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对方拒不赔偿可以起诉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对方拒不赔偿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只造成财产损失对方拒不赔偿可以起诉,起诉的法定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哪些交通事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4)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5)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
  
  (6)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在交通事故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在只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主要责任人也应该赔偿给对方造成的财产损失,而且,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赔偿金额在30万元以上,可当事人又没有赔偿能力的,已经涉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一般有以下情形:
      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一般有以下情形: 1、卖家拒签居间协议; 2、卖家拒收定金; 3、愿意双倍返还定金; 4、房东拒签买卖合同; 5、签买卖合同时提出不合理要求; 6、签订合同之后拒绝过户; 7、要求赔违约金而解除合同。 二、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的处理办法   1、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   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一、股东为自然人 股东为自然人的情况,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个人转让股...


·一、 交通事故上海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一、 交通事故上海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上海交通事故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上海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查清事故发生地当年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


·儿童车祸骨折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车祸骨折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儿童车祸骨折赔偿标准是什么1、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2、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怎么判?
      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型经济犯罪。我国经济领域打击犯罪的活动也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一些典型经济案例也层出不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怎么判?普通民众对于这个问题还都比较陌生。下面我们就带领您学习一下我国关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什么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


·交通轻伤要求赔付误工费怎么办
       一、交通轻伤要求赔付误工费怎么办? 轻伤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应该结合对方提供的误工时间和收入证据予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


·哺乳假期间社保怎么交
      1、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维持原交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


·一、交通事故诉讼标的额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诉讼标的额是什么? 交通事故诉讼标的额是肇事主体需要支付的经济赔偿金,任何有争议的都可以将详细的情形写入诉状之后,向法院起诉,由于案件的审理周期是比较长的,故此任何的当事人起诉都需要通过将案情写入诉状的方式,让司法机关了解经过。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的标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


·驾驶员肇事车主有什么责任
      驾驶员肇事车主有什么责任驾驶员肇事车主有什么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根据本条的规定,...


·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是近年来法院审判最多的案件类型,在交通事故这种案子,一般会成为两种案件类型,一种涉及民事,一种涉及刑事。其中,交通事故对方逃逸这种情形可能涉及刑事方面。那么,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处理呢?今天,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交通事故对方逃逸的处理 (一)对方逃逸后的处理步骤 1、拨打110 说明事故地点,并尽可能的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车型,等特征,说明肇事车辆逃逸方向,注意保护现场,如有伤者可以请求 110 派医院救护车辆到...


·对劳动仲裁社保费交纳裁决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社保费交纳裁决不服怎么办? 一、对劳动仲裁社保费交纳裁决不服怎么办? 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