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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发错货物,是否可以要求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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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场对卖错的东西商家有权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所谓重大误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1条作出了明确解释,该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商场与梅小姐形成的是购买价值2500元空调的合意,且梅小姐支付的货款为2500元,由于仓库人员的疏忽,将空调发货,显然属于仓库人员的重大误解行为。该行为是可以变更或者依法撤销的。因此,商场有权要求梅小姐调换错发的空调或者补齐价款。梅小姐应该同意调换或者补齐差价。


·购房合同中规划设计变更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建造商品房,商品房经批准取得商品房销售或者予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标准,确需变更规划,设计的,应报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批准后,应及时通知购房人,因未尽通知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中对规划、设计应作如下约定:
    一、经规划部门批准变更规划...


·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按照以下顺序分别确定:①约定标准→②质量说明标准→③协议补充标准→⑤推定标准→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⑥通常标准、合同目的标准。 (1)约定标准:买卖合同对标的物质量有约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2)质量说明标准: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与买受人没有对标的物约定质量要求,但是出卖人提供了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A.出卖人提...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


·任意拍卖的原则
      任意拍卖是依照民法的规定,把物品在公开场合下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卖给最高出价人的一种买卖活动,任意拍卖的目的是换价,即把物品换成货币,不一定与债务有关系。任意拍卖的原则:
    (一)禁止违法拍卖
    违法拍卖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明显或不明显地违反法律规定。违法拍卖行为,一是指拍卖违禁品的行为,如出售国家明令禁止交易...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
      买卖合同成立,出卖人应按合同的约定移交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双方经协商约定达成一致,在买受人交付了价款后,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使买受人不仅实际取得了标的物,而且实际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如果在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转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方...


·一房二卖——卖房履行后合同
          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
     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


·买卖合同中对履行期限的要求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


·产品质量出问题,确定诉讼当事人
          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据债的发生的根据不同区分为合同制度中的产品质量之债和特殊的产品责任侵权之债。前者依据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确定案件当事人,而后者属特殊的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第122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而设立的,其中的财产损害是指由有缺陷产品引发的消费者其他财产的损害,并非...


·网购赠送的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以索赔吗?
      可以。赠品属于经营者以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状况的产品,与销售的商品一样应当具备合格的品质,经营者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或者假冒赠品。商家提供的赠品如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退换或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预约合同的问题处理
      现双方未按购房认购书的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买方明确表示不想购买涉案房屋,要求退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的规定,买方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购房认购书关于“签订本协议7日内客户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不退,房源不予保留”...


·买卖合同标的物瑕疵担保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买卖合同标的物瑕疵担保义务包括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1)物的瑕疵担保义务,也称为质量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具备约定品质或者法定品质,不存在物的表面瑕疵或者隐蔽瑕疵所负的义务。 A.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包括质量瑕疵于标的物交付时存在;买受人不知道标的物有质量瑕疵;买受人就受领之物已经进行检验,并通知了出卖人。 B.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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