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费可以少给一些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具体的数额,此时考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子女实际生活需要、父母经济收入等等。那么此时,抚养费可以少给一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抚养费可以少给一些吗
  
  抚养费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少给,但只局限在某些特定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出现下列情形的,抚养费可以少给: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数给付,而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4、父或母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二、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的时候,虽然要参考实际的情况确定,但此时要是父母有特殊情况,如经济收入比较低或者有法定扶养的人,那么此时抚养费可以少给一些,但一般来说是不能免除支付抚养费的。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各种妇女权益 保护法等法律上。对于家庭暴力,法律在不断完善,不过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行为仍然广泛存在,它给社会以及施暴者的家人都带来了很严重的后果 ,具有极大的危害性。那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一起通过下文了解一下吧。 一、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1、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在我们调查中,多数受害者都是在被施暴时惨...


·在农村结婚15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我们都知道离婚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尤其是涉及到离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往往很多离婚打官司都是因为财产分配的问题。感情已经破裂,这时候双方都会在离婚时尽可能多的得到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农村结婚15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我们搜集了一些这方面的资料,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配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


·上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的
      对于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那么另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对于这两种不同的方式,是会有不同的方法去解决的。有些男女在离婚时无法达成一致,那就会选择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上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我就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上诉离婚所需带的材料,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所需的证件材料有哪些?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


·离婚时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


·前几年,国家重点加大了对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
      前几年,国家重点加大了对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醉驾行为一经查处直接入刑,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并给与刑事处罚,近两年,有些地方对于醉驾处理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对于情节较轻、后果不严重的免于刑事责任,因此,醉驾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向法院说明事实并请求从轻处理,那么,醉驾有事故请律师要多少钱呢? 醉驾有事故请律师要多少钱? 醉驾案件属于刑事案件,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律师收费应...


·打离婚官司一审会判吗?
      一对夫妻,因为感情不和难免会离婚。离婚就会牵扯到相关的法律问题,夫妻双方打离婚官司一审会判吗?打离婚官司据说至少要六个月之后才结束。如果证据不足,又无法证明夫妻关系是否彻底破裂,那么打离婚官司需要的时间会更长。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官司一审会宣判吗? 1、法律对庭审后什么时候判决没有规定,但对立案之后什么时候判决有相关的规定;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人民法院适用普...


·没有子女没有财产离婚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没有子女没有财产离婚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一、没有子女没有财产离婚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方)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号码:______住址:______ 乙方(女方)姓名: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住址: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市__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甲乙双方无财产、无子女。现因双方____不和,导致夫妻双方感情...


·起诉离婚有和好的没判决可否再起诉?
      人们起诉离婚后在审判的过程中,有很多人认为双方的离婚诉讼请求是一时激动造成的,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之下又和好的情况有很多。这对于稳定家庭关系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起诉离婚有和好的没有作出判决书的是否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起诉离婚又和好的处理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后,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再行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例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


·夫妻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常常会有网友有疑问,不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根据相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不离婚可以分割财产。那到底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 不离婚也是可以分割财产的,但需要是在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等行为的,或者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了重大疾病需要医治但是另外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


·男女双方的离婚问题如果不能通过二人的协商进行解决
      男女双方的离婚问题如果不能通过二人的协商进行解决,一定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的处理的话,一定是双方针对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以及债务问题有着严重的分歧,只能提交法律。如果因为一方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审理,那么,离婚官司延期开庭都有哪些规定? 离婚案件因涉及到人身权利,因此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 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确因身体患有疾病不能到庭的可延期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人都知道可以生二胎了,也就是不再像以前那样规定只能生一个孩子,但是很多人对于社会抚养费存在一个误区,他们认为社会抚养费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事实上还是需要进行征收的,比如说有的人超生第三胎。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立案: 计生部门工作人员通过信访举报、工作排查等渠道发现不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生育行为,经审查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