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假冒专利的行为并不罕见,而近年来我国逐渐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假冒专利的行为并不罕见,而近年来我国逐渐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受到法律包括刑法的保护。假冒专利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会构成假冒专利罪,那么具体来说如何认定假冒专利罪?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假冒专利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和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专利可分为三类,分别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国家对专利统一管理,形成专利制度,用以保护技术发明权利,鼓励发明创造,促使技术发明推广应用。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手段恶劣、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给专利人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4、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
   二、触犯假冒专利罪会判几年
  1、触犯假冒专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综上,我们了解了假冒专利罪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的构成犯罪,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一旦被控假冒专利罪,最好及时求助于专业律师,通过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宣告商标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如何宣告商标无效的条件有哪些按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已注册的商标,若违反商标法第十、十一、十二条所规定,或是以欺骗手法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法使商标申请注册成功的,商标局将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而且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而以下是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条件:1.商标中含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形状。其具体包括情形如下:第一种是使用《商标法》第十条禁止使用标志的商标。第二种是使用《商标法》第十一条禁止作...


·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书写要注意什么
      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书写要注意什么一、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 书写要注意什么1、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2、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3、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4、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5、具体实施方式...


·申请版权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版权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1、 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个人商标如何续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个人商标如何续展?(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


·在专利权中的保护期为多长
      在专利权中的保护期为多长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专利公告日,专利公告日是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的起算点,各类专利的申请日均早于公告日,也就是说发明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保护期小于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保护期小于10年。对于专利权人来说,超过保护期的专利即成为公共技术,人人均可无偿使用,此项专利在商品市场上也就没有了“卖点”,因此...


·商标权质押所需资料有哪些?商标质押的手续是什么?
      商标权质押所需资料有哪些?商标质押的手续是什么? 一、申请商标权质押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文件 1、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3、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4、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6、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如何应对商标的抢注问题?
      企业如何应对商标的抢注问题?除了需要修改、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恶意抢注之风兴盛的原因还在于企业自身的商标保护意识薄弱。因此,为抑制商标抢注之风,企业自身也需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自身的文化品牌:1、应及早进行有关的商标注册。在商标被抢注后,即使寻求撤销或其他救济手段,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及早进行商标注册是遏制恶意抢注行为的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手段。2、需要仔细研究、确定注册的商标类别。企业必须明确哪些方面的商标需要注册,才能对品牌施...


·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有哪些
      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有哪些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让计算机软件市场得到更好的发展,我国法律对软件的著作权进行了一定的保护和限制。那么,实践中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有哪些?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 一、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在提起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


·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要注意什么
      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要注意什么关于商标的相关事务,对普通人来讲都是比较专业的,尤其是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来办理才好,因此就会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那么实践中该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 1、部分代理机构在给客户《受理通知书》和《商标注册证》时索要手续费或者工本费、证书费,多次重复缴费,申请人遇此情况时大多只好作罢。这种情况的出现源于部分代理机构以极低的价格先招揽业务,之...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一、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并不一定有著作权,可以协商对著作权的归属由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人所有。但一般情况下,作者是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说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可以依双方的约定由委托人享有。此时,受托人只是事实上的作者,而不是委托作品...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一、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1、从第1年至第3年每年600; 2、从第4年至第5年每年900; 3、从第6年至第8年每年1200; 4、从第9年至第10年每年2000。 《专利法》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