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 一、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
  依据我国最新颁布的《物权法》有关抵押担保物权的规定,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物权的成立依据的是合同成立原则,即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物权只要求当事人之间依法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合同成立时,抵押担保物权则已经依法成立,不再强制要求当事人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登记只是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未办理登记的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三、有何要进行抵押担保?
  抵押权登记的目的在于告诉公众在该物上抵押权设立、变更以及消灭的法律信息。其目的,是让第三人了解该物抵押权的变动情况,然后,自己决定是否进行有的法律行为。因为,根据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法律对债权人对自己是否成为抵押权人以及成为第几顺序的抵押权人的事宜无权作出禁止性规定。如果在抵押物上已经存在着顺位优先的抵押权,抵的权人的权利实现就会受到障碍,就会有风险,但如果进行抵押权登记,就可以给抵押权取得人提供足够的警示,使之了解设立后顺位抵押权的风险,从而为其行为选择提供全面的法律帮助。正由于抵押权登记的警示功能,各国法律都规定,在同一物上可以设定多个抵押权,且不考虑该物的价值是否低于债权人的价值。
  综上所述,按照最新《物权法》规定,双方签署抵押担保合同后,对应的抵押担保权就已经成立,不需要再去办理抵押登记。也就是说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的,当借款人违约,不继续还款时,担保人就要承担连带责任,继续对未还部分进行清偿。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休现。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


·什么是房屋拆迁,房屋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
      什么是房屋拆迁,房屋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进一步推进,新建筑的建起,需要拆迁的房屋越来越多,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利益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那么究竟什么是房屋拆迁呢,房屋拆迁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下文将给您做一些介绍。一、什么是房屋拆迁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


·一般情况下,购买商品房后如果购买者或者开发商一方想要退房,大
      一般情况下,购买商品房后如果购买者或者开发商一方想要退房,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会选择签订退房协议来解决的。很多人对退房协议的效力都存在疑问,不知道它的效力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一、退房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购房者和开发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退房,就可以签订退房协议,只要签订退房协议时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退房协议上有双方的签订,退房协议就是有效的。二、退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以欺诈、胁迫手...


·猎德村旧村改造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在日新月异的今天,政府部门为了加快现代化的建设,许多城中村都面临着改造。城中村的拆迁改造是为了让城市良性的发展更好的融入现代化城市。猎德村就是广州市天河区第一个改造的城中村,居民所关心的无非就是对于自己居所的拆迁补偿了。我们在网上收集了一些资料,帮助您了解一下猎德村旧村改造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猎德村拆迁改造作为广州市第一个改造的城中村,天河区的猎德村拟于今年10月拆掉重建。记者昨日获悉,猎德村拆迁补偿初步方案已经出炉,将按“拆一补...


·有些时候租赁房屋与房东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比较长,而这期间承租
      有些时候租赁房屋与房东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比较长,而这期间承租人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无法继续租赁下去,但也不允许提前退租,此时就会选择将房屋转租出去。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转租合同的。那个人转租合同应该怎么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个人转租合同范文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


·对于拆迁房算婚后财产吗?
      对于拆迁房算婚后财产吗? 一、 对于拆迁房算婚后财产吗? 拆迁房并不一定属于婚后财产,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拆迁安置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具体区分情况还有: 1、安置房或补偿款虽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但其实是个人房屋产权的权利转换形式,就是说由于原有个人房产被拆,拆迁人才给其补偿了安置房或补偿款,说明该安置房或补偿款的获得是以个人房产的拆迁为前提,以对被拆迁房享有所有权为基础。根据民法物权效力的延伸理论,安置房...


·婚前的租赁住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离婚之后再买房算不算首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贷款是否已经还清,如果上述问题均解决,离婚后买房认定为首套房。二、首套房认定资格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这与当前我国楼市实行的因城施策原则相关,不同城市对于首套房的认定形式也不一样,主要归纳为三种: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认房又认贷。第一种,认房不认贷顾名思义只看你名下有没有房子,而不是有过多少贷款记...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就安全了吗
      房子是我们睡觉、吃饭以及生活的地方。所以说,房子的重要性可想而知,尤其是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奋斗打拼很久,就是为了能拥有一所于自己的房子。当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就安全了吗?来听我们来介绍一下吧o 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就安全了吗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就不一定安全,还存在风险。 我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


·回迁房和商品房区别包括哪些
      回迁房和商品房区别包括哪些由于房价的高居不下,一些受国家政策调控的房屋,如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价格较低的房屋很是受老百姓的欢迎,再比如小产权房、回迁房等,这类型的房屋虽然在购买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风险,但是就目前市场的走势来看,也同样受到很多人的亲睐。就其中的回迁房来看,其实与商品房也是存在较大不同的,那么回迁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作介绍。回迁房和商品房区别包括哪些回迁房就是指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


·房屋买卖委托书如何签订
      房屋买卖委托书如何签订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一、房东违约重新找店面房东应该怎么赔?
      一、房东违约重新找店面房东应该怎么赔?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如果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双方租赁合同约定的损失的,租房人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向房东主张损害赔偿。二、承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