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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形式遗嘱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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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的遗嘱就是电脑打印生成,然后自己署名引来的麻烦。一审法院认为,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该遗书属电脑打印而成,仅有签名,及未注明遗书形成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自书遗嘱对待,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这样倘若该遗嘱真的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按法定继承就讲违背死者的真实意思。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不认可打印件遗嘱属有效自书遗嘱的判决是错误的,中院认为,判定民事行为的效力,要看是否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只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才能确定无效。电脑打印的遗书也是书写的一种方式,且不能要求作为普通公民的遗嘱人所留遗嘱必须完完全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且《继承法》中并未规定打印遗嘱及遗嘱未注明年月日则应确认无效,其余无效遗嘱则已由继承法明确规定。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法院的认定,人为打印遗嘱属于自书遗嘱,这样就按遗嘱的内容来分割财产了。但是,我们知道,打印的仅有自己亲笔签名的遗嘱是很容易伪造的,倘若该遗嘱不是死者的真实意思,那么按该遗嘱继承岂不是有失公平。

  
     后来案件又经过几次审判,最终被江苏省高级法院认定该遗嘱为自书遗嘱,最后的结果或许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知道打印遗嘱容易引来争议,要慎用。

  
   律师提醒大家:用电脑打印的遗嘱非常容易被改造,当死者留下一份仅有自己签名的打印遗嘱去世后,该遗嘱是否被改造就很难认定了,法院在判案时取证也很难,那么难免会做出违背真实事实但是不违背法律事实的判决来。律师建议在立遗嘱时,尽量自己书写,并签名写上年月日。倘若要用电脑打印的方式写遗嘱的话,最好找两个见证人,并让见证人也在遗嘱上签名,以此来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避免纷争,维护家庭和谐。


·遗嘱继承误区
      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 首先,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 其次,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 第三,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没立。实践中,有些人立了遗嘱就自己收了起来,他人对此并不知晓。 第四,成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并不意味着一定就能得到遗产。我国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


·高科技形式遗嘱的法律问题
      死者的遗嘱就是电脑打印生成,然后自己署名引来的麻烦。一审法院认为,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该遗书属电脑打印而成,仅有签名,及未注明遗书形成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自书遗嘱对待,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这样倘若该遗嘱真的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按法定继承就讲违背死者的真实意思。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院审理后认为,...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遗嘱人不具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遗嘱形式处分个人财产的能力或资格。大多数国家的继承法对遗嘱能力都有规定,遗嘱能力的确定主要是依据遗嘱人的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两个因素。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的规定,成年人或者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且不存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情形的,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遗嘱能力的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并...


·录音录像遗嘱形式上需满足哪些要件才能保证遗嘱生效?
      鉴于录音录像遗嘱较容易被人通过剪辑等技术处理伪造或篡改,,因此录音录像遗嘱有效成立须符合一些形式要件: 1、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须具备相应的见证能力,并且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符合要求的见证人要到场见证,参加录音录像遗嘱制作的全过程。 2、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由于录音录像遗嘱不是书面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无法签名,因此要运用符合录音录像遗嘱形式特点的方式表明遗嘱人...


·遗嘱继承有哪些要求?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


·自书遗嘱有效成立三要件
      自书遗嘱如果要有效成立,在形式上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亲笔书写意味着不能由他人代写遗嘱,也不能用打印等其他方式,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用笔将自己处分财产的意思表示记录下来。遗嘱的全部内容都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果遗嘱中有部分内容是由他人书写,则不构成自书遗嘱。 2、遗嘱人必须签名。遗嘱人亲笔签名既可以将遗嘱与遗嘱人联系起来,表明立遗嘱人的身份,又可以表示遗嘱...


·遗嘱失效的八种情形
      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只要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遗嘱的内容就有效,而不必经过遗嘱继承人的认可。另外,遗嘱自立遗嘱人死亡时开始生效,之前遗嘱并未生效,遗嘱继承人拥有的也只是一种期待权。 现实中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失效的原因主要有:
    
    一、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吗?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由上可见,只有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许多人采用自书遗嘱的方式立遗嘱。自书遗嘱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写清楚自己要交代的问题,一般还是可以的。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要写明立遗嘱人的个人情况,比如姓名、性别、年龄等,按照身份证上的写就可以了,最好写上身份证号码。
     第二,要写明立遗...


·遗嘱可以改变吗?公证遗嘱是否具有优先性?
      据《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的撤回和变更产生的法律后果为遗嘱中被撤回、被变更的内容不发生效力。遗嘱人从立遗嘱到遗嘱生效的这段时间,可能会因种种原因,改变其当初立遗嘱时的意愿。法律允许并保障遗嘱人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是遗嘱自由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意思自治原则在继承领域的...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
          我国《继承法》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其中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遗嘱订立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订立有效的遗嘱要符合一定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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