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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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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行为,是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和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四、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五、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专利权保全的特别规定
      专利权保全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特别规定:

    一、已出质的专利权。对于已出质的专利权,人民法院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应保证质权人的优先偿权不因人民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而受影响;

    二、已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专利权。对于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已对该专利权签订了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专利权,人民法院仍可以对...


·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的行为
      下列行为,是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和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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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二)
        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的通知》中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地域管辖明确具体规定如下:

    一、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


·侵犯专利权的处罚
      侵犯专利权,是指没有得到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擅自实施他人专利,应受到下列处罚:

    一、假冒他人专利的。

    1、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

    2、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给予下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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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的效力
       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时止。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具体期限,期限届满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仍可作出继续停止有关行为的裁定。

    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申请人在人民法院作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人不起起诉讼,裁定将由人民法院解除,对被申请人的法律约束力自始不成立外,人民法院的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都会维持到终...


·违反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裁定的法律责任
       违反诉前停止侵犯专利裁定的法律责任是针对被申请人而制定的,即指被申请人突破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裁定的法律约束力,采取各种手段不执行裁定或者阻碍裁定的执行的行为。

   人民法院作出的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裁定,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文书,被申请人必须无条件执行,被申请人不执行或者阻碍裁定的执行,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秩序,轻则可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则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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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报告为何自相矛盾?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检索中心)给出自相矛盾的评估结论并非偶然现象,有不少专利权人同样也遭到了两份报告结论不一致的情况。即使以同一专利权人的身份去申请检索中心的报告,也会遇到结论打架的情况:“我们就一份专利向检索中心先后申请了两份报告,时间就隔了几个月,但他们给出的一份报告称专利具有创造性,另一份报告则称专利不具有创造性。” 一位专利审查员对记者表示,报告的评估是人工过程,...


·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无效,法院是否应中止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原告就被告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提起诉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


·对诉前停止侵权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被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责令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在规定的十日内向做出裁定的原人民法院提请复议。

    被申请人提请复议,应当向出裁定的原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应当做出细致认真的审查,审查的具体内容是:

    一、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准备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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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被告方的抗辩策略
      根据知识产权的自身特点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中,针对原告的指控,被告可以依法从以下几方面提出抗辩。
    一、指出原告的专利已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通过调查取证,被告能够证明原告的专利已失去了法律保护,这样,被告自然会胜诉。一般来讲,专利失去法律保护的情况大致有以下三种:
    1、保护期已满的专利  专利权的一个重要特性是...


·专利权可以申请保全
        申请人因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请求人民法院进行专利权保全,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保全,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以及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并附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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