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一、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并不一定有著作权,可以协商对著作权的归属由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人所有。但一般情况下,作者是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说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可以依双方的约定由委托人享有。此时,受托人只是事实上的作者,而不是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也就是说,创作者不一定是著作权人。
  
  二、著作中的财产权范围有哪些?
  
  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具体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对于创作者是否可以享受著作权的情况,应当严格基于上述范围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参与创作的人员,应当协商做好著作权的分配和认定工作,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对著作权管理部门咨询了解。
  
  


·申请作品著作权在哪里申请
      申请作品著作权在哪里申请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1.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著作权登记机构。2.地方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其职责由各省、...


·软件著作权登记后如何维护?
       软件著作权登记之后对企业来说是否就必然能防范侵权呢?当下,互联网 、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产业发展迅猛,传统法律保护出现的弊端已开始显现,软件开发行业盗版现象也屡见不鲜,除了对软件著作权进行登记保护外,我们有必要采取其他措施加以维护。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后如何维护呢? 代表着科技发展新方向的软件产业,正成为信息产业的核心,而盗版的肆虐,严重影响了软件开发者的积极性,制约着软件产业的发展。传统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已显力不从心,如何让软件...


·版权的保护期规定是多久
      版权的保护期规定是多久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


·对商标提出无效需要哪些资料?
      对商标提出无效需要哪些资料?1、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2、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代理委托书;4、利害关系人证明资料、商标使用证据材料。二、法律依据《注册商标法》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如何写说明书?
       一、实用新型专利如何写说明书?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限定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在专利权授予后,权利要求书是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范围的根据,也是判断他人是否侵权的根据,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权利要求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它是记载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必要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它是...


·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吗?
      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吗?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注意专利权应当有效,合同期限应当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在专利许可证贸易实践中,许可方为了单方面地维护其在一定技术领域内的竞争优势,通常试图在合同中对被许可方施加种种限制,例如要求被许可方接受与专利无关的附带条...


·注册商标续展可以无限期吗
      注册商标续展可以无限期吗 一、注册商标续展可以无限期吗 注册商标续展办理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持续开展商标续展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得以延长。 二、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商标续展申请的材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美术作品申请版权多少钱
      一般的收费标准从100到300不等。如果委托了代理结构代为登记的,还需要向委托的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由双方协议而定。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另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例如软件著作权费用:官方的费用是300,如果是过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件著作权,需要副本的, 每个副本50,是一次性的费用,不需要每年交费 。1、提交申请...


·商标异议是什么?
      商标异议是什么意思? 一、商标异议的内容以及其范围 在我国,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


·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如何写?
      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如何写? 随着品牌的力量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自己的商标。商标注册之后,别人如果侵犯或者盗用商标就会构成侵权,需要对被侵犯公司予以赔偿。那么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的范本如何书写?在内容上应该包括什么呢?关于这些问题,以下我们收集相关范本,供您参考! 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书范本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多数情况下作品的著作权都是自动取得的,但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而言,规定就比较特殊了,要求办理了申请登记之后才能取得。而也只有取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后,才能获得法律更多的保护,只不过这个保护也有一个期限。那究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