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以确认交通事故中双方应承担的责任。那么,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的规定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作出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比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二、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比例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的规定的详细内容。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责任认定以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事故的责任认定两种,它们对于事故责任都规定了不同的赔偿比例。


·一小车超载2人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的时候超载的,按照超载人数进行处罚。对于小汽车来说,可载人数一般为5人,超载2人属于超过额定乘员20%,汽车驾驶人需要接受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除此之外,还要接受记3分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包括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误工费、其中丧葬费、死亡补偿费金为主要部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书如何写 (一)、提供材料 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的,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抢救垫付申请书;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 3、由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垫付丧葬费用,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丧葬垫付申请书; 2、受害人的死亡证明;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4、火化通知书; 5、申请人本人身份...


·交通事故确定当事人的过错应注意什么公安机关交通管
      交通事故确定当事人的过错应注意什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导致交通事故的作用及其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过错时,还应注意以下两点:1、应强调驾驶人员职业上的注意义务,避免对行人、非驾驶方的苛刻要求,留给其精神和身体以适度的自由空间。判断驾驶人员责任时,不应仅看其是否违章(不违章不意味着已尽注意义务),还应看其是否遵守一般安全义务,因为任何发达的交通规则都不能完全概括现实交通的复杂状况;2...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1、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后期治疗费用(附医疗机构证明)等原始单据。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不是一定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不是一定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当事人可以共同向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其居中对事故作出调解。但在对事故进行调解的时候会涉及到参与人的问题,那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的都有哪些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参与交通事故调解的都有哪些人 首先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另外,需要参加调解的还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能超过三人。 如果事故当事人不...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死亡赔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私家小汽车,相应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事件也会时常发生。那么我们与您一起探讨一下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死亡赔偿标准,用法律术语来讲也就是同等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一、首先需明确的是责任对半也分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


·交通轻微伤用不用鉴定?
      交通轻微伤用不用鉴定?根据实际而定,对于轻微伤的认定有:1、皮下溢血人体受到撞击或车轮碾压时,造成皮下毛细血管破裂,血淤在皮下出现块状、条状青紫痕。皮下淤血的形成一般有三种情况:(1)由于人体被车、物碰撞或磕碰在地面上造成;(2)由于人体被碾压部位受地面物及衣服皱褶、钮扣等物的硌垫,出现与硌垫物形状相似的皮下淤血印痕;(3)由于人体被轮胎碾压造成,即常见的轮胎从人体胸、腹、背部轧过后,皮肤出现轮胎花纹印痕,它的特点是伤痕的面积一般不超过...


·驾驶证只有1分能开车吗?
      驾驶证只有1分能开车吗?答案是当然是可以。按照规定,扣满12分才需要重新参加驾照考试,只剩一分就说明已经扣了11分,还可以开车。此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第五十八条里还提到: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计分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该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且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去到机动车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当地的公安机关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讲座,重新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


·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交通肇事罪是指当事人违反我国的交通管理相关法规造成他人重伤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交通肇事罪的当事人在被抓获之后,会由公安机关搜集相关的证据,再提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提起诉讼。那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会承担刑事责任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检察院认为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应当将案件退还公安局补充侦查,如果经过两次退卷都不能补充相关犯罪证据,检察院将不予起诉。 二、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


·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要怎么处理
      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要怎么处理一、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要怎么处理违法停车告知单本身就起着告知的作用,只要见到自己车上有告知单,就证明已因违法停车被交警拍照了,及时到告知单上写的地点处理违法即可。提示:有时违法车辆很多时,交警也可以不在告知单上写字。至于是不是假冒,车主到交警队一问便知。二、告知单上的15日期限过了怎么办?过期不需交滞纳金,车主在下次车辆年审前交上罚款即可。如果到年审时还没交,先处理完违法交上罚款,才能进行车辆年审。相关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