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中证据交换规则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民事诉讼中证据交换规则是怎样的关于证据交换规则是《民事诉讼法》所没有规定的新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并没有交换证据的义务,而只有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因此规则规定这一内容是缺乏基本法律的根据的。如果法官要求当事人进行交换,而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拒绝,这种抗辩是否能够成立,在法律上如何认定,则不无疑问。
  问题的关键在于,《规则》第38条规定:“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此处关于“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的规定进一步扩大了法官的权限,一方面,因为交换证据的时间完全是由法官决定的,那么在多长时间内交换,也要由法官决定,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交换,就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即导致证据失效。这样,法官完全可以左右当事人的举证行为和时间要求问题。另一方面,《规则》第33条规定的最低举证时限可以通过交换证据的期限来予以改变,这就使得当事人的举证时限更不能得到保障。而一旦举证时限没有保证,其后果又将导致证据失效,这就使得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失去了必要的保障。
  《规则》对于庭前交换证据时是否有必要确立争议点没有作出规定,事实上对一些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通过庭前交换证据,以明确争议点,确定哪些问题已经没有争议,哪些问题是争议的焦点。对没有争议的问题,则不必要在开庭时进一步的举证或辩论,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可以在开庭时展开说明、举证或辩论,这对于提高庭审的效率是十分必要的。
  上述就是对民事诉讼中证据交换规则的具体介绍,其中明确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的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当然要是确实有特殊情况的话,则也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延期举证的。对于当事人而言,举证是很重要的问题,因此一定要慎重的对待,避免最后的判决结果对自身不利。
  
  
  


·无牌车造成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分有三种情况:
      无牌车造成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分有三种情况:1、当无号牌车发生事故时,如果无号牌车辆车主只有车辆无号牌这一违章行为时且对方车辆有违章行为且造成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对方车辆因负主要责任。2、当无号牌车发生事故时,如果另一车辆无发生违章行为,那主要责任为无牌车辆车主负责。3、当无号牌车发生事故时,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二、无牌车上路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


·交通事故八级残废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八级残废赔偿标准是多少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注意事项1、如何选定受诉法院残疾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的,因此选择一个合适的法院进...


·一、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对方拒不赔偿可以起诉吗?
      一、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对方拒不赔偿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对方拒不赔偿可以起诉,起诉的法定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哪些交通事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


·交通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的伤残等级中,要数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了,可以说仅次于造成人员死亡。而相对的,对伤者作出的赔偿也是比较多的。不过在赔偿之前,还是应该先搞清楚交通一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共分为脑脊髓神经、头面部、脊柱、颈部、胸部、腹部、盆部、会阴、肢体及皮肤10个部位损伤,本文详细介绍了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等级的构成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植物状态;极度智力缺...


·法律规定饮酒驾车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饮酒驾车怎么处罚 一、饮酒驾车怎么处罚 (一)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年车险怎么买最划算?
      第二年车险怎么买最划算? 现在经济的发展速度之快,交通更加便利,每家每户都会购置一辆甚至是多辆汽车,导致道路拥挤,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也在大大增加,那么很多人都会为车购买各种保险,为了突发的意外得到保障,你知道第二年车险怎么买最划算吗?买车险有哪些技巧呢? 一、第二年车险怎么买最划算 在考虑第二年如何买最划算的车险时,要考原到两个问题。一是如何选择保险险种,二是如何计算第二年年保保险费。第一年车辆行驶状况良好、停放坏境安全,车主可...


·一,交通事故伤者怀疑旧伤怎么索要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者怀疑旧伤怎么索要赔偿 原告需要带的材料: 准备好开庭要用到的证据原件,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有要求赔偿的损失依据等。 对方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并准备好相应的对策。 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备进法院安检的需要和开庭时核对当事人身份。 开庭的程序: 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


·肇事造成对方车损逃逸应被追究什么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中,有些情况较轻微,不会造成人员的伤亡,但不可避免的就是车辆碰触发生损毁,那么交通事故如果肇事造成对方车损然后逃逸的应当如何判处呢?这种情况需要追究对方的经济损害全,包含修车费以及车上货物的损坏费用。按照逃逸罪进行抓捕。具体请看下文。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一、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物业服务的内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行。物业服务指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活动;一般包括综合管理、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停车管理服务等。 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能否撤销发生交通事故后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能否撤销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要么自行和解达成赔偿协议,即私了;要么通过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前一种方式省时、省力、成本低,赔付快捷,也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和社会的稳定,是事故当事人的首选。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一开始双方在冷静下来后可能会选择协商解决,通常会在交警的协调下达成调解协议,但存在不少事后不履行或反悔的现象。甚至在肇事方履行完毕后,也存在受害方重新向法院起诉的情况。二、赔偿标准(一)人身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