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做为生活的必须品,房子永远是百姓的热门话题。众所周知,房产证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做为生活的必须品,房子永远是百姓的热门话题。众所周知,房产证是有关房子权属的唯一合法、有效的证明。尤其是购买二手房时,如果没有房产证,风险是非常大的。而对于小产权房,相信很多人也听说过。小产权房的买卖受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已经购买了怎么办,现在农村小产权房新政策是什么。将相关知识整理如下,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二、小产权房存在的风险
  1、无证不全
  如果没有“五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尽管“小产权房”由于在价格上深受资金有限制的购房者的青睐,但“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风险,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办理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
   2、万一拆迁补偿难
   小产权房,除了不能办理房产证外,那些“便宜房”实际上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得不到拆迁安置补偿却无话可说。
  3、质量安全无保证
  一些小产权房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4、遗赠容易出问题
  小产权房由于缺乏产权,未来在遗产继承时也会遇到许多麻烦。借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名义,是“小产权房”目前普遍的运作模式,具有打擦边球的性质。
  5、小产权房不能抵押或进行上市买卖
   小产权房由于不能办产权,也就意味着这房子在法律上不是属于你的,所以如果要抵押一般银行不会贷款给你,法律也不允许上市买卖
   三、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怎么办
  1、如果已签了买卖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并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这是最直接的方法。
  2、如果购买了当地居民的农民房或从他人手上购买了有产权证明的“红证房”,房款已经支付且已经入住,但无法办理过户的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如果已经购买了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给有当地户口的居民,这种情况一般无危险。
  4、如果是在建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之后则应当按照现有的土地管理规范,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并按照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定手续报批采取可能的补救措施。
   四、小产权房新政
  据国土资源部透露,2015年,国土资源部将同住建部开展“小产权房”清理工作,对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核查,督促依法依规处理。在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小产权房”处置政策。国土资源部还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小产权房”问题民事、刑事法律问题研讨会,协调解决违法开发“小产权房”情节严重情形入刑问题,从司法层面加大打击力度。据国土资源部透露,违法开发小产权房情节严重或将入刑。
  综上所述,对于所谓的小主权房,既办不了房产证,也不受法律保护。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加快清理小产权房的工作。而对于农村小产权房新政策,有关部门也在积极研究与制定中。无论小产权房的未来走势如何,至少现在国家是禁止反对的,因此,鉴于小产权房的风险,提醒您,尽量还是不要购买小产权房。
  
  
  


·在我国买房子零首付怎么办理?
      在我国买房子零首付怎么办理? 所谓零首付买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本质上等同于分期首付,即购房者不支付或者少量支付首付,开发商给购房者一年时间或者几个月的时间,把剩余的首付凑齐再去申请房贷。另外一种是做高合同价,虚假贷款,这种零首付买房操作起来比较难,也加大了购房者的买房风险。零首付买房的门槛零首付买房听起来很美丽,实际上并没有开发商宣传的那么美好。所谓零首付看起来是没有门槛的,谁都可以去申请。实际上零首付门槛较高,最起码你需要有购房资格...


·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
      房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在以前的法律规定中是比较模糊单一的,以致在离婚的时候会经常出现夫妻双方为了房产扯皮的情形,现在新的民法典有了较为严格的规定,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1、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需注意的是由一方...


·购房实际上也就是购买不动产
      购房实际上也就是购买不动产,这与购买动产是不太一样的。毕竟在我国,对于转移不动产所有权采取的还是登记主义,而不是交付。而因在购买了房屋之后,还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个过程中就要求提供购房协议书。下面,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一份购房协议书范本,帮助了解相关内容。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买卖相关法律,就甲方将所有权所属的房屋出售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


·父亲再婚后离婚房产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父亲再婚后离婚房产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婚姻是自由的,如今随着社会化程度加速,城市、尤其是二线以上的大城市离婚率高居不下。相应带来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也几乎是每对面临离婚夫妻所要经历的。通常来说,离婚后的房产分割是很多人的心结,也容易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最近在网上看到很多关于二婚后房产分割的疑问咨询,那下面我们就针对网上的提问来说一说父亲再婚后离婚房产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离婚诉讼中,个人财产归...


·年江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年江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设区的...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一个区别的对待,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 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二、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协...


·婚前有房贷如何立遗嘱?
      婚前有房贷如何立遗嘱?有贷款的人要立遗嘱就仅能对房屋中属于贷款人的份额立遗嘱,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人无权就这部分财产立遗嘱。立遗嘱的形式有: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


·房东提前解除合同怎么赔违约金?
      ? ? ? ? ? ?? 法律并没有规定违约金具体数额的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开发商伪造社保买房子被发现会怎么样?
      开发商伪造社保买房子被发现会怎么样? 如果社保证明资料属于虚假,那么购房合同是否有效,还需进一步审查;伪造社保证明,中介、伪造方则涉嫌刑事犯罪,所以买家退房一般是没有问题的,也不会承担违约金。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房主名下有两套房过户费用包括哪些呢
      房屋过户的主要形式有买卖、赠与、继承,因此,房屋过户所产生的费用也因具体的方式不同而存在差异。第一、房屋买卖的方式。主要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其中契税税率因该房屋是一套房还是二套房而不同而分别采取1%至1.5%及3%的税率,而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第二、房屋继承的方式。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另外可能涉及到的继承权公证费。印花税按0.05%的税率计收,至于契税,区分法定继承人或非法定继承人,法...


·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期房是相对于现房的,开发商在取得了国家规定的一些资质之后,就可以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完工之前,就开始销售房屋,这样的房屋就被称之为期房。但此时由于商品房没有实际成型,也就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跑路的情况。因此就需要当事人多加小心,那一般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弄清开发商的“老底” 购房者应对开发商的资质、资信和商品房的证件进行缜密的调查了解,这至关重要。选择信誉高、实力强、业绩好的开发商可以降低业主的购房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