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确定运输合同的运输期间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怎么确定运输合同的运输期间 一、怎么确定运输合同的运输期间
  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期间,通常情况下,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期间履行合同;但在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而不得不延长约定的期间时,承运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完成运输义务,即双方按照合理期间来履行合同。
  所谓约定期间是指,承运人和旅客或托运人在运输合同中约定的运输到达日期、时点或时段。通常,在客运合同中,约定期间在车票、机票或船票上载明;在货运合同中,约定期间在货物运单上载明。承运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所谓合理期间是指,合同双方为约定具体的运输期间时,按照有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或行业习惯规定的运到期间;或在运输的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而不得不延长运输期间的,事件消除以后剩余的约定或者规定的运输到达期间应视为合理期间。在后一种情况下,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是承运人延长运输期间的合理事由,所以在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时,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或托运人说明情况,双方可以再约定期间或者按照具体情况来决定运输期间。如:2008年我国遭遇了百年一遇的雪灾,铁路部门遇到这样的不可抗力,无法与乘客再约定一个到达的时间,只能是尽力而为,这时的合理期间就要看解冻的情况、天气变化、路途长短等因素来综合确定。
   二、如何确定运输合同的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判断运输合同的管辖时,首先应当判定所发生的纠纷时侵权纠纷还是合同纠纷,如果是合同纠纷,适用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是侵权纠纷,则适用第三十条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合同的履行期间是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的,然后就按照协商的期间来履行合同的士内容。但实践中,针对运输合同来讲,运输合同的运输期间一般是指实际开始履行合同的期间,也就是从交付货物给承运人一直到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提货人为止。
  
  
  


·承包合同违约金计算的方法
      承包合同违约金计算的方法 一、承包合同违约金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 二、违约金适用...


·一、店面合同约定违约赔偿金是多少?
      一、店面合同约定违约赔偿金是多少? 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 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赔偿金;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赔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赔偿(一)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指的是在不可抗拒力的作用下,合法的解除合同。那么这些影响因素具体有哪些呢?现在这些不可抗力的因素下 一、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


·合同违约金一般怎么算?
       一、合同违约金一般怎么算? 合同违约金一般应当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协商来确定,在法律上有违约金不得超过30%的规定。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 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


·合同附随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附随义务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规定只要是签署劳动合同就需要履行附随义务,虽然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时,并不会特意的将附随义务的内容记载在该合同之中,但若是任意一方不履行该义务,在极大的程度上,会导致合同的主义务不能如期的履行。二、从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别有哪些?合同附随义务,是合同义务的扩张,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从合同义务是相对于主合同之外的从合同的义务债之关系的...


·公路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公路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签订公路运输合同,是为了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所要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托运方和承运方签订公路运输合同能够在意外发生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公路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以下是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公路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


·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相互同意时,即使标的物尚未交付、价金尚未支付,买卖即告成立。但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这样的约定,标的物或者价款交付时,买卖合同始为...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


·合同到期不续签要写辞职报告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要写辞职报告吗?合同到期不续签不要写辞职报告,合同期满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续签,不需要辞职书就可以走人。如果他不给工资可以找他要,如果还是不给就可以拿着劳动合同和相关证明资料去劳动仲裁。不知道你有没有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况,如果有的话一定不能写辞职书,否则很难拿到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


·没有合同投资中途撤资违法吗?
      没有合同投资中途撤资违法吗 没有合同投资中途撤资违法吗 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