有延期交房的情况该怎么办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除具有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外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通常情况下,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卖方不能按期交房的,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每迟延交付一天,按预期交房部分房款总值计算向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超过一定期限未交付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偿还购房款利息。对于合同中未约定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其责任应如...


·偷电动车会判多久
      根据电动车金额而定。一、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