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债务没还清离婚如何分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夫妻债务没还清离婚如何分
  
  一、夫妻债务没还清离婚如何分
  
  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
  
  2、婚后债务要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还没偿还完的话,则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二、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从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来看,我国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采取的是以债务的发生时间为原则、以特殊约定为例外的判断标准。
  
  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
  
  婚后债务不直接等同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只是按照债务产生的时间点进行区分的,虽然很多时候婚后债务确实也是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不过这也不是必然的。婚后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况也比较多,如一方在婚后因为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而欠债的,这样的债务也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却认定为个人债务。
  
  
  
  
  


·我国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我国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公司要长远发展,必然要有资金的支持,筹集资金的方式较多,其中就包括了公司债券的发行。而投资者则通过购买公司债券获得公司承诺的利息,可以说无论对公司还是投资者来说,公司债券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但发行公司债券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我国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我国的公司债券有哪些特点? 1、风险性较大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


·2023私人正规欠条怎么样写
      欠条格式: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1,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2,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3,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欠条最好...


·滨州合同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如何选择?
      滨州合同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如何选择? 在滨州,只要是做生意,都要签合同,那么公司或者个人如果遇到由于合同导致的法律纠纷,合同里面涉及到债权债务的法律纠纷,应该如何通过寻找当地律师事务所聘请一个靠谱的律师为自己维权,今天为您解答如何选择滨州合同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一、选择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了解哪方面 (一)基本资料。 无论是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都有一定的“硬性指标”。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前,要先考察其基本档案和资料,看看有没有执业许可证...


·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
      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法定事由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二、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 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


·如何查找债务人的财产
      如何查找债务人的财产 查找、掌握借款人、担保人等债务人的财产,尤其是有效资产(既债务人所拥有的能够变现用以偿还到期债务的资产)是诉讼清收活动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决定诉讼成效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掌握和控制了债务人的有效资产就意味着掌握了诉讼的主动权,是迫使债务人接受债务(贷款)重组、以物抵债、诉讼或执行和解的最重要的砝码和杀手锏。如果不掌握债务人的有效资产,所得到的诉讼结果只能是一纸“法律白条”。 对债务人有效资产的查找,应当贯穿...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信用卡贷款? 信用卡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的额度,持卡人可以利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信用卡贷款偿还方式分为一次性还本和分期偿还两种方式。 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提升其信用卡的分期额度,以满足持卡人在指定经销商分期购买指定品牌汽车的需求。持卡人只需承担一定手续费即可按月分期偿还购车款项,充分减轻还款压力的一种新型的车贷模式。 手续费:用信用卡分期购车不需要支付银行贷款利息,...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丈夫欠债老婆还吗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丈夫欠债老婆还吗? 一、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 分居现象在我国的婚姻生活中是一个较常存在的问题,分居可因一方的单方意思所发生,也可因双方的合意而形成。分居是夫妻生活状态或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夫妻婚姻关系的性质发生变化。即使分居满两年,也只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理由来得到法院的认可,我国并没有建立严格意义上的夫妻分居制度。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为夫妻的个人财产,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否为个人债务,在我国并没有...


·遇到对方欠债不还怎么办
      民间借贷中,最容易出现的纠纷就是欠债不还。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债权人来讲,自身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因而需要积极的采取措施来应对,争取可以要回欠债。那现实中,要是遇到对方欠债不还怎么办呢?可能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对方欠债不还怎么办 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


·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
      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 借条作为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法律凭证,当然还是要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才能产生想要的效力。但对于普通人来讲,可能不是很清楚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在生活中,如果想要转让债权债务,只要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就可以了。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在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又应该采取哪些防范措施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债权转让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人转...


·开公司债务需要夫妻共担吗,是合理的吗?
      开公司债务需要夫妻共担吗,是合理的吗? 一、开公司债务需要夫妻共担吗,是合理的吗? 开公司所欠下的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担的,这种做法是合理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缘于夫妻共同经营费用的不足,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二、夫妻一方的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