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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七年。
·《专利法》中关于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规定了各种期限,其计算期限的范围分下列两大类: 一、以第一日作为期限计算的起算日的规定: 1、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计算; 2、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专利权申请的优先权的...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
·有特殊情形的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及期限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有特殊情形的及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
·权利人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期限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备案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变更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核准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对专利管理机关决定不服的,请求复审或起诉的期限 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或者对专利局撤销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请求复审的期限—— 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或者得对专利局撤销或者得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nbs...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后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的期限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
·知识产权自海关备案后的有效期多长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七年。 ...
·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撤销的期限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撤销该专利权。...
·开办专利代理机构应了解的数字 专利代理机构的成立必须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的法定人数—— 专利代理机构的成立必须有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 专利代理机构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多长期限内仍不能具备这些条件应予撤销—— &nb...
·专利申请人在第一次申请之后多长时间内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的期限——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的期限  ...
·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有关时间的规定 海关应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决定扣留侵权嫌疑人货物后,收货人或发货人认为其进出口货物未侵犯申请人知识产权的,应当自海关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 海关应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决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制作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自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有权将侵权争议提请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